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方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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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活动方案能够提高活动的效果和参与度,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方案,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方案15篇

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方案(篇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__〕22号)和射教体函(20__)111号,关于印发《射洪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方案。

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机构、职责

校园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马上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欺凌学生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疏散引导组职责:

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马上按总指挥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欺凌学生,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通讯联络组职责:

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迅速按总指挥要求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向“110”和上级教育局报告,传达事故情况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现场救护组职责:

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小组成员在组长的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

二、防止校园校园欺凌事件应急组职责

1、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

3、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

5、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三、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程序及措施:

1、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长。

②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然后再报告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2、组长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拨打“110”(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现场阻止),与此同时,安全组长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最好是男教师)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现场安全组组长前往现场。

3、各应急组现场救护

现场防护组:组长接到发生校园暴力消息后,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不必等到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防止暴力,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歹徒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疏散引导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护组与欺凌者周旋时,本小组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欺凌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通讯联络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联系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①公安局或派出所“110”

②学校应急组各组组长

③向上级(教育局)报告情况,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现场救护组:本小组人员在组长带领下,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应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紧急救护,送往医院。

4、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①学校应急组在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排家长情绪等。

②学校应急组负责协助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③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5、纪律处分。

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方案(篇2)

活动准备:

1、每人准备说一件有关校园欺凌的事情。

2、播放几则校园欺凌记实录像片。

3、准备一句反欺凌口号。

活动过程:

1、开场白。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由于很多国家实行多是九

年制的义务教育制度,受害者会长期受到欺凌。欺凌过程,蕴藏著一个复杂的互动状态,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

2、下面请每个同学都来说一说你对校园欺凌最深的一件事情。

3、大家说了很多欺凌事件,下面我们来看看一些真实的校园欺凌事件。(播放校园欺凌记实片)

4、看了这部记实片,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5、我们将怎样用实际行动来反欺凌?,请大家说说想法。

6、请胡悦悦同学带领大家读口号。

7、活动结束,请班主任老师讲话。

班会效果:

鼓励学校对校园欺凌采取全校范围的干预措施,如制定课堂规则,对学生行为进行限制,组建教师职业发展小组,与学生开展有关同辈关系与行为的班会活动,为欺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咨询等。挪威于20__年通过了一个宣言,号召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家长和教师团体加入到尽快根除校园欺凌现象的行动中。

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方案(篇3)

教学目标:

1.让学生认识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认清校园欺凌带来的负面影响。

2.通过恰当的引导和暗示教会学生察觉自己的攻击意识,并合理控制与调整不合理的观念。

3.当面对他人的攻击时能够尝试用温和和理智的态度处理矛盾,有效化解危机。掌握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方法,从而提高防欺凌能力,进而学会保护自己。

教学重点:

了解校园欺凌的实质和危害,掌握正确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和策略。

教学过程:

一、走近校园欺凌

校园本是静美之所,然而这片静土也染上了血腥。如果任由这种校园欺凌发展下去,那无疑会在青少年中间造成一种不良的暗示:邪恶比正义更有力量,武力比智力更有价值。这是相当危险的,所以要拒绝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的最可怕之处在于其施暴者是孩子,而受害者也是孩子。对施暴者来说,其过早染指了不良恶习,日后的成长令人担忧。而对受害者来说,这样的经历无疑是一场梦魇,很容易留下永久的伤痕。列举一些校园欺凌事件:略

二、分析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

校园欺凌的产生原因比较复杂,受多方面的影响。有家庭原因,有社会因素,也与教育工作者和学校管理有关。调查中发现,仅从施暴者自身来看,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学习压力大,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排解。

第二、 心理不健康,精神空虚。

第三、传媒渲染(网络、电视、电影、广播、报刊等),社会暴力文化的影响。

三、校园欺凌带来的危害

校园欺凌在很多人的心里都留下很深的烙印。这种不良影响,不仅仅体现在受害者,也使施暴者的心灵成长和社会前途中增添了大量的阻力。 对于施暴者而言:给他人带来伤害,要承担治疗甚至赔偿费用,要受到学校老师严肃批评教育,甚至无法继续完成学业。他们的`行为很难获得社会(主要是学校和家庭)的认可,那些常在中小学打架,特别是加入到暴力帮派的学生,很多最终都走上犯罪道路。 对于受害者而言:带来肉体损伤甚至残疾;易造成性格懦弱、自卑,缺乏信心和勇气;造成心灵的阴影和伤害;厌学甚至辍学。

