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作文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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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作文高一

这就是我作文高一精选篇1

那是一个有着温暖阳光和甜美空气的午后,我和琴初次邂逅。

它摆在透明的玻璃橱窗里,阳光落它满身,折射在玻璃上,光晕模糊而柔软,琴行中琴音袅袅,似是黑键与白键交织出的节奏,没有浪的澎湃激昂,没有月的平静寂寥。琴音的节奏如同它本身一样,优雅端庄,起落间似粼粼波光流转,声势并不浩大,但执着,坚韧。

周遭的一切都停了下来,时光轻轻挪着脚步,也怕惊动了他。

毫无疑问地,它成了我们家的一部分。在我作业和电视的两点一线中,琴成了第三种生活,有它装点的房间也变得高雅起来。

顺利通过了乐理知识检测,我便直奔琴行,冲曾听见的那首曲子去。艰涩难懂的旋律,复杂难记的强弱,都没能阻挡热爱的步伐,我的旋律与琴靠近,我的节奏与琴合流。

但是,凡事总有高潮与低谷。随着我学的钢琴曲越来越多,我对它的热爱也逐渐变少,时间中,琴音强了又弱。

我不再试图挑战困难,而是与它们握手言和——和弦我用单音代替,强弱的表现,不再明显,错误的音节不予理会,我开始习惯性忽视掉钢琴老师布置的作业,习惯性用初中的学业繁忙去敷衍不碰琴的缘由,习惯于在作业和电视间,两点一线地徘徊……到后来,我彻底停了钢琴课,原本每天必碰的琴,盖上了厚厚的布帘,成了真正的装饰品。

太阳依旧东升西落,风依旧吹了又停,除了某些时候,感觉缺了些什么,我的日子依旧如从前一样。

直到那一天,我正匆匆从学校赶回家,斜阳沐浴的街道上空,飘来断断续续的琴音——是我在琴行里听到过的那首曲子。

我怔住了。岁月轰隆驶过,却又回到最初那日,微风轻拂,摇动了暖阳,碎成一片片光影点在地上。因为与琴的相遇,空气中也透着甜。黑暗处,某样我丢掉的东西正发着光。

我忘了那日自己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回家的,一路上,大脑里余音袅袅,心中有什么熟悉的东西呼之欲出。

是夜,我鬼使神差地打开琴盖,琴上的灰尘浮在空中,一股陈旧气息扑来,指尖触上琴键,弹起了那首我再熟悉不过的曲子。

心中冰冻的河流解封,生疏的音符逐渐找回原本的节奏,河流汩汩向前流,依旧是高贵优雅,依旧是坚持执著。

在我温暖的节奏中,眼眶逐渐湿润——心中熟悉的节奏,分明是坚持。

这就是我作文高一精选篇2

远处,一个个子矮矮的少年正在操场上玩耍,他的脸黑黑的,一颗颗汗珠从头发上掉了下来,走近一看,咦!这不就是我吗?

妈妈说,我是个顽皮的孩子,你可别不信,就连我也觉得自己很顽皮,就拿那件事来说吧!那天,我家来了一位客人,妈妈去招呼客人了,我也就可以自由自在地放松了,我玩得很嗨,从楼上一直跑到楼下,震得楼道咚咚响,妈妈还以为地震了呢!出来一看,才知道是我捣的鬼。妈妈立刻把我拦了下来,怒斥道:“不知道家里有客人啊!那么疯,你看看人家隔壁的孩子,那么乖……”我听她唠叨耳朵都快要生茧子了,立马想楼上溜之大吉。过了几分钟,我悄无声息地来到了妈妈身边,妈妈很奇怪,问我:“你是怎么做到的?竟然一点声音都没有?”我坏笑着说:“我从扶手上滑下来的。”妈妈听了气得火冒三丈,追着我就开打,连身边的客人都忘了。

