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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跑步高二作文700字5篇

芷晴1159 分享 时间:

跑步能增强心脏机能,使心肌更强健更有动力;能增强肺部功能增加肺活量;可以燃烧脂肪,用来减肥;跑步可以强健身体大部分肌肉群。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以跑步为话题的高中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跑步为话题的高中作文篇1

我有着匀称的体型,身上有着无数胖子们嫉妒的运动细胞。这给我带来过很多苦恼。小学的时候因为跑得快,年年运动会都被“抓壮丁”。虽然每次都荣获冠军,但我却实在不爱受那份累。

于是,我决定上了初中后龟缩在班中,低调行事。然而军训期间,却被小学同学掀出了我的当过体育委员的老底,无奈地再次“荣升”体育委员。

前段时间,学校又开运动会,身为体育委员,只能打头阵。那想低调一把,当个隐形人的梦,就变成一堆泡泡飞走了……

如果我是个胖胖的体育委员,我坚信老师会放过我,但我不是这样的,所以被抓去充军了。

“充军”可以,既然我是体育委员,那么我便充分利用起这份“职责”,就拣个最轻松的吧!所以我就报了一百米跑,当然也是我的最强项。

班里前任体育委员的体育也很好,她想和我争一百米。如果那样的话,那我就只能去跑四百米了。怎么可能让她得逞!哼,有权不用,过期无效!

当我绞尽脑汁搞定她后,终于把那张运动会的表交上去了,运动会也要开始了。

我的苦恼来了。

由于一位小学时的同班同学“出卖”了我,不少同学知道我百米跑的快,都来问我是不是任易安,得到肯定后跟我说“比赛的时候你慢点跑啊”。为了麻痹她们,所以别人问我的时候,我都会告诉她们“我跑得很慢。”

跑之前,我被众人淹没;但当我第一个冲到终点的时候,我坚信许多人已经默默地送给了我一双白眼。

我不仅获得了百米冠军,赛后还被评为了学校的“十佳运动员”。当我站上领奖台的时候,心里只有一个字:爽!

体育运动,给我带来的快乐远远大于这些。运动会上,我见到了许久未见的小学老师孙老师,找到了小学运动会的“敌人”,并且化敌为友,最重要的是我结交了一大群喜爱运动的好友……

我突然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慢慢地爱上了运动,爱上了那种挥汗奔跑时的畅快淋漓、身轻如燕的感觉,爱上运动后那种疲惫而爽快的感觉……

以跑步为话题的高中作文篇2

我不喜欢奔跑,向来如此。

我的体力不好,一跑起来就容易疲惫。讨厌奔跑,讨厌奔跑前紧张的感觉,讨厌奔跑完后那种窒息感。

最明显不过的就是那次体育测试了。

考完其他的项目后,体育测试的重头戏也就来了:让人癫狂的——800米。紧张不安的情绪如同瘟疫在身边弥漫着,人人焦躁。如果可以的话,跑步和死,我选择死。因为跑步是生不如死,就像一个残忍的执刑者,提早预告了你的死期以及折磨你的方式。恐惧一点点地弥漫开,怎么逃也逃不开,真是痛彻心扉的死亡预告。

出发了,第一圈还好,慢慢的,肌肉开始感到酸痛。呼吸变得沉重起来,意识恍惚。大脑陷入极度缺氧的状态,喉中的干涩,小腹的阵痛,刺激着大脑,眼前感到有丝丝的模糊,感官变得特别敏锐。汗液划过皮肤,留下一道道水痕;迎面的风扑打在脸上,很清爽,让燥热的身体冷静了下来。可惜,那也只是让快枯死的幼苗,品尝到了几滴雨水的喜悦,但转眼,又陷入渴死的危机。

身边的风一阵阵刮过,那是别人一个个超过我的证据。越发感到无力,我是爱竞争的,很爱。那种竞争成功的快感真是最美好的感觉了,但这种强加于身的竞争真是无时无刻不散发着让人怠惰的气息。枯燥、乏味、无聊,我的心没有泛起一丝一毫的竞争想法,任凭着自己放慢脚步,眼巴巴地看着别人超过我半圈、一圈,无动于衷。周围的同学在不断地给我喊“加油”,但我的耳朵似乎自带了消音模式,只听见一些不明不白的杂音,怎么也无法再提起劲来。

跑完步,口中满是血的铁锈味,小腹如同被重击了一拳,全身的肌肉因为无氧呼吸,产生了过多的乳酸堆积,而感到一种被撕裂的疼痛。烦躁,真是悲哀。站着站了一会,无力地躺倒在操场上,周围的人都和我一样:涨红的脸,粗重的喘气,生无可恋的表情。

大脑活过来的时候,就会想:这种强行的奔跑,有何意义?从小到大,各种学习、才艺……现在如此的“奔跑”,哪些是出于自己的内心?初三了,家长们老师们无时不刻不在强调着“中考”。每天都可以听到这个词,甚至倒计时也已经出来了。不断地重复着,重复着,一遍又一遍——你得拼命去奔跑!