四、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常见情形:

1.索要钱物,不给就拳脚相加;

2.以大欺小,以众欺寡;

3.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

4.同学之间因“义气”之争;

5.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

预防欺凌的办法:

第一,不能“怕”字当头。在遇到勒索、敲诈和殴打时不害怕,要敢于抗争。因为这些拦截的不良少年大多和受害者同龄,他们所实行的第一次拦截往往都是一种试探。如果此时在心理上就被对方所压倒,任其欺压,那么这样的第一次妥协其实就纵容、鼓励了拦截者,就会带来了更不良的后果。因而,有效防范校园欺凌的第一要诀就是“不怕”。但是要注意避免激发对方欺凌升级,导致眼前吃亏。

第二、要及时报告。我们也要认识到勒索、敲诈经常是同欺凌紧密联系的,我们提倡在“不怕”的前提下与之抗争,但不意味着逞一时之勇,反而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因此,在遇到勒索、敲诈后要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第一次遇到拦截后的表现是十分重要的。无论对方的目的是否得逞,如果一味害怕而忍气吞声,或是不想宣扬,相反的会在无形中助长了对方的气焰,使得对方以为你软弱可欺,往往会导致新的勒索、敲诈和殴打事件的发生。

第三、要搞好人际关系,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这也是防范校园欺凌的一条途径。一个有广泛、良好人际关系的学生,就不容易成为勒索、敲诈和殴打的对象。

第四、要慎重择友。要对学生的交友进行教育,鼓励多交品德好的朋友,多交“益友”,不交“损友”,对已经受到暴力侵害的朋友要多安慰,但不宜鼓动或煽动其找人来报复,以免引起更大的争端。 课堂小结 校园本应是我们学习知识、接受教育的地方,但频频出现的校园欺凌却打破了校园应有的宁静。我们青少年共同生活在一起,就应当互相帮助、互相谅解、互相包容,让我们远离校园欺凌,做个健康阳光的学生。

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方案(篇4)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在我县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根据州教育和体育局、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体通〔20__〕56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教体局局长谭子好任组长,原教育局副局长向子权、县人民政府主任督学姚本桂任副组长,各股室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安股,梅光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章长林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

四、安排及要求

全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从20__年6月上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和本地实际,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下旬—7月)

1.开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加强预防。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5.监督指导。县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第三阶段:组织检查阶段(9月—12月)

1.学校自查。各校要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要对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6月3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和体育局校安股、教育督导室。

2.专项督查。县教体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于9月1日至7日对全县各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后形成督查报告报送州教体局、州人民政府督导室。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究问责并督促整改。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10月—11月,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采取明察和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12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督察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

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方案(篇5)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也使部分学生误入歧途,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这些近期发生的恶性校园欺凌事件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处理和教育,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根椐《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 【20__】22 号)要求。为加强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经研究,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本校全体学生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__ 年6月―7月

1.开展专题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播放法制录像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召开主题班会。各班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各班于6月21日前上报摸底结果和班队会照片。

3.完善方案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教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__公众号和各班的QQ群、乐教乐学等途径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

5.排查疏导建档。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同时禁止学生带学习工具意外的任何物品(包括零食)进入校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及时处理警示。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保安、班主任、家委会值班人员和少先队值周班对校园进行巡视,并发动学生进行举报。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约谈家长并上报街道中心校。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7.及时信息上报。按照中心校布置,各班每月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和家长、学生举报。学校对摸底情况及时作出处置,并按时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第二阶段:20__ 年9月―12月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 20__ 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街道中心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以上事故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4.班主任对发生在班级中的欺凌事件存在敷衍、应付和不及时上报、瞒报和漏报的,要记入班级考核。

