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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精选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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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曾有契约与合同之分。契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对立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契约。合同是双方或者三方以上当事人基于方向并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希望大家喜欢!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篇1

第一章 总则

一、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马鞍山市建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综合小区

座落位置:

四 至:东

西

占地面积: 3560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95600 平方米

其中 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8078.66平方米

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2568.71平方米

三、 乙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四、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五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 。

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库、停车库及地面停车位等。

七、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等

八、公共区域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九、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

十、小区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十一、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登记等。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十二、建立、保存、管理好与物业有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十三、为小区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十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应公布。

十五、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停车费用等;并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代收代缴有关水电费用。

十六、在甲方的授权和配合下,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采取规劝、批评、制止,直至诉讼等措施。

十七、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十八、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20__年 10月 28日起至20__年 10月 28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十九、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核准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归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根据具体情势另行协商。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移交,乙方须书面签收并妥善保存;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甲方负责协助催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二十、乙方权利义务

1、积极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符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特性的物业管理制度;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 的全部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同时报送有关经费预算,经双方议定并甲方书面核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对小区共用部位的经营性活动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

11、物业管理用房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甲方应当书面签收;

13、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程序收取或代收代缴有关费用,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

公摊费用应在收费前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同时业主有权查阅公摊水电费用数据的相关凭证。

小区公共收入应每季度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

14、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接受甲方及业主检查与监督。

(1)乙方每月工作计划,应当公布,并报甲方备案;

(2)业主的投诉记录及解决办法,乙方应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

(3)合同期间第一年内,乙方应当每季度向业主委员会工作述职一次,以后每半年述职一次;每年向业主大会述职一次;

(4)乙方应当每半年出具并公示致全体业主的半年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

15、乙方的行为除受本合同约束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地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目标管理

二十一、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按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一)执行

二十二、乙方须按照下列约定及本合同附件二确定的要求,实行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正常,规范操作,完善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建立完善的维修、养护制度,规范操作,做好相关记录,保证投诉回访处理率达100%;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管理界线: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道路、化粪池、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 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乙方有权制止停放。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经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_________、有关财务账册、_________。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位于_________位置计_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_______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_________。

第十六条 位于_________位置计_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一)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________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向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_______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业主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__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5.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情况;

8.监督检查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负责向业主筹集维修资金;

5.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移交乙方使用

6.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7.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并建立交接手续;

8.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催交无效的,由甲方做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收缴,委托乙方实施;

9.调解处理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纠纷,协调其之间的关系;

10.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建设及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

12.完成政府交办属于物业管理区内应完成的各项任务;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经业主委员会审定,提交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及构筑物、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业主委员会审定提交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账册的管理;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的行为;

7.有请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的权力;

8.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9.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0.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委托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5.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7.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维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报告;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8.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9.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1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7日内,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经双方共同认可并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后,向甲方移交代管财务档案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及物业办公、经营用房。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二十六条 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及《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行政街号、房屋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及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修管理。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闲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________收取。

(二)收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业主、使用人收取。

(四)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

(五)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费用;

3.弥补甲方同意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三十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若委托乙方维修或提供服务,双方应签订协议,乙方按约定收费标准向享受服务的业主、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和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由乙方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六条 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八条 因业主、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 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由乙方负责筹集,因维修资金筹集不足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合同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由相关业主按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乙方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乙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有关各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委托管理事项,甲、乙双方办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作出是否续签合同的决定。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甲方即行组织招投标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四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因房屋建设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

(一)由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篇3

甲方: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__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套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元、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篇4

委托方:六盘水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六盘水都来佳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就甲方将 恒利·城市先锋 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给乙方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恒利 · 城市先锋 物业类型:商住

坐落位置: 六盘水 市 市场 路号

至:东:

西:

占地面积:8250㎡建筑面积: 80800㎡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项目。

第二条 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释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中相关名词的定义,其中包括:

1、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2、楼宇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楼宇内部,由整幢住宅楼宇的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楼宇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户外墙面、天井、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3、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指本小区内,业主物业使用人户外公共使用的和楼宇共用部位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电梯、电视天线、用电线路、避雷装置、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广场、池塘、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设施等。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5、业主:是物业所有权人。

6、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7、维修基金:是用于本小区楼宇共用部位、小区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改造、更新(含建筑外墙面更新)及本小区楼宇共用部位、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紧急故障处理的专项费用。