爸爸说,我是个自大的孩子。我自己却认为只是有一丁点自大。上一次,我在楼下和朋友们玩得兴高采烈时,看到了门前的大树,我的眼睛里突然闪过了一道光——有了鬼点子。我心想,如果我从这棵树上做空中飞人后没事的话,一定可以在同学们面前大显神威。说做就做,我从窗户里出来,心想就这么一颗树能难倒我刘波吗?我一定要征服你。我慢慢地爬上树干,低头一看,哇!好高啊,可我不能回去,不然会被同学们笑掉大牙的。就在这时,我听到了“咔擦”一声。糟糕,这树枝支撑不住我的体重了,一下子,我掉了下去。还好我福大命大,被树枝挂住了,我吓得哇哇大哭。就在这时,爸爸来了,这才架了一个梯子把我救了下来。我的衣服也被树枝挂了一个大洞,从那以后,我再也不自大了。

我很爱看书,这是老师对我的评价。我自己也这么认为,因为这是有证据的。那天,我在书店看书,几分钟过去了,几个小时过去了,我还沉醉在书的海洋之中,尽情遨游、探索。这时,我感觉有人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我抬头一看,是服务生,她笑着对我说:“小朋友,我们就要关门了。”这时,我才发现时间已经很晚了。我红着脸,不好意思地走出了门。就因为我爱看书,我知道的知识可多了,以后再慢慢和你介绍吧!

怎么样?听了我的自我介绍,你们一定了解我了吧!

这就是我作文高一精选篇3

世界上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树叶,每个人都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

转眼已走过十三个春秋,时间和环境造就了我独特的个性。

我爱阳光爱自然。

不知从何时起,我开始喜欢有阳光的地方。看着阳光从繁密的树叶间渗透出来,将斑驳的光影投在地上;看着阳光在我的手心变幻着身形的那一瞬间,好安静,什么都不用想,只有内心的宁静与喜悦;那一刻,我懂得了淡然,阳光无论遇到什么,都予以灿烂、温暖。

也不知从何时起,我喜欢看那成片成片嫩绿的小草,我仿佛望见它破土而出时扭动着的身躯,总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在心中滋生那是生的喜悦,就如宗璞望见紫藤萝一般,那是一个生命的诞生,一个生命向我们发出的召唤,声音不大,却足以撼动人心。我懂得生命是地球上最宝贵的财富,而如阳光般的爱,就是它最需要的养料。

我爱书爱阅读。

有人说过,读书是灵魂,是心与心的沟通,不需要言语。每当我轻轻捧起书,遨游于浩瀚的海洋时,总能感受到这一点。

我与鲁滨孙一同经历孤岛的凄风苦雨;我看韩新月如一朵正值花季的玉兰却又随风飘零;我陪安利柯一起感受身边的爱与感动;我看郭敬明书写那些让一切重新来过的离别……他们都不完美,但却更真实,仿佛他们就在我身旁,陪我一起书写我的青春,我的传奇。

我爱书,爱阅读,爱这些不完美却有血有肉的人物,那么那么爱,每次想起,心中总会漾起一串涟漪。有书的陪伴,我不孤单。

我爱亲友爱老师。

父母给我生命,给我最无私的爱;老师传授我知识,教我做人的道理;朋友点缀我的生活,一同学习一同嬉闹。俗语说,“淡看世事去如烟,铭记恩情存如血”,“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我怀着感恩的心,在日常生活中用稚嫩的双手为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

学习上,以优秀的成绩换来父母的笑容,告诉他们不用操心;节日来临,一句问候的话语,换来老师频频的点头;朋友生日,一条简短的祝福信息换来他们满心的欢喜……原先他们都那么容易满足,多么微不足道的爱却能填满一个人的心。我爱他们,此刻爱,以后会更爱。

就像一首歌曲唱的那样,“相信爱是永恒不变的期盼,相信爱是生命的主宰……”

我相信爱,相信有了爱,一切会变得完美。我会用爱去对待一切,必定不改初衷,更不会迷失方向。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作文高一精选篇4

在亲友看来,我是一个不爱说话的女孩;在朋友看来,我是一个直爽的女孩;在家长看来,我是一个叛逆的女孩;在我自己看来,我已经很懂事了。

亲友对我不爱说话的印象大概是在我小时侯构成的吧。记得我小时侯,每到过节的时候,一大堆我认识的不认识的人,见到我,都会拉着我的手,摸着我的头,笑眯眯的问我:“哎,今年又长高了!考了多少分阿?”我的回答永久只有一个字,那就是“嗯”。因为我根本没有长高,我的成绩也不好意思让他们明白。而我的妈妈看到这一切,就会责怪我:“这孩子怎样不明白叫人呢?真是不会说话!”时间长了,我也就真像妈妈说的那样,不爱说话,不会说话了。