5.本项工作设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开展。

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方案(篇6)

为了贯彻姜堰区教育局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和暴力危机事件,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1.组织机构:

组 长:符庆明

副组长:钱斌 卢丽群

组 员:段其宁 孙志勇 年级组长 各班主任

2.工作职责:

组 长:整体协调,监督实施。

副组长:制定计划,监督落实。

钱 斌:对师生宣传和教育;

卢丽群:制定应急预案和负责应急处置;

段其宁:对师生进行心理培训和疏导;

年级组长: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调镇、村、社区,并进行学生法制安全情况反馈等应急保护处理。

各班主任: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和落实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开展有效工作。

二、开展宣传教育,形成良好校园氛围

(责任人:工会主席、德育主任、心理教师、班主任)

1.开展教职工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集中学习。强化以生为本的意识,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

2.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等“五个一”活动。

(1)邀请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

(2)开展一次家访活动,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环境和在家表现。

(3)进行一次校园矛盾排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校园矛盾排查,针对具体问题及时制定出解决方案。

(4)进行一次问题学生的心理疏导。

(5)开好一次“我们是一家人”主题班会。

3.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宣传工作:

(1)利用行政会和全体教师会,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升干部教师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处理学生欺凌与暴力事件的专业能力,做到依法依规、合理有效的处理危机事件。

(2)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校园网、宣传栏、课堂教学等途径,积极宣传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相关知识,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法律、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矫正学生心理偏差

(1)每学期根据每班需要,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心理课程。

(2)每月利用广播、展板等方式,向学生宣传人际交往的技巧和知识。

(3)每学期开展一次心理活动周,组织学生以照片、作文、图画、表演、游戏等方式交流、展示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4)定期(开学初、学期中)对学生、家长、教师进行调查,准确掌握学生的心理动向。

(5)对人际交往出现问题的学生进行个体或小团体的心理辅导,并定期回访。

三、建立预警机制,积极做好防控

(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全体教师、法制副校长)

1.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安全主任负责)

2.加强日常管理,进行有效预防。

(1)门卫: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进入校园。

(2)安全主任、法制教员:落实日常值班和重点部位(大门口、楼道、厕所、饮水间等)的巡查制度。

3.班主任通过学生微信群和监控设备,对学生反常的舆情和行为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沟通顺畅,信息联动。门卫安全主管班主任德育主任校长派出所。利用电话、微信等手段保证学生、家长、班主任、校长、的信息畅通。

5.排查建档,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治理。开学初:安全主任、德育主任、班主任联合排查。

四、处理流程通畅,合理果断处置

(安全负责人、相关学校领导、心理教师、班主任)

1.信息报送。班主任或当事教师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德育处和校长,在第一时间上报教委;如涉及校外人员要通报大伦镇派出所。

2.处理过程。德育主任、安全主任负责与家长沟通解决。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保护学生隐私。支部书记负责与媒体沟通,负责学校对外发布消息。

3.教育引导。由班主任、心理教师、心理专家联合对当事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对欺凌和暴力的实施者进行跟踪教育,联合派出所、家长帮助其改过,使其心理水平恢复正常。

五、工作要求:

1.正面引导,预防为主。

2.全员参加,高度重视。

3.疏堵结合,不留死角。

4.信息畅通,处置合理。

通过宣传教育,有效防控等措施的实施,营造友爱守法的良好育人环境,为“崇实”校园文化的形成打下坚实基础。

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方案(篇7)

为建立校园预防欺凌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发生的几率以及造成的伤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江苏等六省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的通知》,结合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检查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三、校园欺凌主要表现

校园欺凌总体表现:一个人或一群人对他人实施的肢体、言语或精神上的伤害和攻击。

1、身体欺凌:

(1)表现为打架,如打、踢、推、搡等行为对受害人进行人身攻击。

(2)表现为敲诈勒索、抢夺物品等。

2、言语欺凌:表现为威胁、戏弄、辱骂、奚落、嘲弄和起外号等。

3、网络欺凌:

(1)表现为将欺凌视频或受欺凌人的行为公布在网络上。

(2)表现为在QQ、微信、贴吧等网络媒体上辱骂、奚落其他同学,或将其他同学的图片随意发布,造成学生心灵和精神上伤害。

四、反校园欺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各班主任)

1、全面排查班级中有无拉帮结派现象,排查班级中可能存在的各种违纪学生。

2、全面排查班级中可能受到被欺凌的对象。

(二)建立网络

各班级、年级建立安全信息员,组织开展培训,让信息员及时报告学生中的问题倾向,以利于及时预防和处理。

(三)加强管理

1、进一步落实值日值周工作责职,及时到岗到位,加强晨读、课间和中午、傍晚等时段的管理。

2、进一步落实任课教师工作责职,对课内、课前5分钟、课后5分种学生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

3、进一步落实保安工作责职,加强对于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进行巡视和管理。

4、全体教职工对于发现可能存在校园欺凌行为能及时制止,并及时与学校进行联系。

(四)专题教育

1、组织一场法制教育:组织全校性法制专场报告,让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对法律有敬畏之心。

2、举行一次主题班会:运用多种形式对校园欺凌的危害进行宣传普及,大力倡导良好的人际关际。活动结束后,班主任把活动内容和图片发至年级组长,组长汇总打包发至德育处。

3、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对学生开展一次针对性教育。

4、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

5、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 善待身边人”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引导中高年级学生参与,通过征文检验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果。

“反校园欺凌”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应充分重视,积极落实,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和“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孩子,共同给孩子营造安定而和谐的校园环境!

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方案(篇8)

为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欺凌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按照上级教育局关于学校突发事件“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总体要求。在认真做学校安全保卫和综合整治等工作的基础上,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学校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校园防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防欺凌事件处置工作,一旦发生欺凌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快速有效开展工作。

惠济区香山小学防欺凌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三、引发校园欺凌事件原因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事件或者是校外不良青年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

四、应急措施

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校门口来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如来客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逐出校门。

2.各班要加大对班级学生防欺凌安全保护意识的教育,同时要加大对班级问题学生的重点关注,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对学生中间的矛盾要及时化解。

3.班要定期召开本班学生思想教育大会,对学生进行行为规则及文明习惯教育,学校每学期聘请法制校长到学校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4.值周、值班领导及教师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如有斗殴的矛盾苗头时,应及时职责,并向当事双方学生的班主任进行反馈,由班主任及时化解。

5.如果校园内已发生学生间的欺凌事件,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学校及班主任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知双方家长,共同做好事件从处理。

6.如果校外不良少年进入校园对学生进行欺凌,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并同时打110报警。

7.为防止小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应关闭校门。

8.如有伤员,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受伤人员的家长或家属到场。

9.负责组织班主任、教师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学校领导要作好师生的稳定工作。

10.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对学生中存在的矛盾冲突,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化解,做好双方调节工作,并告知学生家长,由家长进一步进行思想疏导教育。

4.如学生中已发生欺凌事件,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六、处理程序

一旦校园发生学校欺凌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处理.

1.学生家的欺凌事件,视事件的程度,进行逐渐调查处理,轻微事件由班主任及学校共同处理,告知家长,做好学生思想疏导工作,并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学校。

2.对学生之间发生的严重欺凌事件或校外不良分子到校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一经发现要第一时间报警,拨打“110”报警电话。

3.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市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立即按要求逐级上报,可先口头后书面。

七、职责分工

1.门卫,严格门卫工作制度,对来往人员及时查问,切实做好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凭出入单进出校园。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领导小组成员联系。

2.教务处,加强对学校内部网络的监控力度,封堵查处有害信息,同时预防利用计算机在网络上散步对学生人身攻击等事件。

3.总务处加强学校内部设施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大技防、人防的投入。

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方案(篇9)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16〕8号)要求,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切实遏制校园欺凌之风,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在校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党委全体成员及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稳办,主任由孙家峰兼任。各学校也要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四、治理内容和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

(一)工作落实阶段(2016年6月—2016年8月)

1.开展专题教育。各学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养成、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邀请公安、司法、法院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2.完善工作制度。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德育教干、安保人员、班主任、科任教师等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及时干预处置。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工作责任制,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6年9月—2016年12月)

