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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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宪法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3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15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15篇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篇1)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第X个宪法日,今年宪法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维护宪法权威”。为此,今天国旗下,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而能屹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炎黄子孙,有责任维护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

关于”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任何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国家的法制权威。近年来,无数大老虎落网,法律没有因为他们的特殊身份而给予宽容。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曾有一个数据,说的是当时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当然值得肯定。其实,政府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大家是否记得,20_年,发生的河南省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假“王娜娜”学籍、学历信息被注销,毕业证书被宣布无效,假“王娜娜”被单位解聘,9名责任人受到了处分。这一事件,对真的王娜娜13年的错位人生终于有了一个交代。

这让我们意识到,宪法不仅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宪法还在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篇2)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宪法日。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

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宪法是国法,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宪法离我们也并不遥远,践行宪法精神更应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在当下,认真对待每一次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在校园中,遵守校规校纪,整齐穿着校服;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教育权;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从冲动莽撞的解决同学间的纠纷,到能够与同学和谐相处;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这些都是我们践行宪法精神的体现。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篇3)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qut;,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指导我们国家生活的指南,是一切政党、组织、集体和个人行为的准则,是维持我们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好宪法,并在此基础上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法制体系的完善体现了这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同时也体现了整个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法律的普及在于宣传学习,我们就是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要的法律法规。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每位公民都应该学法、知法、守法,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能让我们明辨是非,法律素质已成为衡量人才素质的重要标准。普法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增强法制观念,势在必行!

学校是传播社会主义法制文化的基地,优良的学习氛围靠我们大家共同营造,美好的生活环境需要我们大家自觉维护。我们更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作为教师,我们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做同学们遵纪守法的榜样;作为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创建省级示范高中,需要一个更加良好的学习环境,需要你,需要我,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我们要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上杭一中更加美好、辉煌灿烂的明天!

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篇4)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青少年是宪法保护的重点对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或许有人觉得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就行。这样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青少年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比如,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依靠法律保护自己,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比如,同学们将来参加工作,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获得劳动收入和各项权益。诸如此类的情况我们都可能会碰到,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我们不但要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法治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之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篇5)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站在庄严的国旗下,想跟大家聊聊法律。有人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有人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有人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到底是什么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20_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被称为“法律的法律”。它规定了比普通法律更为重要的内容,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根本制度,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国家权力;它界定和协调了国家权力和公民个人权利的关系,并通过限制国家权力的范围及监督国家权力的行使,来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还对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予以明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同学们,关于宪法的知识,其实还有很多很多,老师在这里不一一讲解,大家可以在班本课共同学习,可以上网查资料了解,还可以查阅一些相关的资料。我们白云的学子不但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而且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篇6)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小学一年级的思政教师__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宪法在我们身边”。

当每天的第一缕阳光照耀着我们的时候,一天的学习、生活就开始了。为什么我们可以在学校聆听老师的教诲,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识字、学习知识、增长本领呢?是因为《宪法》中第二章第46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受法律的保护,在法律的保护伞下,茁壮成长。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

我们要遵从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要建设法治国家。我相信每位同学都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而宪法作为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集中意志的体现,是母法,就像是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受到保护。

“无规矩不成方圆,国家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今天是12月4日,是我们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为这一天,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所以我们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的“宪法日”。

或许大家觉得《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宪法一直在默默的陪伴、保护着我们。从一出生开始,我们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从这一刻起,我们就已经开始受到宪法的保护了。《宪法》中第二章第三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的成长,安全的拥有,幸福的生活。

法律是行动的指南,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我们现在要认真学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和周围人的合法权利!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就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个课间的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的不良思想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依法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按照纪律和法律的要求时刻规范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学生,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法治的社会是和谐的,法治的天空是湛蓝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懂法、爱法、守法、用法,争做新世纪的法治少年!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篇7)

尊敬的额导、老师,可爱的孩子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的主题是“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下面,先向孩子们请教一个间题,准知道今天是几月几日?

(对)今天是2月2日,再过两天就是12月4日了,孩子们,你们知通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什么节日吗?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规定的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也就是我国的宪法日。孩子们肯定在想,宪法是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全国各种法律都要听宪法的,它是老大!简单的说,它是所有法律的妈妈!

听完我的解释,孩子们一定认为,宪法离我们很远!不!……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例如,在我们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规定了我们红灯停、绿灯行,见了黄灯等一等;在升国旗时《国旗法》就规定我们,在国国旗升起的过程中,我们应当面向国煩肃立敞礼;在扔垃圾纸屑时,《环境保扩法》和《卫生条例》就规定我们不能乱丢垃圾,要做环保小卫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庄日常行为规范》就要求我们,要爱集体、爱劳动、爱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到到这儿,很多孩子就会明自,原来宪法离我们这么这么近!是,宪法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我们的妈妈一样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又保护着我们!

