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法治人物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节目个人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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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CCTV2020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及颁奖礼”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具体承办,大家观看完后有什么感受吗?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0年度法治人物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节目个人观后感最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年度法治人物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节目个人观后感

2020年度法治人物观后感一

上善若水,促社会和谐稳定

1995年,陈辽敏考入杭州建德市法院。2005年,她被调到杭州西湖区法院工作。

2007年起,杭州西湖区法院的案件数量逐年攀升,为了缓解办案压力,实行繁简分流,院里安排陈辽敏到刚成立的立案调解组。“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是她的工作宗旨,调解室是她的“主战场”,审判庭是她的“烽火线”,她带着书记员奋战在调解室、审判庭。五年多的时间里,陈辽敏共办结民商事案件4735件,结案率95.36%,调解撤诉率84.39%,案件平均审理时间21天,所办之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当事人缠诉上访,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统一。

“疏导欲其宜,径度有所异。”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陈辽敏把法学、心理学、社会学融入调解,还总结出“统筹调解、分类调解、滚动调解、循序渐进调解、审执兼顾调解”等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以调解艺术展示“柔性司法”,最大程度化解老百姓的心结,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海纳百川,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

每年办理这么多案件,很累很辛苦,这也引发了陈辽敏的思考:一名法官每年要办理这么多案件,是经济快速发展下的新常态吗?案多人少的矛盾该如何解决?她想,必须借势借力才行。

陈辽敏开始尝试通过微博、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招募、组建一支政治素质优秀、业务水平精湛的特邀调解员队伍,在此基础上探索成立了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等七个专业化调解团队,积极发挥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优势。这些道德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特邀调解员们以公益的方式帮助老百姓排忧解难,同时还在不断地宣传调解文化,这种探索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此外,陈辽敏还以党的十八大代表身份,积极向浙江省委建言献策,提交了《关于浙江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得到了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匠心独运,探索“互联网+社会治理”新模式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如何让审判插上高科技的“翅膀”,让诉讼借势互联网的“东风”,是陈辽敏心头萦绕不开的命题。

2008年,陈辽敏开始探索“互联网+调解”模式,调处了大量电子商务纠纷。针对数字金融纠纷大量涌现,2014年,她又与浙江大学合作探索电子督促程序的运用。2015年,电子督促程序的试点工作被浙江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多元化解机制改革的试点项目。如今电子督促程序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实现了4.0版的迭代,进一步构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努力实现从智能辅助审判到全流程人工智能审判的转型升级,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

2015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推动_网上法庭的试点工作,杭州西湖区法院是三家试点法院之一。在线诉讼是一个陈辽敏从未尝试过的领域,这激发了她强烈的探索精神,她积极参与改革创新,与系统开发公司反复研讨、论证,搭建起一个包括起诉、调解、立案、举证、开庭、裁判全流程在线化的诉讼平台,实现了司法手段的又一次创新。2017年,在整合_网上法庭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在杭州成立。

大数据、人工智能引领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对整个世界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法院必须面对新技术革命带来的挑战,努力建立一个更加符合时代要求,更加智能、包容、开放的司法运行新机制。在承接中央政法委的“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创新项目后,陈辽敏开始分析研究国内法律制度、调解体系、分流渠道、责任分配等方面的问题,并对域外28个著名的ODR平台和联合国、欧盟、欧美等国ODR机制进行研究,形成了详实的课题报告,开发了集合网上咨询、网上协商、网上评估、网上调解、网上仲裁、网上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一体化平台,实现了老百姓解决纠纷一次都不用跑。

2016年,“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荣获了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创新项目奖,在中央综治办举办的全国创新项目评审中荣获第一名,如今已作为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六大工程”之一在全省推广运用。世界ODR领域的顶级专家都对充满中国智慧的“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表示高度赞赏。

笃行致远,开辟诉源治理新格局

“自己多做一点,让群众少跑一点。”到了杭州中院,陈辽敏把如何积极参与最高院部署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水平的工作确定为自己需要努力的方向和重点。

