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500字精选

刘坤221147 分享 时间:


书,我想大家都不陌生吧,它是人们精神的食粮,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书。今天我就来介绍一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1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有好处的,《格列佛游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18世纪初期最优秀的讽刺作家和政论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作品有《书之战》,《木桶的故事》等,而《格列佛游记》则是讽刺文学的典范。作者展开丰富的想象力,把主人公的冒险故事写的惊心动魄,看着书的我,也仿佛身临其境的感觉。

这要是说起这本书的主人公呀,那可真是不得了。格列佛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不甘寂寞与无聊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观察,思考,有独特思维,性情朴实温和,容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有君子之风。能急中生智,面对困难不退缩,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我喜欢主人公格列佛,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一个原因。

格列佛游历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小人国里的一切都非常小,他们对于格列佛就像玩具一样。大人国恰好相反,格列佛就好像他们的“宠物”一样为他们表演,逗他们开心,还要提心吊胆,以防被弄死。小人国和大人国不仅大小相反,心胸也不同,小人国连年征战,尔虞我诈;大人国民风淳朴,对英国的历史、制度和现状有着很多疑问。第三卷通过介绍再飞岛国等五岛的经历,体现了现代科技有着很大的问题。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第四卷:慧骃国。在慧骃国里人兽互相颠倒,没有金钱、军队和警察,马有着高尚的心灵,而野胡则是邪恶的生物。格列佛在那里学到了很多,他越来越厌恶人类社会的种.种恶行,对人类社会做了无情的鞭鞑。

在这冒险的期间,格列佛愿意将自己所了解的先进的思想知识和他人分享,愿意帮助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处事圆滑合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急中生智,能够见机行事。

这本书的作者对社会的丑陋做了无情的鞭鞑和讽刺,对人性和社会有着自己的见解,表达了他为世界担忧的感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格列佛游记》,我要向格列佛学习他那种勇敢冒险,坚持不懈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2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住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然而,威尔伯未来的命运却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威尔伯只能悲痛绝望地接受这命运了,好朋友夏洛却坚信它能救小猪。它吐出一根根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这让威尔伯在集市上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小猪终于得救了。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夏洛的网》。

夏洛说过: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人活着该做一些有意思的事。夏洛帮助了威尔伯,没有向威尔伯讨“谢谢”,却反过来认为这是自己该做的,可以提高自己生命的价值,这种高尚的品质,让人敬佩,让人感动。还有,文章中还写道:在来过集市数以千计的人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一只蜘蛛曾经起过最重要的作用,在它死的时候,没有谁陪在它身边。读了这段话,我似乎要落泪了,一只伟大的蜘蛛就这样死去了,我感到悲伤。正如书的封面所写:蜘蛛夏洛和小猪威尔伯的故事,让千万人落泪。

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美丽的大网,这网既救了威尔伯的命,也唤起了每一个读者心中无尽的温情。

我要把这本蕴涵着生命、爱和友谊的宝书推荐给所有人,让更多人拥有一本好书,拥有一份真情!夏洛的网,让每个人的心里埋下爱与友谊的种子,让爱与温情织满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3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一滴水的智慧。这本书中有一个很感人的故事,一位年轻人的事业失败了,家庭也离散了。只剩下一栋旧屋子和一位老父亲。他已经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整天垂头丧气。有一天,一位算命先生叫啊过去算命,那位算命先生看了看他,说:“你是一个优秀的商人,将来一定会成功!”年轻人喜出望外,他连忙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老人点点头:“努力吧!孩子,你一定能成功!”

年轻人立刻精神饱满,好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第二天大早,年轻人便出去找到了一份工作。他每天都认真工作,最后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企业家。他的父亲也很自豪,但是,老人的身体越来越差,最后只能躺在床上,老人把儿子叫到身边,说:“其实当时那位算命先生是我花钱请得,为了唤醒你的心。”年轻人这才明白父亲的苦心,抱头痛苦不已,老人也在这时便悄悄离去了~~~~

这段故事下面有一段默想:“其实在你心灰意冷时,家人或朋友正在暗处默默地帮助你。这本书中的道理很多,虽然每个故事都很短,却很容易使人理解,它告诉了我许多人生感悟。

或许这本书在课堂上不大有用,但是这本书一定可以医治任何一个人的心灵疾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5

历史如一条大河奔流,吞吐日月,生生不息,代代不已。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这本书描写的就是关于/隋末唐初的历史,书名叫做《隋唐演义》。

这本书以隋唐历史为背景,讲述了瓦岗寨英雄好汉们的传奇故事,他们起兵反抗隋朝暴政,最后帮助李氏推翻隋朝,建立了唐朝。书中成功塑造了秦琼、罗成、单雄信、程咬金等众多家喻户晓的草莽英雄形象。

我最喜欢书里的罗成,他白马银枪、英俊潇洒,是典型的偶像实力派战将。在隋唐18条好汉中,排名第7。罗家枪法在本书中所向披靡,战无不胜。罗成的兵器为/五钩亮银枪,出招又快又狠,别看罗成年纪小,但是枪法高,为大唐江山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

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是通过这本书我们能了解我们民族的历史。男生看了这本书,可以变得像秦琼一样/豪气仗义,像单雄信一样耿直忠诚,像程咬金一样幽默风趣;女生看了这本书,巾帼不让须眉,看了这本书,我们各个都能当英雄好汉,胸襟广阔,光明磊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日记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非常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非常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终于,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己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这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终于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接着便回到了自己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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