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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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考核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 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 至 5时30 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10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

第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七条 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八条 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 (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 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第十五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员工考勤考核管理制度【篇2】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当班工作时间,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专卡专用、自行保管(如有遗失需交5、00元卡费及补发卡手续)。

三、上下班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则按违章处理。

四、当班执行时间为:上午__到__,下午__时到__时。上班刷卡时间:不得超过当班时间10分钟,如上班超过刷卡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刷卡视为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违章处理(罚款__元),超过三次,每次加罚__元。迟到、早退超过当班时间1小时按旷工处理。

五、在当班时间内出差、施工、办事或参加会议的'必须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当班前或下班前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刷卡的,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或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可按考勤办理登记手续。

六、因公出差在外,无法执行打卡规定的,应事先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经部门以上负责人证明后办理考勤登记手续。

七、当月出现迟到、早退__次以上(含__次)或缺勤、旷工__次以上(含__次),将给予警告,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如连续二个月出现类似情况或当年累计出现迟到、早退30次或累计缺勤、旷工10(含10次)以上,给予除名处理。

员工考勤考核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四条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08:30-17:00,午餐时间30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40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小时。

2、员工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300元。

第八条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第九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均为旷工,并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两小时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做私活等活动者;

(三)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五)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第十条培训学员的考勤

(一)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考勤表,由培训主管给部门提供考勤反馈;

(二)在国内或出国学习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部门自行考勤。

第十一条员工缺勤,按如下办法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公司对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3次,按旷工1天或1天以上处理。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1-2次,其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30分钟按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三)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2日岗位工资;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公司可对其解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市场总部(含所属各地代表处)的考勤由各部门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薪资福利部门,缺勤人员的工资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二)移动电话制造部、移动电话营销中心及维修中心、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员的工资由本部门薪资专员直接从其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第四章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条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续。休假是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时间,进行休息或休养。

第十四条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间,带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两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计10天,即:

元旦:1天,1月1日;

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

“十一”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条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带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职满半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工作时间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休假:

服务期可休假天数

(日历年)(工作日)

加入公司当年每工作满一个月累积1天,总数不超过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每年休假15天

计算休假天数时,从员工开始工作的下一个月(1日)开始计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计算,原则上当年休假当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经员工与公司协商后,当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顺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当年不能享受下一个日历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间统一放假5天(各业务单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请批准后进行调整),放假天数从年休假中冲减。

(四)原则上给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人员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条探亲假

(一)员工入职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员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按上述有关分类标准休探亲假。

(三)总部员工探亲假可分两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车硬座价格报销一次路费。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每年按火车硬卧价格报销两次路费(其他特殊情况另行报批)。

(四)在一个年度内,员工不能兼休探亲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条病假、事假

(一)带薪病、事假

1、员工原则上每月享受1天的带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计12天;

2、带薪病或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3天,由人力资源部批准;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非带薪病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数按日岗位工资标准扣除,直至扣减到600元人民币。如员工处于医疗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带薪事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时工资计扣,按月岗位的1/168(21×8)计算。

第十八条婚假(带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一)加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二)员工在原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公司。

(三)员工结婚,给婚假3天,并给婚前检查1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且初婚者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四)员工的婚假需在结婚后一年内休完。

第十九条丧假(带薪)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时,给丧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第二十条产假(发岗位工资,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难产有医院证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除产假外,女员工需要修延长假的,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产在四个月以下(含)的可休息15-30天,四个月以上的可休息42天。节育、绝育手术持医院证明给予休假天数。

(三)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一条工伤假

(一)员工的工伤假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假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其医疗或休养期间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月平均岗位工资。

(二)员工工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部门确认,分别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

(二)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前,至少提前一周与直接上级和人事专员协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条全体员工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直接主管审核,交部门(单位)经理批准,作为记录加班时间、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加班员工首先应考虑在部门内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发放加班费;不能安排倒休的,为员工提供加班补偿,加班时数以《加班申请单》为依据。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以每小时工资报酬为基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A(元/小时)=员工月工资(元)/168

加班报酬B(元)=加班时数__加班比例__小时工资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时支付1.5A的报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时支付2A的报酬;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3A的报酬。

特殊工种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员工考勤考核管理制度【篇4】

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1、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各部门排班,按时上下班。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迟到、早退每分钟按1元罚款,超过30分钟当日按旷工处理)

2、凡超过上班时间1分钟的`,视为迟到。下班提前1分钟擅离职守的,视为早退。特殊情况的须经部门领导认可。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下口头x告处理,半小时以上严重x告旷工一天处理。

4、旷工:

①旷工范围: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无故不上班的;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者;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超假未归而又无合理x者;病假未开具x者;请假经查与请假理由不符者;补休换休未经同意者。

②旷工处罚标准:旷工半天,扣一天x;旷工一天,扣二天x,旷工二天,扣四天x;旷工三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病假:

①急诊请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班长或本部门领导。上班后补交医院急诊x,填写员工请假条,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到部门办公室备查。

②急病请假:当班时,患急病,可由本部门其他员工协助到部门领导处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员工请假条,报部门主管签字,交部门办公室备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部门主管签字后交部门办公室备查。

④未获批准或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罚。

事假:

①正常事假:员工有事,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主管签字,报部门办公室备查。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罚。

②紧急事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主管或本部门领导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后持相关x(如交通执法部门开据的非公司员工责任车祸x等)到部门办公室填写?请假单?。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部门办公室备查。此假以单位认定x为准,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罚。

