读牛虻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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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牛虻有感篇1

朋友!你相信有上帝吗?你相信世间有爱吗?你是更相信上帝还是更相信爱?我会选择爱!

故事就在上帝与爱之间徘徊。亚瑟是一个乐观、开朗并富有的男孩,他很早就失去了父母,与同父异母的兄弟生活在一齐。他几乎与兄弟没有任何感情。除了母亲,他最爱的人是镇上的神甫蒙泰尼里,他们的关系就像父子一样,所以亚瑟把自我秘密加入意大利党的事告诉了神甫。不料,被神甫告发,好多同志被捕,亚瑟也所以从兄弟口中得知自我是神甫的私生子。他受不了神甫对他的欺骗而弄了一个自杀的假象,只身逃往南美。在之后的几年中,他受到了非人的虐待,腿跛了、胳膊折了、满身的伤、口吃、脸上有刀疤,还带着很重的病。在他明白人性的冷漠后做了一个讽刺性文学家,代号是“牛虻”。并与初恋女友琼在一齐工作,可是琼非但没认出他,还很厌恶他,直到他向琼讲述自我离奇的经历。

而神甫做了红衣教主,名望很高,在牛虻因偷运军火被捕入狱时,蒙泰尼里还几次去看他并企图帮他。但牛虻始终忘不了神甫告密的事。就在准备对牛虻行刑的前一天,神甫再次去看他牛虻最终打开了心结,他要父亲在上帝与他之间做出选择。

神父选择了上帝结果,结果,牛虻死了。直至他死后,神甫才明白那一切的神论都是假的,仅有爱才是真的,他也因病去世。而书的结尾是牛虻临死前给琼的一封信,信的签名写着一首他们儿时的诗“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

读完这本书,我不知是该悲伤还是该高兴,或许是悲喜交织,为牛虻的命运而悲,他究竟遭到了怎样的毒害才变成那样;为蒙泰尼里的感悟而喜,他最终明白了爱的意义,说明他没有被社会的黑暗而笼惑。同时我还为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禁锢人们思想的枷锁而感到愤恨。

从另一层含义来说,他还告诉我们仅有反抗才能夺回本属于我们的自由与思想。追求平等的路依旧很长,这需要我们团结起来共同去奋斗。软弱就像一只生活在地狱中的猫,随时都有命丧黄泉的危险。不要再屈从,不要再容忍,不要再乞求。站起来!夺回本属于我们的权利!

否则,又会成为汪汪历史中的一个杯具。

读牛虻有感篇2

不管我能否活着,仍是曾经死去,我一直都是,欢愉的牛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初的笔迹,写完它,他就上了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由于给他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正在哆嗦,他们的泪正在脸上淌,可他们仍是必需他,那是工做。正在无数发枪弹声后,牛虻仍是死了,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顽强,那么光耀。

蒙泰尼里看着本人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了他,是他,正在和儿子之间,决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而放弃了本人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必定为本人的选择而悔怨,他必定被本人逼疯,最初,伟大的红衣从教仍是疯了,仍是死了,不是慈悲的,没有由于他的忠实而对他忠实。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几多年的,他全忍了下来,终究,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久。他死了,她哭了,他疾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疾苦着。而合理她晓得他还活着,她能够豁然,她能够慢慢健忘本人已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正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正在17岁时,大白了只不外是一卑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不是慈悲的,人能依托的,只要本人。亚瑟正在中成了一个完全的,他那些的,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晓得,无论若何,他仍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需可以或许正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脚,他就会获得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如许做,他哭了,哭得很悲伤,可是他的选择仍然是,只要……

做为伟大的红衣从教,选择是理所当然的,被钉正在上,他必定是慈悲的,他必定能够接管所有人的,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管罢了。他并不克不及为人们做什么,他不克不及,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曲都不懂,他如许看待本人的儿子,是何等得不公允,可是他却不领会,他被所,他的心里只要阿谁浮泛的。

