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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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需要对原文进行分析和评价,需要运用逻辑思维和判断能力,因此可以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优秀的乌合之众读后感要怎么写?下面给大家整理乌合之众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1

读罢勒庞的《乌合之众》,渐渐有所明了——群众,这一个看似简单而包罗万千的双音节词汇。按照勒庞的思路来讲,我认为,群众是行为上的巨人,精神上的矮子。在勒庞看来,一个人一旦融入一个与他思想契合的群众,他就会这个群众无意识地暗示和传染,渐渐地变得没有了自己的思想,甚至愚钝,并且靠着群体的力量去做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无论整体所做的对与错,这个人都会完全服从而没有丝毫的反抗。听起来很可怕,难道我们被催眠了吗?其实我们并不是木偶,而是无意识地失去了判断的能力。

这不由得让我联想到几个月前的钓鱼岛事件,群众们上街游行,甚至出现打砸抢现象。可以试想一下,作为一个孤立的个体,即使对日本有极大的不满,也不会到街上抢日货,砸日车,首先这个个体想到的会是自己的利益,因为抢劫是触犯法律的,最终直指的目标是这个个体,而不是群众,所以这个个体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出格的行为。但是作为一个群体就不不同了,就像前面所谈到的,群体的力量和群体的暗示与传染性是这场恶性事件的始作俑者。所谓法不责众,每个人心中所想的无非就是这些内容,有了群众数量的壮胆,个人可以尽情的发泄,甚至是犯罪。没错,这群游行的人的确在行动上创造了“佳绩”,但精神上的贫瘠却令人发指,不是每个人变愚钝了,这便是群众的精神胜利法。

在钓鱼岛事件中,我们还可以剖析庞勒的另一个观点——群众不需要理性。起初在中国的反日行为只是简简单单的游行罢了,但为何演变成一个恶性事件,我想这便是一个“领袖的力量”。就如勒庞所说,一个成功的领袖在发表演讲时不会跟群众们讲逻辑与理性,他们利用的只是感性,或者说再利用我们淳朴的感情。而打砸抢的领袖们正是利用了群众的爱国热情,统筹帷幄,成功地指挥着这样一支庞大的队伍。我觉得奥巴马的妻子就很聪明,这名红衣女郎在美国总统大选的时候做了一次成 2 功的宣讲,引得万人的欢呼。当然她根本没有说什么政策决心之类的,因为在过去的四年中,相信美国民众早就听腻了。以我来看她的发言可以出版两本书,《奥巴马成长的血泪史》和《奥巴马是个好丈夫》,无疑,她的每一次发言都撩拨着群众心中最敏感最柔弱的神经,我想即使被骗群众们也会义无反顾地投给这个“新世纪的好男人吧”。

真理往往站在少数人那边,这句话并不是空穴来风的,因为群众的智慧往往不及个人的英勇。在历史的长河中那些真正的英雄,往往是跳出群众的裹夹,独树一帜。而我们,要做的便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群众所群众。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2

不厚的一本书却因为可能是因为是外文翻译过来的原因,读起来生涩难懂,论述的道理性很强,说教的成分很大。而我本人,更喜欢看故事类情节的书。

一旦把一本书定义为生涩难懂,读起来的效果,心情那是可想而知的。但好在自己最近用kindle读书的最大好处便是,读的速度很快,难懂的,晦涩的一概而略。哈哈,这不得不说,这是我阅读上的一大进步。

不得不说,电子书和纸质书是有绝对差别的,电子书给了我们更快的阅读速度,然而,更多的时候更像浑沦吞枣,时而不知味,更多的只是增加了自己对一本书浅入的了解和增加自己谈资。但我不后悔自己花了接近一千大洋买下了kindle,不得不说,自从买了,更爱看书了,尤其是火车上,等车的时候,比一遍遍无聊的刷手机要好上上千倍。

