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作文700字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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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作文700字五年级篇1

书,散发着墨香,唤起人们对知识的渴望;书,流动着智慧,赋予人们驾驭心灵的力量。

人们常常认为读的书越多就越好。但读书也是有方法的。诗人朱熹曾有一句关于读书的名言:“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我也有自己的一套读书方法——静心。只要把心沉到书中,就能做到“两耳不闻窗外事”,用心来认真品味书籍。

妈妈常对我说“一心不能两用”。一次,妈妈出去买菜,我在家里看课外书,家里的电视开着,说笑声不断地浸入我的耳朵里,我心里突然闪现了一个念头,趁妈妈不在家,我为何不放松一下自己、犒劳自己辛苦的学习。我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终于抵挡不住那强大的“敌人”,我成为了电视的俘虏。我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不知不觉已经过了2小时了,妈妈快回来了。我却舍不得关掉电视,就一边读书一边看电视。可一心终不能两用,没过多久,手里的书早已丢到了九霄云外,连门外响了妈妈开门的声音也没察觉。“原来你是这样学习的!”我愣住了,乖乖的像一只小猫咪似的接受着妈妈严厉的批评。经过了那次深刻地教训后,我悟得了一点道理,读书需要静心、专心,认真地读,才能够学到东西。

现在,我整个人完全沉浸在书里,有那种自己好像变成了书中主角的感觉。我好似一只快乐的蜜蜂,在书的花朵上采集知识的花粉。也因此,我结识了许多朋友:鲁迅、巴金、冰心、朱自清、老舍……等前辈,能在他们的文章中徜徉,我就会像一匹饿狼贪婪的吞食着“猎物”,翻着飘出油墨清香的书页,在先哲描绘的精神世界徜徉,没有浮华,没有尘埃,心灵在此中静默。 忘了时间,忘了整个世界,唯有我与书独在!

读书作文700字五年级篇2

这个暑假,我经历了一场昆虫世界的华丽冒险,也走进了一个神秘而多姿多彩的世界。

说实话,我不太喜欢科普书,因为它们总是那么艰涩难懂,虽然我知道它们包含了许多有用的信息。偶然翻开法布尔的《昆虫记》,很奇怪,我立刻就被生动有趣的叙述吸引住了,法布尔的笔触饱含感情,在他的引导下,我推开了昆虫世界的大门。

这里充满了神奇的生命:织网高手蜘蛛、铁血杀手螳螂、建筑大师蟋蟀、追逐阳光的歌手蝗虫……它们为了生存,在自然环境中练就千奇百怪的绝招,创造了无数的奇迹。在这个世界里,我见证了昆虫们惊心动魄而又绚丽多姿的生命历程。

跟随着法布尔的脚步,我收获了许多知识,揭开了昆虫们的“小秘密”。就拿萤火虫举例吧,在我们的印象里,萤火虫是夜晚大地上的星星,作者深入地为我们挖掘了它们灯光的秘密——萤火虫呼吸时,氧气将可燃物质氧化而发出微弱的光。雌雄萤火虫的灯盏不一样,雄萤火虫可以随意调整灯光的强弱,雌萤火虫却没有这个本领。像这样的震撼在书中会遇到很多,你惊讶得嘴巴会张得越来越大。进入这个世界开始冒险,你所遇到的一切都不会让你失望!

我更加佩服法布尔。《昆虫记》中蕴含了他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在荒石园中,他几十年如一日,对昆虫进行细致的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们的本能与习性。《昆虫记》中还洋溢着他对生命的关爱之情和对自然万物的赞美之情。在别人听来是昆虫单调的叫声,但他却听出了音乐的节拍和韵律,他从自然中发现美,以人性写照昆虫,又以虫性反映社会人生,书中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

在这本书中,我们感悟、学习、成长,这场昆虫世界的冒险多么精彩!

这个暑假,不虚此行!

读书作文700字五年级篇3

在我的记忆里,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但《狼王梦》这本书却改变了我的想法。紫岚这匹母狼既伟大又自私,可能在动物世界里只有这样才能生存下来。

紫岚生了五个孩子,第五只狼崽被冻死了,还剩下四只狼崽。长子叫黑仔,次子叫蓝魂儿,最小的一只小公狼崽叫双毛,还有一只母狼崽叫媚媚。在紫岚的家中,她最爱黑仔,因为黑仔像她死去的伴侣黑桑。紫岚想让黑仔完成黑桑的遗愿去争夺狼王的宝座。黑仔因此得到更多的母爱。后来,黑仔被金雕夺去了性命,由蓝魂儿代替黑仔的位置。蓝魂儿表现很出色,连狼王也向蓝魂儿投去了佩服的眼光。但不幸的是,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紫岚为了不让孩子落入猎人之手,就残忍地咬死了蓝魂儿。作为母亲的紫岚,看到自己的宝贝一个个失去性命,痛苦万分。她最后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胆小瘦弱的双毛身上,但双毛因为心里留着阴影而格外胆小。在争夺王位时,双毛因此丧命。更惨的是,紫岚的女儿媚媚也不认这个亲娘了。紫岚的狼王梦没有实现,自己也被金雕叼走了。