第三章委托管理内容

第四条楼宇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业主、物业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道路、池、沟渠、井、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楼宇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第九条 本小区内交通、车辆停泊秩序管理。

第十条 本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检查、出入执勤管理。

第十二条 管理、保存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本小区工程图纸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物业使用人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由乙方接受委托有偿提供维修、维护服务。

第十五条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针对本小区物业管理制度的具体办法。

第十六条 依据有关部门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 、 停车管理服务费、二次供水加压费 、 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物业管理服务公共契约》、《物业使用守则》及各项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予以制止、批评教育、要求恢复原状、要求整改、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承担违约金或者进行法律诉讼等处理措施。

第四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

1、 自年月月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履行并应于合同期满后 30 日内续签本合同。本合同期满一方决定不再续签本合同的,应于本合同期满

2、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日至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止。

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同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临时管理规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或《房屋出租合同》的附件之一,要求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和履行。

2、代表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6、确保交付乙方管理的房屋及楼宇共用部位和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等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维修,甲方承担全部费用。

7、采集归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要的产权资料,工程资料、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缴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和社区文化活动开展工作。

10、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本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及相关物业管理规定。

2、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理或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或《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小区的专项管理业务。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7、负责编辑年度物业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报告。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乙方实行甲方指定范围内的宿舍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员工宿舍 坐落位置: 临时位置: 第二章 宿舍管理服务内容 甲方要求乙方每天提供 24 小时宿舍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如下:

1.为本服务项目配置宿舍管理人员名(2男2女),实行两班两运转的模式工作(两个白班、两个夜班),白班时间:7:00-19:00、夜班时间:19:00-7:00。 其中宿舍管理员年龄为50周岁以下,懂得电脑基本操作,宿舍管理员按照双方约定人数和人员单价计算。

2. 负责看管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及巡视,以免发生外来人员侵入偷窃或损害财物;对上岗服务时间内进出管理区域的人员做好接待登记工作,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管理区域。

3. 遵守甲方相关宿舍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在岗期间严

禁与甲方员工发生任何冲突。

第三章 合同服务期限

第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__ 年 4 月 6 日起至 20__ 年 4 月 5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宿舍管理服务质量。

2.与乙方密切合作,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甲方有关的事项。

3.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起止日办理交接手续。

5.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宿舍。

6.每月组织一次入住人员对宿舍管理员的评价;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为本项目服务的宿舍管理人员。

2. 为宿舍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装备和技术支持。

3. 支付宿舍管理人员的薪资福利。

4. 乙方应定期、不定期对本项目宿舍管理人员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必要的记录。

5. 除检查和紧急处置需要外,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所属的任何设备和物品或擅入任何禁入场所。

6. 经证实因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职或过错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7. 对甲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有效给予解决。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八条 宿舍管理服务费

1. (含税),折合每人每月人民币元整。

2. 乙方于当月末提交发票,甲方于次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需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为违约赔偿金,如出现第十三条的规定,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如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在超过合同付款日期10天后从第11天起,按照每超出一天加收应收款0.3%的滞纳金,但乙方延期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一条 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工作安全,并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员工缴纳五险和购买相关商业保险,乙方员工发生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动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一般过错,乙方应立即给予纠正,提交检讨报告,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宿舍管理员,如造成甲方相关损失,给予赔偿。

1、无正当理由在工作时间内不经许可脱离宿舍管理范围,导致岗位失控;

2、宿舍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行为者;

3、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未执行甲方制定的宿舍管理规定制度的;

4、宿舍管理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不请示、联络、汇报,给甲方造成较重损失;

5、宿舍管理员在工作中对甲方员工进行威胁、恐吓的;

6、对进出宿舍内相关人员不盘查、不验证,松懈怠慢,未造成严重影响者。

7、有其他与上述各项规定程度相关的行为。

第十三条 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有重大过错,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关的连带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故意损坏、盗窃甲方或其他员工的财物,性质恶劣,已经经公安部门报案认定的;

2、在宿舍范围内动手打人或斗殴的;

3、脱岗时间较长(4小时以上),给甲方造成较重损失者。

4、由于工作的玩忽职守或者管理上的疏忽,引起火灾或者其它危害、造成严重损失者的。

5、有其他与上述各项规定程度相关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可商谈本合同续约事宜

第十五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约定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八条 因本合同所生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由 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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