而当蒙泰尼里终究,而实的必需面临天堂抑或里的阿谁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吗?还本人的吗?他会悔怨,必然会。他会大白,并把砸成碎片,他会把从心里扔掉,他爱的,是本人的儿子。可是这一切曾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是无底深的,他永久也找不到本人亲爱的儿子了……

读牛虻有感篇3

牛虻代表的是一种精神。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因为,精神,永生!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有了一种精神,我们才会坚强起来,才会矢志不渝地追求我们的目标,我们才不会屈服,不会消沉。那么,无论我们活着,还是死去。我们都会像牛虻那样快乐的飞来飞去……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

读牛虻有感篇4

这学期刘老师在上课时向我们推荐了《牛虻》这本书。还说李校长对这本书也是爱不释手。放学后我就去书店买下了这本书,后来在一次擂台赛中,我听见了一个同学拉票时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也是因为《牛虻》这本书深受启发。因此鼓动了我看这本书的欲望,于是仅用了八天时间便读完了。

《牛虻》以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人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斗争为背景。以爱国志士牛虻的命运,遭遇和结局为线索,热情歌颂了意大利人为民族解放,国家独立所做的英勇斗争。牛虻钢铁般的意志,视死如归的精神,嫉恶如仇的品格,激励和鼓舞了一大批年轻人。

《牛虻》这本书主要讲了亚瑟小时候的生活过的很不如意,唯一能给他带来快乐的人就是神父蒙太尼里和青梅竹马的琼玛。后来蒙太尼里要去其他地方当正主教,走之前他非常担心亚瑟,因为在神学院里散步时,神父蒙太尼里曾经问过亚瑟想要干什么,亚瑟当时也吐出了自己的想法。蒙太尼里走后,卡尔迪神父随即上任,在一次忏悔中,亚瑟不小心说出了自己的党名称,新任神父随即告密。亚瑟和其他同志也被抓了,出狱后,琼玛以为是亚瑟告的密,打了一个耳光后走了。亚瑟回到家里。一向讨厌他的并想把他赶出家门的大嫂告诉了亚瑟,蒙太尼里是他的亲生父亲。伤心欲绝的亚瑟打碎了神像,制造出自杀的假象,奔赴南美。十三年把他磨练成了坚强,冷酷的牛虻,当他再次重回故乡。他以辛辣的语言和尖刻的文章,讽刺那些信仰宗教的人。在一次偷运军火中,因蒙太尼里的出现,牛虻被抓了。最后牛虻在狱中写了一封信给琼玛,蒙太尼里在死刑判决书签了字。在刑场上,牛虻亲字指挥刽子手处决他。

当读到最后处决牛虻时,我不禁流了许多泪,到最后牛虻还是一个胜利者,他为了国家独立而献出了生命。想到这里时,我不禁想起了我们班的小组,有的人给自己小组扣了分一点儿也不伤心,反倒还高兴,没有集体荣誉感。我真希望他们能够好好看一下《牛虻》这本书。

《牛虻》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就是牛虻对琼玛始终不渝的爱。琼玛的一记耳光,虽然是使亚瑟非常伤心,但它对琼玛的爱却从来没有变过。

在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时,我非常不认同他的做法,我能感受到牛虻当时的心情非常悲痛,虽然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应当的,但是作为父亲选择儿子更是天经地义的。我非常不理解蒙太尼里的做法,信奉一个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上帝有什么用呢,上帝对你没有任何帮助,又不能当饭吃。在亲生骨肉和一个跟自己没有一点关系的人做选择时,竟选择了跟自己没有一点关系的人。最后还亲手处决了自己的亲生骨肉。我真希望这个结局能让他明白一个道理,任何东西都代替不了亲情。

我觉得《牛虻》的一生很痛苦,被最爱的人打了一记耳光,被最信任的人出卖,被亲生父亲处决,这一切,再加上十三年中所受的苦发生在一个对世界还认为很美好的亚瑟身上,真是太残忍了。

看完《牛虻》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我深感自己很幸福,有负责任的老师,知心的朋友,舒适的环境,爱自己的爸妈,这一切和牛虻的生活相比,真是天壤之别。我还常常因为一件小事而闹脾气,真是太不懂事了,所以我决定改掉这些毛病,珍惜所拥有的《牛虻》这本书给我的启示,真是太大了,我希望你也可以看一看这本书,对你来说绝对是有益无害的哟!