③事假x:事假一天扣除本人当日x。

④事假时间:累计或一次因事休假超过15天的。单位取消其原职位劝离,终止劳动合同。

6、补休:

员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部门将在年度内,根据工作安排给予同等时间补休。(不允许借休)

员工考勤考核管理制度【篇5】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严肃劳动纪律,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员工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考勤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门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切实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健全考勤记录。

第五条每月考勤周期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记录和各种请假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汇总,核准后作为核发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等的依据。

第六条员工请假、休假应按程序办理手续;因公出差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七条实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结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自觉打卡。

第八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开始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违者委托方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代替者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现异常,须由部门填写《签卡申请》,经部门主管签署,交行政部审核后,方视为出勤、

第十一条迟到或早退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迟到超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2、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早退超半小时(含半小时),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或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1-3小时(含3小时),记旷工一天;

2、不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小时不够1天,记旷工1天;超过1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3、请假期满,不办理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员工患病在医疗期间,未按规定向单位提供诊断证明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无正当理由超假或捏造请假理由骗取假期的,按旷工处理;

6、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在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天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节请假类别、期限及相关待遇

第十三条法定有薪假日

(1)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员工考勤考核管理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体人员组织纪律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登记

第一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考勤登记,公司领导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其他员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过签到、签退本(考勤机)进行登记。

第二条非轮班制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轮班制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具体排班确定。

第三条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无法登记考勤,必须经部门批准,以部门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

第四条各部门设专人(兼)负责考勤工作,按月汇总考勤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后,不予办理补登考勤手续,未有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缺勤处理。

第六条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是核发薪酬及各类补贴的依据。

第三章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

第七条员工超过指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当月迟到累计超过两次的超过部分每次罚款30元。

第八条员工未达指定下班时间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30元。

第九条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第十条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一、超过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

二、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员工旷工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旷工天数扣除岗位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开除处理。

第四章加班及补休规定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前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第十三条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第十四条每月加班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6小时。

第十五条员工加班后各部门经理应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二、公休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200%核算加班费。

四、员工申请补休必须填写《补休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加班待休时间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五、普通员工申请补休在3天以内(含3天)由本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分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申请补休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申请补休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申请补休由董事长审批。

六、加班时间每季度冲销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记录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规定核发加班费。

七、加班待休时间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五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六条月休假

一、因公司办公地点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级职工每月享受4天带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职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

二、职工因路途遥远,可双月攒假,但不得超过10天。

第十七条公假

下列情况按公假处理:

一、因公负伤;

二、公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第十八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计算: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年未满5年5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7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10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20年14天

三、年休假可分两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积。

第十九条病假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核给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须有区以上医院证明。

二、连续请病假3个月以上,病愈申请复工须有市以上医院证明,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复工后给予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旧病复发的,应立即停止试工,前后病假合并计算。

三、病假可用加班冲销,但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条事假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可以告请事假。

二、事假可用休假冲销,但必须由本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事假处理。

三、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公休日)。

第二十一条婚假

一、转正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以申请休婚假。

二、婚假假期为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10天(再婚除外)。

三、请婚假在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须提供结婚证明。

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二条丧假

一、已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请5天以内(含5天)带薪丧假。

二、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三条产假

一、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

二、正常产假计算方法(工龄满两年以上享受以下规定,不满两年另行议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女方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15天;

3、难产属剖腹等的增加15天;

4、双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产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三、流产假计算方法:(必须领取了《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怀孕2个月以下(不含2个月)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不含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不含7个月)42天

怀孕7个月以上75天

四、申请休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四条护理假

一、女方生育期间核给男方10天护理假。

二、申请休护理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护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六条探亲假

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规定享有探亲假,但申请休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员工不能再休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父母,两年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四、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探亲假自双方结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

五、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

六、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七、请探亲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七条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必须在当天上班后两小时内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审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探亲假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获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第二十九条普通员工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三级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二级部门经理审批,

二、三级部门经理请假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条连续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休婚假必须提前10天提出申请,休产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休探亲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第七章假期与薪酬的关系

第三十一条公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按出勤处理。

第三十二条病假一年内累计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按以下比例发放工资:当月病假累计在15天以内(不含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80%计发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60%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超出期间停发工资,改发当地最低社会保障金。

第三十四条事假按天数扣除当月工资。

第三十五条探亲假按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员工考勤考核管理制度【篇7】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权限管理

第三条人事部负责钉钉系统维护及权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统计工作;

第四条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人事部考勤监察;

第五条人事部依据钉钉系统中的考勤数据对考勤进行月度汇总,于次月5日前将各部门考勤情况发至各部门负责人核对,如有疑问者及时到人事部核实。

三、考勤时间

(一)办公室内勤工作时间(适用于办公室工作人员)

1、工作日正常考勤时间如下

秋冬季:8:30—17:30

夏季:8:00—17:30

2、周末实行双休制度。

3、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

四、考勤规定

第六条公司使用钉钉考勤打卡;

办公室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在工作日依据考勤使用钉钉打卡2次,分别为上午上班1次,打卡时间不晚于上午上班时间;下午下班1次,打卡时间不早于下午下班时间;中午上下班暂定不需要打卡。

第七条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在办公室考勤范围内实施WIFI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等实施外勤打卡,以钉钉考勤为有效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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