狼的世界真的很残酷。最让我触目惊心的是,紫岚可以吃掉自己孩子的尸体,也可以咬死自己的孩子。但仔细想想,她只有这样,才能让其他饥饿的狼崽活下来,让被捕兽夹夹住逃脱不了的孩子减轻痛苦。这是怎样一种母爱啊!紫岚自私地为了自己的狼王梦不顾一切让孩子一次次地去争取,好几次我都为狼崽悲惨的命运而哭。紫岚为了保护幼小的狼崽而与金雕同归于尽,我又为她伟大的母爱感动而哭。这是一本非常精彩的动物小说!

读书作文700字五年级篇4

当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看到目录的时候。很多问题便浮现在我的眼前,蓝眼的眼睛真的是蓝色的吗?黄金指的指头难道是用黄金做的?钓鸡可以把鸡钓上来吗?带着这些问题,我翻开了这本书——《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同名小说集,讲述着奇人妙事。书中所讲之事,多以清末民初天津卫市井生活为背景,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事迹,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人物之奇特闻所未闻,故事之精妙叹为观止。内容虽毫不相关,但读起来却像天津人的“集体性格”。而且在作家的笔下活临活现,生动有趣,读时仿佛置身于现场。

篇章中,《苏七块》这一奇特故事我甚是喜欢。主要讲了天津小白楼一带,有个出名的苏大夫,医术了得。不过苏大夫有个规矩,凡来瞧病,不管贫穷富贵,必须先拿七块银元码,所以众人背后给他去了一个绰号:苏七块。虽然苏大夫是一个备受争议的人,但他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合上书,我最多的感触是手艺人的绝活,让我叹为观止。各行各业,都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可是他们也只是平平凡凡的人。可是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学习新的本领。就如书上所述:“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焉,靠边待着。”

“生活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淡”就像学习一样,也许有人会觉得枯燥乏味,但是我们也可以把学习当作一种乐趣,不断充实自己,丰富自己。但是也需要勤奋和努力,只要刻苦钻研,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慢慢的,你会发现,原来学习也可以如此多彩。

作者冯骥才说的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所以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学得一技之长。把生活变得绚丽多彩。

读书作文700字五年级篇5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的确是一件百益而无一害的事。从小我就非常喜欢看书,而且随身携带,一有时间就开始看书。读书已成为我最大的乐趣。

记得有一次,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残狼灰满》。我一边读着书,一边幻想着书中的情景。当我看得如痴如醉、浮想联翩时,又一个精彩的片段吸引了我。可是,现在都已经晚上十点多,早应该上床睡觉了。在爸爸的“逼迫”下,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去睡觉。可我哪里能睡得着呢?于是,我想到了一个办法,先将书偷偷地放在床头,再跟爸爸商量睡自己的房间,然后就可以随心所愿。做完这些事后,我的心既忐忑又兴奋。忐忑的是怕被爸爸发现,兴奋的是我可以尽情地阅读这本书,直到把它读完。

而当我回到房间后,准备开起小台灯看书。我又开始犹豫不决。是开亮一点呢,还是开暗一点呢。最后,我选择把灯光调暗一点,这样不易发现我的小秘密。正在我读得津津有味时,一阵脚步声传到了我的耳边。我急忙把灯一关,闭上眼睛装睡。我将自己的手放在胸前,感觉到心跳猛然加速,身体在不住地发抖,一串串汗珠直往下冒。幸好,我混过这一关。等爸爸走出房间后,我又开始打开书读起来了。没过一会儿,妈妈又走过来,可我已经来不及关灯,妈妈越走越近了。由于我太过于紧张,不小心碰到了台灯,发出“呯”的一声响。妈妈开门看见了我狼狈的模样,生气地说:“家正,这么晚了,不能再看书了。而且灯开得那么暗,眼睛都近视了,以后还如何看书呢?”听完妈妈的话,我只好合上书,乖乖地睡觉。

读书的故事还有很多,而唯独这件事在我的脑海里久久不能忘怀。

读书作文700字五年级篇6

自上学开始,书不声不响地走进了我的生活,而我也不知不觉地迷上了读书。

语文书上那一篇篇精彩的文章,让我看了流连忘返,眼睛也不眨一下;数学书上那一道道数学算式让我略懂了一点数学的奥秘……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学习了英语,英语书上的单词和句子都蕴藏着知识。我想:书,这一个美丽纯洁的小天使正一步步朝我走来。

渐渐地,学校要求我们阅读课外书。我第一次拿起课外书看的是一本名著——《红楼梦》,我捧起一看,魂都被勾走了,仿佛看到了林黛玉的弱不禁风、多愁善感;见风使舵、使权弄势的王熙凤;知书达理的薛宝钗;滑稽搞笑的刘姥姥和充满生机的大观园……我一看就是一整天,爸爸妈妈叫我也没有听见,听见了也是答应一声,手中还是不离书。