读牛虻有感篇5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着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挫折中难免要流眼泪,但我们要擦干它,并站起来,这样才意味着我们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楷模。

读牛虻有感篇6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读牛虻有感篇7

终于看完了《牛虻》。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牛虻》一书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为死亡所缠绕的肉体和灵魂是何其痛苦,我们有什么理由为身边那一点点轻如尘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叹!没有什么事能使我们放弃对信仰的追求与生之希望,没有什么沟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你为什么还要停滞不前呢?我的太阳到底在哪里呢?难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吗?第一个走出这一步的人固然是艰难的,但是,再困难也得朝前走,即使没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讽与阻挠,也要坚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让你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呢?……

读牛虻有感篇8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长篇小说。因为其以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革命斗争为背景,而我对政治、革命一向不甚感冒,所以对这本书也是一直敬而远之。后来,孩子把这本书买回家来,他没怎么看,倒是我看上瘾——原来在革命大背景下,这个故事也是起伏跌宕,充满着爱恨情仇,非常引人入胜。

牛虻小时候也是一个非常单纯、幼稚的小男孩,他虔诚地信仰着上帝,虽然家里很富裕,但是家庭状况比较复杂,父亲早亡,同父异母的哥哥嫂子歧视、排挤他,亲身母亲也染病身亡,他的童年能够给予他温暖和安慰的是神父蒙泰尼里和女同学琼玛。而这两个人也注定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在牛虻经历了欺骗、背叛、入狱、误解,特别是当他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时,他彻底崩溃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对人世、对宗教的所有的美好的憧憬。伪装了投海自尽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13年炼狱般的艰难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破茧重生,成为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革命战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坚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够坚持下来。后来琼玛问他为什么没有想到自杀?他抬起头,诧异莫名:“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做?”这是他的反问,也是他最铿锵的回答。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沦为扫猪圈、在马戏团扮演驼子、在港口给海员打杂,哪一种都足以打垮、毁灭他,但是所有的遭遇都没有摧毁牛虻,他选择了活下去,他选择了忍辱负重,继续战斗。他像钢铁和冰块一样冷酷、绝情,又像刺猬一样拒绝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他追寻着自己的信仰,死守着自己的秘密,孤独而执着。

但牛虻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对亲生父亲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恨交织是最打动人心的。当起义中他举枪射击时,因为父亲的突然出现让他一时心慈手软,结果不幸被捕入狱,导致了最终的被执行枪决。

在狱中,面对前来探望自己的蒙泰尼里牛虻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当年的亚瑟,父子间的对话,既让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伤。也许是女人见识,如果换做我是蒙泰尼里,我一定会把牛虻——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放走,毕竟,蒙泰尼里是那么地爱着自己的孩子。但是这个老爷子也够信仰坚定的,硬是没有妥协,最后还在孩子的枪决执行书上签了字。看似是他在亲情与信仰的斗争中以信仰战胜了亲情,但最后还是受不了“自己亲手把儿子送上断头台”的精神折磨,在精神严重分裂中痛苦死去。

而面对初恋女友琼玛的怀疑和试探、猜测,牛虻是以遗书的形式告诉她,自己真的就是那个琼玛最爱的人。其实琼玛一直在怀疑牛虻就是亚瑟,几次试探,但牛虻每每不予承认,而且每次都装作冷酷无情或者插浑打科,敷衍过去。对此我也不能深刻理解他的用心,这时的琼玛已经是孀居,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和心爱的人又是志同道合的人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美好人生不是更好吗?

与刀光剑影中演绎爱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现人的悲欢离合。合上《牛虻》,终于明白了,经典名著一定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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