孩子们,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我们身边小事做起,做到上课遵守纪律,认真听讲;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上下楼梯轻声慢步靠右行,不在校园内乱垃圾纸屑;见到老师同学要问好;不打架骂人;放学回家不横穿马路,不在马路上玩耍弄,不闯红灯;回家按时、独立完成作业!并帮家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果我们每个孩子都能把把这些小事做好,我们的校园、生活就会变得更加美丽、温暖!如果我们每个孩子都能把这些小事做好,我们就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我的讲话结束,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篇8)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关爱生命。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都非常熟悉的话语,当同学们蹒跚学步时,家长会说:“小心前面的石头”;当同学们出去玩耍的时候,家长会说“外面车多,注意安全”;上学前父母家人会叮嘱说“路上注意安全,不要和同学打闹”。似乎大家都在重复着同样的话语,有时还真是显得罗嗦乏味。但只要用心留意一下,会发现,在这平淡无奇的话语里,却凝聚着亲人、老师最深的爱意和关怀。关爱自己的生命,从遵纪守法做起。

01

自律

遵纪守法,就是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追逐,不打闹,不做危险的游戏,不玩对自己对别人有害的东西,在学校做个守纪律的好孩子。

02

自律

遵纪守法,就是遵守社会公德和各种法规,不在马路上玩耍,不随便下河游泳,不破坏公共设施,不玩火,不玩电,不做危害社会的事情,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

03

自律

如果我们每个同学都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孩子,那么,危险就会远离我们,我们的家庭就会更加幸福,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安定。

下面再和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可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如果我们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呢?根据实践经验,建议同学们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以下两点:

01

自护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02

自护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03

自护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从现在做起,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美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灿烂辉煌。

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篇9)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每天,当第一缕阳光照耀着我们的时候,我们兴高采烈地开始了一天的学习、生活。为什么我们可以在学校里聆听老师的教诲,坐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写字、学知识,长本领?是因为《宪法》中第二章第四十六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你们受着法律的保护,在法律的保护伞下,茁壮成长。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说到这里,想必同学们已经猜到了国旗下讲话的内容。今天我们就在《国旗下讲宪法》。

21世纪,我们要建设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我想同学们应该对法律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宪法是母法,就像是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受到保护。宪法一共有一百三十八条,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去图书馆或在电脑上查阅学习。无规矩不成方圆,国家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12月4日,是我们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为这一天,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所以我们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的“宪法日”。或许大家觉得《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宪法一直在默默的陪伴、保护着我们,它离我们很近。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从一出生开始,你们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从这一刻起,你们就已经开始受到宪法的保护了。《宪法》中第二章第三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的成长,安全的拥有,幸福的生活。

然而在平日的生活中,还有一些违法的行为也时刻的存在于我们身边,例如:有人故意损坏公物、有人故意骗取他人财物、有人偷窃别人物品、私自撕毁他人信件、有人污蔑他人、坑害他人,这些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同学们,我们应该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这样才能适应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法律是行动的指南。就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我们现在要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不需要做什么大事,我们就从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我们主动让座;

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

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

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些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的表现。在我们学校,同学们也要遵守我们学校的校规,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学校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如:《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

二、在学校里,我们要遵纪守法。从认真听课做起;

从保证每一个课间的纪律开始;

从同学之间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

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的不良思想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小小的松懈可能酿成一次大的失足。同学们,当你心情不好时,准备行动时,请你在心里默数十个数,稳定情绪,并想一想你的行动是否触犯了法律;

当你受到不良侵害时,你又能否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呢?我们走在新世纪的前端,健全的法律,和谐的社会,温暖的家庭,无不充溢着我们年轻的心。然而,正是因为我们有着年轻的心,才有一份狂妄,有一份叛逆。有些人从小偷小摸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所以在家要听家长的话,不做家长不允许的事情。在学校,要听老师的教诲,做一个德才兼备的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不争强好胜,尽量避免和别人发生冲突。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还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同学们,我们要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我们就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法治的社会是和谐的,法治的天空是湛蓝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守法、用法,争做21世纪的法治少年!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篇10)

同学们:

你们注意过法庭上那枚质地坚硬、声音清脆的法槌吗?法律至上,一锤定音。一枚小小的法槌,体现出庭审活动的权威,彰显出司法的公正,昭示出社会的正义。法槌是法官的一个道具,是法律的一个符号。说起法律,我想问大家几个问题。当你的人身、财产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你会向哪里求援?你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中国人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增强,法治观念也在逐步改变。当自身的权益受到侵犯时,越来越多的人懂得用法律途径来维护;

当与他人发生纠纷时,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到法院去寻求解决。

法治社会,象征着进步与文明,是我们追求的理想,是我们奋斗的目标。因为有了法律的保障,人民才得以安居乐业,社会才得以稳定和谐。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律宣传日。我们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宪法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

我们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晨读宪法”活动,认真学习《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培养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

同学们,我们不妨开设一堂法律小讲堂,以案说法,分析发生在身边的法律案件,普及法律常识,树立法治观念,维护法律权威;