在朋友的眼中,我是一个比较直爽的女孩。每次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如果看到前方有一个好看背影的美女或帅哥,我就会快步的走到那个人的前面,假装不经意的回头看。往往我回过头时会大失所望。这时我就会很大声的说:“真是浪费我的眼神了,长得不怎样样阿!”我身旁的女生就会捂着我的嘴巴,拉着我飞快的跑远。

妈妈总是说我不听话,说我叛逆。其实我自己觉得,我已经很听话了,但是我不管做什么,妈妈总是不满意。我想,也许是因为家里有我哥哥这样一个优秀的孩子和我比较吧。因为哥哥很乖巧,成绩也好,所以成绩一般,又喜欢和妈妈顶嘴的我,才显得那么普通,那么不听话吧。总之,我做的一切,妈妈都不满意。比如我洗碗的时候声音大一些,妈妈就会很生气的说:“想造反吗?”我听了会在心里小声的嘀咕:下次我就学我哥,故意把碗打碎。这样老妈就不会让我刷碗了吧?但是犹豫了半天,终究还是下不去手。

在亲友,同学,家长的眼中,我有着不同的性格,他们在和我的接触中,了解了不同的我。其实,在我自己的眼中,我只是一个性格有点内向的,渴望被家长宠爱的小女孩。我已经长大了,开始有自己的思想,开始懂事了。但是,却没有人真正的了解我,没有人真正的走进我的内心世界,认识一个真实的我。

这就是我,一个在不同人的眼中,有着不同性格的女孩。

这就是我作文高一精选篇5

我叫闵馨雨,是北关校三年级的一名学生。作为女孩,我的眼睛并不大,但是水汪汪的,里面装着一个大大的世界。我看到了春天的温暖;夏天的炎热;秋天的收获;冬天的雪白。看到了科技的发展,祖国的强盛,社会的进步。

中秋节快到了,我又想起我非常爱吃的月饼,因为月饼软软的,我最爱吃五仁双黄月饼了,那里面的蛋黄甜甜的。去年中秋,爸爸买了一盒,我边吃边不住地抿嘴点头,做出一副陶醉其中的样子,把爸爸馋得都流口水了。

我 最讨厌的功课是钢琴,天天练钢琴是我最愁的事,我的钢琴学习两年半了,可才考了一次4级,证书还没发下来。我觉得钢琴很枯燥,每天虽然只练习五十多分钟, 可到最后的十几分钟,还是坐不住,感到浑身酸痛,每每这个时候,爸爸妈妈都在旁边鼓励我,告诉我钢琴的种种好处,一想到他们努力让我学到一技之长,我又只 好忍着性子,继续练下去。我以后也会练的更好,努力在枯燥的钢琴中寻找快乐。

我最喜欢的花是香水百合。有白色的、粉色的、桃红色的,她们不但美丽馨香还是一种驱蚊花。炎炎的夏天,我身上总被蚊子咬出包来,可用了香水百合,被咬处神奇般地好了。

我最讨厌的人是我表哥,他一到假期就来我家“陪我玩”。刚进屋就脱掉衣服、甩掉外套,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电脑桌前,开始了他的电脑生涯。根本把陪我的初衷忘的一干二净。我最喜欢和幽默的人在一起玩,我认为幽默的人都是很聪明的。我也想占些聪明。

都说女孩子爱臭美,我也不例外。我最爱穿连衣裙,妈妈给我买了一条里面是透风布,外面是轻纱的连衣裙,我穿上它总爱原地转圈,看着镜子里飞舞的裙摆,那真是美。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我一直把妈妈当做我最知心的朋友,有些伤心事、感人事、有趣事,总爱和她说,妈妈很耐心地听,细心地和我讨论其中的道理。我想对妈妈说“妈妈,我爱你”。

……

这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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