1.学校自查。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并于每月25日前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报教育局安稳办131室陈欣同志。

2.县级复查。县教育局将采取督查组随机抽查和责任督学逐校督查相结合方式,通过听汇报、看台账、查设施等形式,对全县中小学校园欺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3.责任追究。县教育局将校园欺凌治理作为长效机制一抓到底,对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期间学校存在工作敷衍、制度不实、职责不明、措施不力、问题不清、处置不当、影响恶劣等问题,视其情节或所承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追责问责。

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方案(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皖办发〔2022〕16号)精神,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防治校园欺凌,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结合安徽省教育厅等11部门印发的《安徽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早预防,积极营造校园欺凌防治氛围

1.加强防治教育。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向属地教育部门报送本学期校园欺凌防治教育工作计划,学年至少开展1次情境式、案例式教育教学活动,让学生直观了解欺凌行为表现,并熟悉自我保护措施;将预防校园欺凌列入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教学计划。

2.加强宣传力度。定期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周”活动,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签名活动、主题演讲、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栏宣传等形式,营造全员参与氛围。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全省校园欺凌防治线上、线下知识答题活动,确保学生参与率100%。

3.加强三风建设。完善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机制,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

4.加强队伍建设。将防治校园欺凌纳入师训干训必须内容,提高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按照规定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员,对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的学生及时给予关心和心理辅导。

5.加强普法教育。通过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借助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平台,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学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6.加强家校合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机制,主动加强与学生监护人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学生的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和预防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落实家长承诺制度,每学年组织家长、学生与学校签订防范校园欺凌承诺书。

二、早发现,健全校园欺凌防治制度机制

7.提前分析预判。各中小学校于开学前对校园欺凌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对策,借鉴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成功经验,动态完善本校欺凌防治预案。

8.落实强制报告。学校教职工发现校园欺凌的,立即制止并向学校报告;其他组织和个人发现校园欺凌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学校报告,不得瞒报私了。

9.凝聚攻坚合力。加强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班委会等建设,发挥其在预防校园欺凌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10.实行网格管理。推行学校信息员制度,建立班级、社团、宿舍、小组等学生安全信息员网格化制度,随时搜集、掌控情报信息,及时锁定有欺凌倾向人员,实现早干预、早化解。

11.加强风险排查。中小学校定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项调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作出处理。班主任、辅导员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关注家庭情况及生活环境比较特殊的学生,及时进行思想引导和法治教育。特殊群体及个体学生,要“一班一人一档”建立台账。

12.畅通诉求渠道。学校在校园显著位置公布学校欺凌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姓名和联系电话,制定有奖举报措施。建立校长“谈心日”,每学期校级领导要定时开展谈心活动,畅通学生倾诉渠道,对重点关注学生要个别约谈。

13.强化三防建设。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中小学校实现监控系统全覆盖,完善带班值班和巡查制度,安排教职工或者保安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欺凌行为。

14.规范宿舍管理。寄宿制学校建立校领导带班、中层班子和教师值班制度。配备专职宿管人员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落实值班、巡查责任,发现欺凌现象,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

三、早处置,完善依法依规依纪处置程序

15.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对所发生的欺凌事件10日内完成调查、复查,提出处置意见,跟踪、观察涉事学生情绪,落实舆情管控措施,将调查结果书面通知学生监护人(家长),并向学校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涉法涉诉不宜由学校处置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16.压实涉事学生责任。将欺凌行为纳入学生综合评价。对义务教育阶段有欺凌行为的学生,学校要视其情节轻重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里记录,高中阶段学校据此做好防范预案。强化惩戒,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进行训诫教育,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7.压实家长监护责任。学生的监护人(家长)加强家庭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其监护人(家长)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善后,不得教唆、纵容、包庇或者放任学生实施校园欺凌行为。

18.压实社会协同责任。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高等学校、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以志愿服务等方式,对校园欺凌相关学生进行教育、行为矫治、心理辅导、家庭帮扶和救助等。