乌合之众,本书的中心思想,没有比这个词更适合了。一群人凑在一起,拉低了整体智商,犹如一群乌合之众。虽然我对书中的某些观点持保留态度。但书中过激的言辞还是有点道理的。尤其是讲到信仰那里,一个人的信仰,一群人的信仰,一个领导如何能够领导一群人,和信仰是绝对密不可分的。群体,可以让个人意识淡化,作出忘我(更高大,或更卑鄙)的事。思想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它可以超脱一切而存在。在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是没有思想的,或者说,少数人的思想就可以控制大多数人的思想。不同思想的人做出不同的事情。任何一件在我们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当事人那里都可以找到思想的源头。做与不做,如何做,是完全由思想决定的。领导,之所以能成为领导想必必有过人之处。偏执,坚持,忘我,让他们成为领导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了。一群乌合之众也的确需要一个领导。

呵呵,这是本人这学期的最后一本中文小说。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3

时常发现,其实我们不比百年(甚至更久以前)的人聪明,他们说的那些事情,那些原因,那些问题……现在直到将来都会不断重复,只不过换了一个外壳而已。《乌合之众》对群体心理的洞悉,就是这样,我们都早已知道问题所在,但也只能遵循某种人类尚未理解的力量,不断再犯。“知道”与“做到”的差距,整个人类如此,何况个人。

不知为何,中文版书名《乌合之众》,直接有了如此明确的贬义,而英文的《TheCrowd》是明显中性的,虽然内容依然……全书虽有其时代局限性,但总体十分精彩,凭我短短的社会阅历,深感不能完全领会,直接摘录一些作者的观点,加上一些自己的想法,记录如下:

个体与群体,就好比细胞与生物体,生物体虽由细胞组成,但具有很多细胞没有的特性,而我们作为个体来研究群体,有一种“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无奈,是研究不清楚的。

个体融入群体之后,个性会有一定程度的消失,情感和思想会转向群体所有的公共方向,甚至和自己原有的相反。

群体冲动、易变、轻信、急躁、偏执、专横、感性、极端化、不允许怀疑和不确定存在,好比生物的低等状态……这与组成群体的个体素质无关,这时候其决定作用的是本能和情感,是一种“无意识”的层面,而不是理性,所以高端人士与凡夫俗子组成的群里,差别不大。

群体不善推理,却急于行动。

时势造英雄,其实英雄只是一个被动的产物,英雄的出现是必然的,但具体是谁成了英雄,是偶然的。

高深的观念必须经过简化才能被群众接受,这和做产品很像,普适的产品一定是非常简单通用的。

群体的道德,会比个人的更好或更坏。群体可以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但是也能表现出极崇高的献身、牺牲和不计名利的举动,即孤立的个人根本做不到的极崇高的行为。以名誉、光荣和爱国主义作为号召,最有可能影响到组成群体的个人,而且经常可以达到使他慷慨赴死的地步。

影响群体,万万不可求助于智力或推理,绝对不可以采用论证的方式,而是应该从情感层面施加影响。而且,想要让这种信念在群体中扎根,都需要把能导致危险的讨论排除在外,好比宗教的手法。

群体因为夸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会被极端感情所打动。希望感动群体的演说家,必须出言不逊,信誓旦旦。夸大其辞、言之凿凿、不断重复、绝对不以说理的方式证明任何事情——这些都是公众集会上的演说家惯用的论说技巧。

群体的“上帝”从未消失,一切宗教或政治信条的创立者之所以能够站住脚,是因为他们成功的激起了群众想入非非的感情,他们使群众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了自己的幸福,随时准备为自己的偶像赴汤蹈火。

我们在用不同的词语代表相同的意义,用相同的词语代表不同的意义。不明确的词语,有时反而影响最大。

当群体或信仰变化,对某些词语唤起的形象深感厌恶时,假如事物因为与传统结构紧密联系在一起而无法改变,那么一个真正的政治家的当务之急,就是在不伤害事物本身的同时赶紧变换说法。比如把“地租”变成“土地税”。

