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转让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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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草签产权转让合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荒山转让协议合同范本5篇,欢迎阅读参考!

  荒山转让协议合同范本(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受让方:(合伙人)

  为加快荒山绿化步伐,转让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责任荒山转让给受让方承包经营,现就有关事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

  东: 西:

  南: 北:

  二、转让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10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

  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10年后(即 年 月 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 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转让协议合同范本(2)

  甲方: (原承包人)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属原承包人的山场权转让给乙方承包,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 原甲方承包的七百亩荒山,转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为伍拾年,从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 原公证书及合同在乙方经营期内归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积、四至等内容;

  三、 原承包方(甲方)在原来承包期间的造林贷款及其它债务,乙方概不承担;

  四、 乙方为承包事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七千元承包款(贰拾年总金额)

  五、 乙方承包期满(贰拾年)应将山权归还甲方;

  六、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单位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转让协议合同范本(3)

  甲方:杜斌

  乙方:田国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流转林地基本情况及期限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基诺乡巴来村委会巴伞二队村旁(曼岭水库引水沟穿山洞对面)48.9亩的橡胶林地(1250多株橡胶树)的所有权(即: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此块地属二类荒区,荒山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四至界线;东:以曼岭水库引水穿山洞对面南板桥河上方150米处为界,并与南面的种植沟平行(即:东北角的面积部分协调归还乙方,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南:以大青树小路为界;西:以四乡曼龙站村小组波端橡胶地为界;北:以国有林小沟为界。转让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上面积和附图为准。使用期限30年,从2006年1月1日至2036年1月1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流转后,乙方亨有流转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流转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前期开垦、种植费及涉及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对流转让林木有偿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国有荒山使用出让金、交易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林业局,乙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南板桥至胶地150米道路开通,由甲方负责协调,并承担产生的费用,林地修路由乙方负责。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除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外,另罚该次转让承包总额壹倍的罚款给对方,并承担法律责任。

  7、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流转价格为59万元,签订该合同时乙方预付20万元给甲方,剩余39万元,待所有手续办完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8、如合同出现纠纷,可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9、其它事项: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新的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附:1、林权证一本

  2、原合同一份

  3、甲方上交林业局出让金收据

  4、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荒山转让协议合同范本(4)

  甲方:巩发荣(原承包人)

  乙方:柯四平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收原承包人的山场权转让给乙方承包,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 原甲方承包的四百亩荒山,转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为贰拾年,从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 原公证书及合同在乙方经营期内归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积、四至等内容;

  三、 原承包方(甲方)在原来承包期间的造林贷款及其它债务,乙方概不承担;

  四、 乙方为承包事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七千元承包款(贰拾年总金额)

  五、 乙方承包期满(贰拾年)应将山权归还甲方;

  六、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单位存档。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单位:

  荒山转让协议合同范本(5)

  发包方:随县殷店镇 村委会

  法人代表:

  转让方:

  受让方:(合伙人)

  为加快荒山绿化步伐,转让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责任荒山转让给受让方承包经营,现就有关事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

  东: 西:

  南: 北:

  二、转让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10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

  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10年后(即 年 月 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

  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 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法人代表:

  转让方(合伙人) 受让方:

  见证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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