四、早善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19.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与共青团、网信、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动协作,定期研判、交流信息,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对极端恶劣校园欺凌事件,成立由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专家参与的处置专班,进行现场处置指导。

20.强化舆论引导。各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正面宣传引导,把准惩恶扬善主基调,保证宣传时效和质量,发挥社会舆论威慑力,形成社会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要配合宣传、网信等部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消除公众误解或质疑,防止负面舆情蔓延和不良炒作。对于造谣传谣的不法分子,要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惩治。

21.强化救助措施。学校要做好对被欺凌学生及家长的抚慰和心理疏导干预,同时做好对被欺凌学生情况的 。被欺凌学生生活特别困难的,学校及时启动资助程序,严防衍生极端事件。

22.强化考核评价。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纳入学校综合评价体系、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工作考评,评价结果作为校长和教职员工评先选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23.强化督导问责。学校是预防校园欺凌的责任主体,校长是预防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欺凌防治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重要依据。对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职责落实不到位、造成校园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督导,并严肃追责问责。

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方案(篇11)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就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地教育部门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各地教育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五)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地方,要认真反思,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其他地区要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各地都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省市县各级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各地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21年3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2021年7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地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深入总结本地治理情况和典型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曝光。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四)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各地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要会同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区域和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方案(篇12)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2021年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教安函〔2021〕40号)要求,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共建文明、和谐校园,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工作, 切实加强全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要通过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事件,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全面建立地区、县(市、区)、校三级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有效形成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教育为先。各地各校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的潜在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培训时机,将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纳入培训内容,提高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的工作能力。

(二)坚持预防为主。各地教育部门要对行政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各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瞄准可能导致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实时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社交等各方面动态,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机制、预防机制、考评机制、问责机制,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三)坚持保护为要。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报告制度,增强全区教师、员工责任感、使命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要积极开展心理疏导、交流谈心、家庭走访等工作,指导帮助被欺凌、被侵害的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要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四)坚持法治为基。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完善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方案、预案,并指导学校定期开展演练,确保辖区内发生学生欺凌或校园暴力事件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要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 的原则,区分情节轻微、情节较重、涉嫌违法犯罪3个层级,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摸底(2021 年 3 月底前完成)

各地各校要进行全面细化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工作底数,建立问题清单“一本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

(二)集中整治(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针对摸排出的问题隐患,积极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

(三)督导检查(2021 年 7 月底前完成)

地区教育局将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做好迎接国家、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抽查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校要充分认清加强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治理行动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落实措施,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强化协作,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各地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管辖范围内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各学校要积极落实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职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不打折扣完成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指导帮带,做好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地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跟进督办落实整改。省教育厅将于 4月至5月份开展防欺凌暴力和防溺水工作“回头看”,对上一年度年发生过欺凌暴力和学生溺水事件的县市区、学校开展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再提示、再通报,督促各地各校抓细抓实具体工作。

(三)查漏补缺,及时总结。要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和校 园暴力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启示性、经验性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工作差距和薄弱环节,追溯问题深层次根源,汲取教训,集智攻关,推动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工作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与防治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畅通新闻媒体、微信平台等公共渠道,营造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的良好氛围。

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方案(篇13)

学生健康成长是事关每个家庭和学校教育的大事,教育集团坚持“科学防范,正面引导”的教育防治理念,健全相关制度、加大法制宣传、建立快速处置机制,有效的预防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学校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治理工作委员会,制定并完善预防校园欺凌处理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分工。同时成立由校领导、安全干部、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等人员组成校园欺凌快速处置小组,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科学、高效处置。

二、加强全员培训,落实育人目标

向全体师生发放《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提高广大师生对欺凌和暴力危害的全面认识;针对相关教师开展处置学生矛盾和有效沟通等方面策略培训,增强教师识别和制止校园欺凌的技能;强化班级管理团队育人目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三、重视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

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完善“法制校长”机制建设,落实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补充,强化学生法治理念和遵纪守法意识,提升青少年法律素质。