群体有着服从头领的本能需要,或者说个体无意识里有一种犯贱的需要。领袖需要特别的坚定,而他坚定的观点,是否正确并不关键。

领袖动员的手段——断言、重复、传染。领袖需要名望,名望的特点就是阻止我们看到事物的本来面目,让我们的判断力彻底麻木。

种族的强大,在于一个民族普遍信念和情感,是十分稳定的,联想到中国历史上几次非汉族统治,本来是入侵,结果都是更多的被汉化。

群体在客观上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程,人类社会一直都在以一种“感性”的方式进化。我们不该对群体求全责备,说他们经常受到无意识因素的左右,不善于动脑筋。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他们开动脑筋考虑起自己的眼前利益,我们这个星球上根本就不会成长出文明,人类也不会有自己的历史了。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4

《乌合之众》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分析研究社会历史户外中作为主题参与的群众,他们的行为、心理的诸般特征。作者勒庞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同时他也是典型的精英主义者,他反对群众主义,最早阐明了个体在群体影响下思想与行为的转变。

群体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到达共同的目标,以必须的方式联系在一齐进行活动的人群。从心理上学说,一千个偶然聚集在公共场所的人,没有任何明确的共同目标,因此只能看成一群聚在一齐的人,这样的一群人不能被叫做群体。而当一个偶然的契机把一群人聚集在一齐,这群人就有了同一种心里特征,我们姑且称之为心理群体。心理群体构成之后,会表现为一种共同的,暂时的,然而又是十分鲜明的普遍特性。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具有四个特征:第一是自我人格消失,第二是无意识本能起决定性作用,第三是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第四是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个人的决策通常比群体决策更好,个人能产生更多较好的主意,而群体决策由于受到不一样意见和论点的约束,加上害怕被人认为愚蠢等心理制约,因而不容易使决策具有较大创造性。

前段时刻有一齐事故在网上吵得沸沸扬扬:老人在街头摔倒却无人前去帮忙,导致老人窒息而死,其亲属埋怨众人太冷漠,埋怨这个社会缺少爱心。但是从勒庞的观点来看,这种众多旁观者见死不救的现象称为职责分散效应。心理学家发现,这种现象不能仅仅说众人冷酷无情,也不能说是道德沦丧的表现。

在某人遇到危险时,如果只有一个旁观者,这名旁观者会清晰的意识到自己的职责,对受难者给予帮忙,如果他见死不救,会付出很高的心理代价;然而如果有众多人在场的话,帮忙求助者的职责就由大家来分担,造成职责分散,每个人分担的职责很少,旁观者意识不到他那份职责,会有我不去救会有人去救的心理,导致群体冷漠的局面。

有群体的地方就会有领袖。我们习惯把风光的领袖看成思想家,事实上,他更有可能是个实干家。他们并没有头脑敏锐、深谋远虑的天赋,他们也不可能都有这些品质----这会让人优柔寡断、犹豫不决。只要他们能拥有信仰,坚定的意志,狂热的感情,便能得到大众的拥戴。芸芸众生总是服从于意志坚强的人,正因他们更知道如何迫使群众理解自己的看法。每个领袖都有自己独特的手段,其中有三个手段最为重要: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断言简洁有力,不理睬任何推理和证据。断言越是简单明了,证据和证明看上去越贫乏,他就越有威力。

重复对于群体的作用力十分强大,这种力量来自这样一个事实,不断重复的说法会进入我们无意识自我的深层区域,我们的行为动机在那里构成,所谓谎言重复千遍就成了真理。各种观念、感情、情绪和信念,对于群体来说,传染力都和病菌一样强大。比如当年的大跃进户外,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口号,具体该项户外是否贴合科学规律,是否是可行的,群众无暇去顾及。简明慷慨的口号,群众轰轰烈烈的去生产,超多不切实际的任务和指标随之出台。可见,断言、重复和传染是掌握群众动向的利器。

群体是盲从的,很多商家正是很好的利用了刚才提到的三种手段,断言、重复和传染,来到达商业目的。就拿当下流行的整容来说,透过商家无孔不入的广告宣传,雇佣超多写手来编造一些自身整容成功的例子,给群众们造成了一个透过整容换来完美人生的幻象。再加上一些明星的热捧,使得大众完全失去理智,蜂拥而至的去整容。但是整容的危害尽人皆知,平白无故的挨上若干刀,任何正常人都会有不良反应,无数整容失败的例子传出。即便如此,还是阻挡不了爱美人士的脚步,失败的人数越多,愿意去尝试的人也就越多,大众盲从的心理可见一斑。较为突出的能够拿红粉宝宝作为例子,一个80后花了400多万做了200多次整容手术,结果几乎没有成功的,当初受了铺天盖地的广告的影响,如今换来的却是遍体伤痕。