我尤其对课外书如饥似渴,只要手中有书,让我看三天也不觉得饿,因为饭是人的成长食量,而书则是人的精神食粮。是书让我有所提高;是书让我扩大了视野;是书让我丰富了知识。

我的作文一直排在中等,自看书后,我的作文水平明显有很大进步。当老师让我们写文章时,所有同学都是千篇一律,只有我的是与众不同的,所以老师总拿我的作文在班上当范文朗读,别提有多高兴了。

阅读也让我提高了表达能力。读幼儿班的时候,老师说我表达能力在班上最好,直到现在,我发现比我优秀的人还有很多。凭着我读了大量课外书的表达能力,我轻松地当上了广播员。现在又读了许多书,我的表达能力越来越强,老师还让我去参加演讲呢!

现在,我深深地爱上了阅读,书也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深知:阅读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到底有多大,我一定要多阅读,让自己更强。

读书作文700字五年级篇7

我和妈妈一起看了一本好书——《海蒂》。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海蒂的小姑娘,因为父母与外婆的去世,不得不到小姨迪蒂家生活。而迪蒂因为工作原因只好继续把海蒂寄宿在海蒂的爷爷——高山牧场上奥西姆大叔家里。一路上,小海蒂碰到了彼得的羊群,还有那高山牧场上的美丽风景。海蒂来到爷爷家时,爷爷常常沉默不语,他经常用特殊的方法教海蒂,使海蒂知道了很多生活常识,明白了许多道理。海蒂八岁那年,被迪蒂带到了法兰克福的克拉拉家里,在那儿,海蒂看见了体弱多病的克拉拉,慈祥的奶奶,严肃的管家洛泰亚小姐和主人赛斯曼先生。在那儿,海蒂越来越孤单,幸好奶奶给他们带来了许多欢乐,可是,不久以后,奶奶也要走了,奶奶走后,家里冷冷清清的缺失了很多欢乐。不久,海蒂就失眠了而且,她还得了梦游症,赛思曼家闹鬼了!最后,赛思曼先生只好把小海蒂送回了她的爷爷家里。不久以后,海蒂终于康复了。夏天也渐渐到来了,克拉拉小姐也要来海蒂家了,海蒂高兴极了。克拉拉来到海蒂家后,看见了海蒂的小床,还看见了许许多多的奇妙的事情。她开心极了。爷爷也对奶奶建议让克拉拉在这儿住上一段时间,也许会对她的身体有帮助。从那以后,克拉拉就扔掉了轮椅,一直在坚持着自己走路,最终,她的选择是对的,她真的学会了走路!不久以后,克拉拉的奶奶和爸爸过来接她了,她还希望在这儿多呆一会儿呢!

我喜欢海蒂善良纯真,她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乐于助人;我喜欢克拉拉勇敢、不畏困难战胜自我;我还喜欢爷爷的那从冷漠到与友好的改变;书中人与人之间暖暖的爱温暖着我。确实,只要人人付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读书作文700字五年级篇8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水孩子》的故事书。讲得是一个只有十岁的贫苦小男孩,名叫汤姆,他虽然生长在大城市里,但他没有书读,也没有爸爸妈妈,整天被他狠毒的师傅逼着替人家清扫烟囱,挣来的钱都被师傅拿走,还要挨打受饿,他有多苦多苦。

有一次汤姆去大户人家扫烟囱,因不小心闯祸被误认为是小偷,吓得他到处乱跑,后来在仙女的引导下跳进了水里,变成了水孩子。在水里起初汤姆还像以前一样顽皮,经常跟各种动物捣蛋,在仙女的感化教育下,经历各种冒险奇遇,克服了自己的各种性格缺陷,在水世界里也学到了许多知识,渐渐地变成了一个勇敢。聪明。又懂事的好孩子。

最后仙女派汤姆去帮助他师傅摆脱困境,开始他很不愿意去,因为他非常怕师傅会再次把他变成扫烟囱的小孩,可是仙女教育他,一个人如果想成功就不能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最后小汤姆鼓起勇气去帮助自己的师傅。

看完《水孩子》的故事我深深感到生长在新社会的孩子是多么的幸福,即使没有父母的孩子,照样会受到社会的关爱,没有不读书的孩子,而且国家都给我们免费读书。同时还给我们配备了优秀的老师,但是我们还是不好好学习。

生活上我们有多富裕,想吃什么有什么,想穿什么有什么。与小汤姆相比我们简直是天堂。可是我们还是这也不要吃,那也不要吃。在学习上我们有这样美丽的学校上学,有这样关心我们的老师教导,但是我连天气冷一点都不能按时起床上学,在学习上还不肯下苦功夫,难题不肯刻苦钻研,我觉得很羞愧。

现在的汤姆已经成为一名伟大的科学家了,愿我们大家将来也都能成为一名对国家有用的人才吧!努力,努力,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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