四、开展主题活动,杜绝欺凌发生

通过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课、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等形式,结合情境化生本德育“3+N社会融合教育”活动,开展防欺凌教育,引导学生建立融洽的同学关系,培养学生正确的竞争意识、合作意识、规则意识和团队精神,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五、注重日常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不定期对学生开展专项调查和清查,严格禁止和查缴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物品。同时重视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充分利用保安校园巡查,日常监控监督等手段,及时制止校园欺凌倾向。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保持校园环境整洁,避免“破窗效应”。

六、强化家校合作,增强育人效果

关注学生成长经历和家庭环境,拓宽家校信息互通渠道。通过家长会、钉钉群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配合学校关心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七、注重综合治理,净化周边环境。

加强与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赢得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净化学校周边环境,防止社会青年、辍学少年欺凌在校学生,确保学生安全。

预防校园欺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学校必须继续严肃校风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确保校园平安、和谐,让学生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以上就是对教育集团展开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的总结,有了集团的多举措工作,相信校园安全会得到全面的保障。

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方案(篇14)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相关精神,根据区教育局相关要求,雷山学校围绕制定校园欺凌相关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举行多种形式法制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按照要求全面自查自纠、进行家校联系及校内外安全秩序状况调查四个方面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治理,现将第一阶段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会精神,明确目标

我校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领导,科学部署

1、学校成立了专门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组及具体工作小组,责任分工明确。

组长:汪志刚副组长:程春旺杨建勋李鹏

现场防护组:万金贵、汪芬、相关年级组长、相关年级体育教师

疏散引导组:李慧敏、冯琼妮、相关班级老师

通讯联络组:毛爱枝、相关班主任

现场救护组:汪金鹏、邹辉、相关班主任、相关当事人。

2、工作职责:

组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负总责。审订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对此次治理活动督查并评定实施情况。

副组长:治理过程督促班主任、保安员、宣传员宣传教育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召开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知识讲座。

成员:服从领导,各司其职。总务主任备好“三防”等相应防范器械;保安员做好门卫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巡查监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对学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传工作,为学生保驾护航。家委会主任汪芬委员通过微信等平台向家长朋友宣传预防校园欺凌方面知识,确保学生安全无事故。

三、多措并举、专项治理

(一)完善制度。学校制定了完善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了《雷山学校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二)开展活动、加强教育

一是邀请公安干警来我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制安全报告会。报告会上,胡警官从校园暴力欺凌行为特有的欺凌逞强型、恶意斗狠型、蓄意报复型、无故滋事型、模仿暴力型的五种表现形式入手,列举了大量鲜活案例,阐述了校园暴力欺凌行为发生的人群、地点、动机及危害性,分析了校园暴力欺凌行为产生的根源,随后对预防校园暴力欺凌行为提出了五条预防措施。要求学校经常开展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感恩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防范能力,预防、避免、抵制校园欺凌暴力行为的发生。胡警官警还要求各学校师生及家长携起手来,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专项治理,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奉献爱心和力量,共同营造关爱学生的社会氛围。

二是校长汪志刚为学生做校园安全专题讲座。

汪校长结合近年来一些校园暴力事件、校园欺凌案例进行了剖析。通过某些学校因学生打架、敲诈事件造成严重后果,让家长承担经济责任的典型案例,警示并教育学生要洁身自好,不通过言语侮辱别人,不与社会闲杂青年交往,不参与学生打架,敢于与来自校园外的欺凌行为进行灵活机智的斗争,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自我防范、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教育性。并强调学校在在日常教育工作中要及时发现校园欺凌隐患,对有欺凌倾向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从而使校园欺凌事件能够及时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是各班召开校园欺凌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各班通过观看视频、案例分析、教师讲解、分析讨论等方式,让学生了解了校园欺凌及其危害,校园周边哪些地方是校园欺凌的多发地点,知道了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欺凌,并懂得了实施校园暴力欺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是加强家校联系及校内外安全环境状况调查。

我校在定期的大家访活动中加入校园欺凌家校沟通环节,通过家长意见反映、实地走访摸排校外社会闲杂人群、校内外信息整合收集校园欺凌问题,进行记录和处理,并对外公布校园欺凌区、举报电话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收缴活动,多方合力、多措并举保障学生校内外安全。