在汶川大地震之后,万科董事长王石,也在忽略了群众的特性之后犯下了错误。当时的万科总部捐款数目为200万人民币,并且员工捐款以10元为限。没想到此举遭到广大网友的炮轰,理由为其他不少企业捐出数千万资助,万科此举显得寒酸抠门,有损企业形象。为此,王石专门向群众道歉,并解释说200万是个适当的数额。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就应可持续,而不应成为负担。万科对集团内部慈善的募捐活动中,有条提示:每次募捐,普通员工的捐款以10元为限。其意就是不好因慈善成为负担。

但是网友们依旧不依不饶,王石最后不得不做出让步,最后公司以1亿元资金参与四川地震灾区的临时安置、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并以绵竹市遵道镇为重点;该项工作为纯公益性质,不涉及任何商业性(包括微利项目)的开发。王石显然忽略了一点,群体是不受理性的影响的。依照勒庞的观点,群体是感性的,逻辑推理对群体不起作用。如果要想让群体坚信什么,就得先高清楚让他们兴奋的感情,再假装自己也有这种感情,必要时还要用极端的行为表现对这种感情的狂热,然后引领群众的情绪。不仅仅如此,还要密切注意讲话的效果与大众情绪的变化,不断调整自己的措辞,让群体把感情倾向自己的需要。说理和论证战胜不了一些词语和套话,大众对于说理反应迟钝,因此总结出一些套话能够免去大众思考的繁琐。就像律师的艺术一样,要想驾驭众人,首先在于辞藻的学问。

勒庞书中的很多观点,不仅仅在当时的写作背景下有用,放到当今的中国也极为适用。也许群体的秉性有史以来一向未变,作为一个精英主义者,勒庞对群体的分析透彻至深,难怪墨顿会对此书做出如下评价勒庞的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只有找到了病源,才能研究出治愈其的良方。群体是虚无的,具有可塑性。需要用到群众的时候,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用不到群众的时候,群众是不明真相的。同时,群众主义也为社会铺就了通往奴役之路。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5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 勒庞,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他写下了很多心理学著作,以《乌合之众》最为出名,完成于1895年。

《乌合之众》由四部分组成,包括导言、群体的心理、群体的主张和信念以及不同群体的分类和特点。它对群体行为进行了大量的阐述,精致的描述了集体心态,深刻的剖析了群体的特点。从群体的组成,特征,分类,观念和信仰,到影响群体的一些直接和间接因素并通过群体领袖这个角色来说明领袖是通过什么方式去领导其群体,最后通过犯罪,陪审团,选民和议会这四种群体来说明其特点。层层深入,描述人一旦处于群体中,人的个性会被淹没,群体的无意识会占据主导地位,并影响着人们的判断能力。

书中的关键词——群体其实指的是许多人凑在一起,每个人的个性消失,感情和思想都在关注同一件事情,这许多人就形成了一个群体。从心理学角度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并不是一群人凑在一起就组成了一个群体。凑在一起的人必须在感情和思想上都关注同一件事情,每个人的个性消失,这群人才形成了一个群体。

大多数人一旦处于群体中,就会变得懒惰起来,不太愿意去自我思考了,因为人们都有一种从众的思想,跟着大众走,犹如抱着“大腿”,觉得应该跟大多数人保持的立场一样,这样才是安全的、正确的,哪怕最后被证明是错的,个体会觉得法不责众,可能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们会想:你看,那么多人都错了,我错了也是挺正常的。在这过程中,一旦你身处群体中,你的那种自我独立思考的意识顿时就变弱了,以至于说压根就消失了,个体变得懒惰了,本来好逸恶劳就是人的本性,而这刚好迎合了你的需要。