何年,何月,何时,何地,可以放下这一切,真正去跑自己想跑的?

以跑步为话题的高中作文篇3

提起“体育运动”这几个字,我们肯定都不陌生。体育项目有很多种,如跑步、游泳、足球等等,现在各种体育运动都已经在全国普及了。体育运动不仅能带给我们乐趣,还能让我们感受到公平、团结、友谊、速度和激情。所以,人人都喜欢运动,而我也不例外。

刚开始我并不知道羽毛球是什么东西,对于它没有一丝兴趣,后来我却变了。一次散步,我就看到邻居家的孩子在楼下打羽毛球,羽毛球拍在他的手上一挥,就能让羽毛球在空中跳舞似的飞过去。我发现那动作特别潇洒。于是,我决定试一试。

因为我第一次打,并不知道怎么做。手忙脚乱不是发斜球,就是打不到,甚至直接打到了树上或者墙外面。这可令我不知所措,一次又一次,这些动作重复着上演,已经过了两个小时我都不会,于是,我怒气冲冲低扔下球拍走了。坐在石头上哭泣,责怪球不听我话,邻居姐姐问我:“你怎么了?为什么生气不练了?”“我,我实在不会打,所以准备放弃了。”我垂头丧气地说。“放弃?在我的字典里就没有放弃这两个字,连美国比阿斯都说过“要从容地着手去做每一件事情,一旦开始,就要坚持到底。”就连钱学森也说过不要失去信心,只要坚持不懈,就终会有成果的。比你小的孩子们都知道:只要努力就一定能达到你所想要的目标,难道你不知道吗?没有人一出生就什么都会,只要你坚持,拼搏到底就能赢。别人能做到的,你做不到?著名羽毛球高手林丹不就是努力拼搏才获得世界冠军的吗?”“我,……”我抬起头拿着纸巾擦擦泪水,便说:“嗯,姐姐我知道了,我现在就去练习。”

从那以后,一次又一次的练习,我终于学会了,我高兴极了。同时也懂得了只要不放弃就一定能做到。过了一段时间刚好学校组织羽毛球比赛,我终于可以大显身手了。比赛的时候我一直说:“坚持!坚持!”终于我赢了!我感激姐姐当时对我说的话,如果没有她就没有今天取得的成功。羽毛球这项运动至今我还在练,因为只有我继续练习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一转眼好几年过去了,羽毛球不仅成了我的兴趣,更重要是在这项运动让我学会坚持。体育不仅能强身健体,更能让我懂得只有努力,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做到你想要的结果。生活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有时更需要我们咬紧牙关努力拼搏才能闯过一道道坎,才能走向成功的顶峰。

以跑步为话题的高中作文篇4

我就这么站在那里,看着妈妈从小路尽头气喘吁吁飞奔而来,手里提着刚买的早餐,笑容如同明媚的晨曦。我就这么看着一路奔跑的妈妈,感慨万千。

妈妈从前并不是一个爱奔跑的人。

自从父亲到外地工作后,妈妈的生活就开始进入“奔跑”的状态。她为了更好照顾我的日常生活,常常是以“跑”代走:奔跑着下楼买菜,奔跑着去晾衣服,奔跑着去赶班车。渐渐地,她爱上了奔跑。

可是如果不是那天我亲眼目睹了她的奔跑,我或许会一直认为妈妈所付出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记忆又回到那天早上。