四、制度齐全,措施得力。

学校还制定了相应的防校园欺凌制度及措施。具体如下:

1、相关岗位教职工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对玩忽职守,对学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设,如有丢失、损坏、不健全的相关器械总务处要及时配备。

3、班主任要经常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多观察、勤关心,发现学生有异常情绪及时询问调查。

4、当天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对学生厕所、教室等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段要做好巡查工作。

5、学校利用主题班会、教育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6、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保安员要及时到位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今后,我校仍将进一步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工作水平。

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方案(篇15)

为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严防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组织机构

(名单见附件)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张峰担任(兼)。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中小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普通中小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財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学生欺凌的防范,将其作为安全工作、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校园长是预防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本校的预防学生欺凌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救助制度,全面压实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

(三)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心理指导

1.加强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一是要通过思政课、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二是聘请法治副校长进行宣讲,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利用黑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2.开展专题教育。各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会队会、主题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3.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各校园要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分析学生的家庭特点、成长过程、行为表现、情绪变化等,及早研判学生欺凌发生的可能性和概率,对有不良倾向的特殊群体学生建立完善“五档一册”,即:《学生家庭成长档案》《学生日常行为观察档案》《学生正向引导档案》《学生行为矫正档案》《学生整体发展档案》《学生“反欺凌”行为手册》,并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做好对教职工和家长的培训

1.加强家庭教育的培训和引导。通过家访、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家校钉钉群、致家长的信等渠道和方式,引导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培训,使家长增强对学生欺凌危害性的认知和重视,关注孩子的异常言行,不能忽视孩子个性中的偏狭、自私与冷酷,更不能纵容。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要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

2.加强家校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家长座谈会,举行家长参观、接待活动,积极开展家访等工作,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增进双方管教和辅导学生的方式、理念的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共同防止和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

3.做好对教职工的培训。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安全管理干部专题培训,组织教职工学习预案、处理学生欺凌的政策、措施、方法等,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五)做好安全防范和巡查

1.加强安全防范。各校园要完善安全巡查机制,加强校园安全巡查,特别是对校园欺凌和暴力易发场所如宿舍、校园角落、厕所及隐蔽场所的巡查。有住校生的要特别注意巡视、查铺。要及时收缴清理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物品,坚决杜绝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应在学生放学或就寝后下班,避免因学生脱离成人监管实施欺凌和暴力。

2.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关注校园周边闲杂人员,防范街角少年拐带、欺侮在校生,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发现闲杂人员在校园周边抽烟、无故逗留、穿奇装异服等情况时,提醒学生不与他们交往,做好安全防范,并向当地公安、社区等部门和单位通报,由公安部门、社区协助防范。

3.建立健全学校保卫组织,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对同意入校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主动保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部门的联系。

(六)拓宽学生欺凌排查渠道

1.通过主题教育(德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学生讲出自己实施、发现、遭受的欺凌和暴力行为。

2.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通过问卷调查,无记名举报发现欺凌和暴力的线索。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调查的频次应每学期至少1次。

3.通过教师日常与学生交流发现欺凌和暴力的线索;教师通过学生的异常行为发现欺凌和暴力线索。

4.通过在班级、宿舍设置学生安全员发现欺凌和暴力的线索。

5.通过对校园内外的监控视频发现欺凌和暴力行为。

6.通过培训家长,由家长发现欺凌和暴力行为,提供相应线索。

7.通过学校公示栏及显著位置公布学校救助或欺凌治理电话号码,明确责任人,鼓励学生提前反映情况,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欺凌事件情况。

8.通过查看、走访周边商户、学生反映等办法了解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七)规范欺凌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处置

1.公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名称:沁源县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电话0355-7833086,接受媒体监督和群众举报。

2.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l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3.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4.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5.及时上报信息。各校园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办结情况,严肃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做好舆论引导,坚决杜绝学生欺凌舆情信息的发生。

6.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包片、股室包校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要对学校预防学生欺凌工作进行追踪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县教育督导室对各校预防和治理学生欺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重视不够、组织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进行通报,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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