不妨模拟一次小法庭,扮演一回小法官,争做法律宣传志愿者,争当学法、普法的小明星!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篇11)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对,是国家宪法日,1982年的这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修订,自2001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_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我国的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主题是“学宪法,讲宪法”。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该怎样看待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我认为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树立法治观念,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治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

第三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在这,我们不提倡未成年人人直接同违反犯罪分子进行搏斗,我们要学会自我保护,以保护生命为第一原则,遇事不慌,设法摆脱困境,大声呼救,拨打110,及时向学校、家庭或其他监护人报告,做到“见义智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 守法 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篇12)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宪法吗?又是否知道将宪法日设定在12月4日的意义是什么吗?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也许有的同学会说,宪法好像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交集。其实不是的,宪法是母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的核心内容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今天一起来看看宪法和我们的日常生活学习有着什么样的关系?

宪法是从我们出生这一刻起就开始保护着我们。《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当我们到了适当的年龄,就开始接受学校的教育,因为《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我们每周的必备“课程”。

当我们年满18周岁成年之后,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当我们上到大学第二年,睡在你上铺的兄弟填写了应征入伍的申请,光荣入伍了,学校会为他保留两年的学籍。《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任务。

当我们大学毕业了,会在招聘会上过五关斩六将,得到一份心仪的工作。《宪法》第四十二条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当我们开始工作有了自己的积蓄时,我们可以自由支配。《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当我们结婚生子,有了家庭,宪法仍旧在保护我们。《宪法》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当我们到了退休年龄,退休的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同学们,宪法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践行宪法精神更应该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如此时此刻,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比如在校园中,遵守校纪校规,整齐穿着校服;比如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教育权;比如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比如与同学们和谐相处,主动养成遵纪的习惯等等。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立良法以行善治。”法治之光,正照耀在我们追梦的征途之上,让我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在新一年里奋力前行吧!

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篇13)

各位同学、老师:

大家早上好!

在开始今天的国旗下讲话前,王老师先来考大家一个问题: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是的,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情怀》。说到“宪法”,大家并不陌生,它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_年、20_年五次修订。今年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3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形式丰富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1。开展宪法晨读活动;2。观看民法典公开课视频;3。“五个一”法治教育活动。活动内容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防范网络诈骗、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将法治教育内容与学校教育的方方面面有机融合。不断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学们、老师们,“勿以恶小而为之”,“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希望大家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与法同行,强化法律意识、提升法律技能,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今天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篇14)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同学们,遵纪守法,听起来似乎离我们很远。但仔细想一想,找一找,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请问各位同学,课堂上你是否能坚持专心致志听讲,而不做小动作不说与学习无关的话?是否能不把玩具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带进教室?是否能做到“垃圾不落地,校园更美丽”?又是否做到了“安全无小事,处处不大意”。现在升国旗仪式,再请各位同学低头看一下自己的胸前有没有飘扬着的红领巾,挂着校牌。以上这些听起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小事不小。何况我们小学部有1700多名学生,任何事,乘上1700,所得的结果就绝不是什么小事了。

有的时候,因为没有人看到,没有人约束,我们某些同学往往会做一些有违纪律的事,还窃喜没有被人发现。殊不知,这样对我们来说是有害无利的。有很多犯大错的人,就是因为当初对自己的一次次放纵,而彻底冲破了自我约束的底线,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又有多少人,只因放宽自我,而变得张狂,最终导致了失败。纪律并不是文本的东西,而应该是心里实实在在的准绳。为了让这根准绳更坚韧,所以我们要学会严于律己。我们不能奢求每时每刻由他人来约束你,来纠正你。更多的时候只有自我约束。因为只有自己,才能了解自己,明白心里的放纵,随时可以准备规范自己。这也是“纪律”这根准绳所期望的最好伙伴。

有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是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具体表现,是宪法所规定的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思想品德修养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人,不是孤立存在的。每个人的言行必然会影响他人和社会。遵纪守法,是维护社会生活安定团结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社会正常生活所不可缺少的。一支部队的战士不守纪,则会屡战屡败;一个国家的公民不守法,就会身死国灭。同样,在一个学校里,假如学生没有纪律意识,不去遵纪守法,则整个学校就会一团糟。所以,只有遵纪守法,才能保证每一个人得以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

各位同学,作为公民的我们,要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作为学生的我们,要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我们不能将“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这几个简单的字作为口诀背诵,而是要将其像烙印一般附在思想的尖端,促使你的人格在崇高的火焰中锤炼,使坚韧的意志与高尚的品质伴随你一生,让“严于律已、遵纪守法”真正成为一种习惯,始终贯穿于我们美好的学习和生活。

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在“人”这个大字上,抹下苍劲有力的一笔。

宪法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篇15)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保护。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的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祖国的和谐,有义务去了解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中。

学宪法讲宪法,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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