我记得那天的太阳就像是个不听话的孩子,哭诉着,咆哮着。那条小路上没有一个人,杂草枯萎着,连小路上的石子也都像快要被烤熟了。

“元元,妈妈先去买早餐,等会你下来接一下早餐。”妈妈说着便飞快地跑下楼去。

我慢吞吞地走下楼,心里极大地不情愿:这么热的天气,谁愿意出门啊!我等了很久,发现妈妈仍然没有来,心中的怒火不禁更加旺盛。

小路的尽头渐渐出现一个奔跑的人影,我定睛一看:原来是妈妈!只见妈妈手里提着一个装着早餐的塑料袋,正努力地跑着。她的衣服随着奔跑而左右摆动,即使相隔很远,也依然能看见她因劳累而瘦弱的肩膀。妈妈为了不让早餐倾洒出来,提早餐的那只手只好僵硬地垂着,这使她的跑步姿势变得更加怪异。

我看到了妈妈脸上的笑容,笑容里夹杂的,没有半点对生活的不断抱怨,只有对每一天无限的乐观期待。她看见我,朝我挥挥手,喊道:“快上楼吧!今天买早餐时等了很久,不过终于买到了你爱吃的叉烧包,快去吃吧!”

随着妈妈不断奔跑渐渐向我靠近,我能仿佛能听见她因透不过气的喘息声,看见妈妈额头、手臂上豆大的汗珠。我想起她为了能每天准时下班回家陪我而牺牲午睡时间来干活,想起她为了买到我爱吃的菜而跑去好几家菜市场,想起她看见我弹好一首吉他曲的兴奋表情。我想起了过往十三年中的点点滴滴。

看到妈妈的奔跑,我才意识到,妈妈的奔跑,不仅仅只是为了给我买早餐,无形中,更是一种母爱的力量促使着她不断前进。

我想在我的记忆里,永远不会忘记妈妈的奔跑,更不会忘记爱奔跑的母亲。我知道这份母爱永远伴随着我,激励我前进。

以跑步为话题的高中作文篇5

“你太胖了!应该多运动才是。”

从这一刻起,我本就繁忙的课余时间里又多了一项任务——跑步。

戴上耳机,换上一身炫丽的运动服,配上一双最爱的运动鞋。清晨,当我走出家门的那一刻起,我的跑步计划便已经开始了。

沐浴着清晨独有的和煦的阳光,享受着带有一丝凉意却不失温和的微风,不由得有些陶醉了。身体随着音乐的韵律而不住地摇摆,脚步仿佛也若有若无地打着节拍。街道上,许久才会出现稀稀拉拉的几个路人,也是迅速掠过。一切都显得那么安静与祥和。匆匆路过那些平常再熟悉不过的招牌。却发现只来得及瞄上几眼,下一店铺便已经挤进我的眼帘,让我不得不转移视线瞪眼欣赏眼前之物,依旧发现甚至连模样都还没瞧个清楚,就再次消失不见,只在脑海中留下了片刻剪影。多想就此停下,好好观赏一番,但这种意犹未尽的惋惜,又怎不见也是一种享受?

好像现在,我乘坐着一架可回到过去乃至通往未来的时空飞船,人生中遇到的那些同学、老师、朋友、家人就好像是一家家大大小小的店铺。终究,他们会在一瞬消失。但若能永远把握住他们在时印刻于脑海的痕迹,也就不至于等到走过后才去遗憾甚至哭泣了。何况他们的差别无非就是停留时间的长短罢了。一开始的面孔,终究是最最熟悉的,若连这些都没有好好珍惜,面对着将要迎来的愈加陌生的容貌,又怎不会感到害怕?

不知又跑了多长的时间,只觉有些累意,便停了下来。

原本空空荡荡的街道上,此时也逐渐地活跃起来。站在街头,头上微微见汗,却一点也不感到倦累,浑身暖洋洋的,说不出的舒服。跑步前依旧的那些懒意,也被一扫而光。

立在街头,注意着每一个或是赶集,或是上班的匆匆路人,不禁思绪万千:看那一个穿着西装笔挺的青年,此时正手提着一个公文包,埋着头快速地走过来,时不时,还伸出左手,简练而快速地瞄了一眼自己腕上的表,脚下的步伐却又更加快了几分,好像四周那些美丽的景、物,对于他来说,都是毫不相干一般,在他的心里,家和公司早已连成一条直线。或许在他心中一天的作息只有起床、公事、吃饭、睡觉四个步骤,所有的一切都是按部就班,除此之外再没有一点自己的想法。等到累垮了自己,才意识到后悔。暗暗在心中轻叹,这值得吗?

迈开脚步,重新踏上旅途。不知不觉间,跑步从一个原本的任务,转化成了现在的爱好。只因在途中,我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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