如果大部分人都是持着如上态度的话,那么称所在群体是乌合之众的话,那就一点不奇怪了,群体的智力是远远低于个人智力平均值的,因为他们压根看问题就不靠理性,而是靠感情,或者当时的情绪决定的,而这个情绪是很容易受环境影响的,人一旦抓住这个心理现象,就可以很容易操纵全场,达到自己的目的的。

这本书的背景是19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时代,与我们今天的环境还是有所区别的。我们可以联想的大范围的批斗现象,通过无理闹的群体行为批评、打倒他们讨厌的社会人士,造成了一大堆冤假错案,前阵子看《周恩来传》时,在里面也有一定的阐述,当时周恩来也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毕竟国家总理,也不能乱动啊。但这过程中,它就是点燃了群众民主之火,却缺少大量合适的各级指挥人员,从而使群众力量走向歧途,变成了不可控的历史灾难。

回到当今时代,它是一个高度网络化的时代,群体的范围又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刚刚发生的社会事件一经发表马上就可以引起一大堆素未谋面的人聚集在一起,看评论,发评论,点赞,转发,马上表明自己的立场,然而,又有多少人在转发之前有经过自己的深思熟虑的,还是仅仅根据所谓的点赞数、转发量,亦或是向朋友圈刷一下存在感,表明自己是知道这件事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你知道一样。于是,这过程中,随着社交链的传播,马上会形成一种强大的网络舆论,影响是巨大的。(对当事人、对后来的读者造成影响)

谣言止于智者,这个智者或许仅仅是比其他人多了一份独立思考和自我判断而已,从而阻止了谣言进一步扩散,防止造成更大的危害。

所以回到我们现实生活中,应该避免让自己成为乌合之众中的一员,不要陷入群体的这种陷阱中,遇到事情多问自己为什么,不盲目从众,多保持一点独立、自由精神,维持一个清晰的头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出准确判断,也许能避免悲剧。我们应该突破了所谓“乌合之众”的思维,避免自己成长一名“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6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可能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出现得最多次。勒庞认为:种族是决定人类行为最深层的因素。正是种族保留下来的“生理解剖学的”因素,决定了人类的无意识动机,而无意识动机又是群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使群体一律的无知、多变、冲动……但表现出来的方式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个人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多次地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于本民族群体意识的主导,失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武断、不加推导的结论所烦,认为其要是放在当代,可能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销声匿迹。然而,这本书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后,还能被人所关注,被许多社会学家尊为“研究社会心理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依本人拙见,还应归功其对于未来强大的预见能力。二十世纪世界的两次大战,不都是群体行为被诱导出、传染、放大后的结果吗?在看我们中国解放后的那场浩劫,不也是一场群体的狂欢吗?尽管勒庞的论证缺乏依据,但他仍能不无预见力地指出:“那些领袖们,杜撰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描述一个伟大的图景,鼓动群体……而这些新东西不过是过去的专制换了张面孔……”正是群体最深层的无意识动机的稳定,人类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复过去——看看半个世纪前的中国,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就写这些吧,大多数感想还是要边看书边才能蹦出来的。最后勉励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7

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间,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分享一下我感触最深的四个地方:

一.在书中他如先知般写到“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 勒庞这里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 这也让我们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判断,而并非欣然接受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形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

二.“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 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接受自己周围的人的判断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今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判断能力的关切。提醒着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能力,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形成个体文化的升华,以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

三.“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因为来自集体而更为强大。”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符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能力。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建议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建议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相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保持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四.“影响群体头脑时,三种手段最为重要,即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通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可以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这里形成的。到了一定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这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通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8

无论如何,我不应该属于任何一方阵营。群体的意识应不应该被嘲笑?这只是我搞不清楚的问题之一。很久以前就看过这本书,当时只是感觉勒庞说的挺对,也没啥想法。只是最近突然觉得真实世界的发展仿佛就是那个样子……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运动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必须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现在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因为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因为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能力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因为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可以成就,也可以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所以我不爱写读后感。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应该看看这本书,至少现在都应该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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