多元化解是法院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引进来”参与诉前、诉中调解,如果法官能“走出去”,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参与村社的调解指导、纠纷预防,就能更好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陈辽敏所在的立案一庭主要负责村社“微法庭”工作,按照“不增编、不建房,一根网线一块屏”的要求,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将法治教育、调解指导、司法服务等功能延伸到老百姓的家门口,融入到了党委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中。如今杭州市已挂牌建成2114家村社“微法庭”,覆盖率达到了71.7%。

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正在推动社会治理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转变,法院工作如何坚持数字赋能,扎实推进诉源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这其中空间无限,大有可为。2020年6月,陈辽敏积极推动杭州高新区试点ODR的升级版“一码解纠纷”工作,为其出谋划策。“一码解纠纷”通过“黄、橙、蓝、红、绿”五色码体现纠纷化解全过程,由先行调解、分流调解、司法调解三个成功率展示调解工作的成效,如今已经全市推广。

在数字化时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法院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风好正是扬帆时,不自扬鞭自奋蹄。陈辽敏说,这些年来,她的工作主线就有两条,一是为当事人解忧,一是为法官减负,总的目标就是想身体力行地为社会治理贡献绵薄之力。她认为,因为有领导、同事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这些探索和尝试都开了花结了果,组织上也给予不少的荣誉。这既是对她的鼓励,也是对她的鞭策。

近年来,陈辽敏荣获“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巾帼标兵”“中国正义人物”“中国好人”等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三等功二次。2011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浙江省委在杭州联合隆重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她“全国模范法官”“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2012年6月,陈辽敏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2015年5月,她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2020年度法治人物观后感二

他用专业的数据分析判断和精准的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他连续三年获评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尖兵;他用环保人的青春守护祖国的绿水青山......他就是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气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严扬驹。

勇于担当,争做环境执法排头兵

“群众问题无小事”,严扬驹认为,环境好坏会直接关系到群众幸福获得感,但基层环境执法工作实际上又有着工作量大、人员不足,需要的时候,都是5加2、白加黑地工作。

新冠疫情期间,严扬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义无反顾奔赴一线,冲锋在前,主动请缨到确诊病例定点医院进行检查。他同时每天深入一线,对主城区大型医院、医疗废物产生量较多的门诊、乡镇卫生院以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展开全面检查排查。严扬驹通过建立医疗机构微信群等方式,及时调度医疗污水处理情况,规范污水处理操作规程,杜绝未按要求处理处置的医疗废物和废水成为二次污染源的隐患,用“逆行”筑起一道防疫阵地。

精准执法,实现高效查处违法行为

2017年4月7日,疏菜叶面大量焦黄,有农民反映闻到刺激性气味。严扬驹根据当日风向以及村民的投诉的状况,将嫌疑对象锁定在1.5公里的外的某钛白粉公司。通过证实,他发现了该公司异常排放二氧化硫的证据,促使企业心服口服主动向菜农赔偿损失,同时依法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019年3月,根据近一年的持续观察,严扬驹根据对某企业污水处理能力与排放浓度不匹配等大量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在调查过程中,他遭遇了企业恶意删除监控录像行为,虽然经技术手段进行处理,但只能成为恢复成录像碎片。严扬驹对4万多条录像碎片进行逐一筛选,最终锁定了违法行为的证据。经严扬驹查明,该企业通过人为停止采样、断开缺水报警系统等一系列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的涉嫌环境犯罪行为,已依法将案件线索以及证据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刑事侦查。该案还被评为了“2019年全国环境处罚典型案例”。

严扬驹对辖区内企业工艺了如指掌,同时发挥自身熟悉自动化设备的专业特点,通过分析企业自动监测数据、生产中控系统历史记录等手段从企业内部突破,让再隐秘的环境违法行为也无所遁形。凭着专业的数据分析和判断,他精准执法,查处了一批自动监控数据作假以及私设暗管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成为了生态环境执法的“办案能手”。

做好传帮带,提升团队办案水平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严扬驹注重对新入行同志的培训,多次在全市的环境监察业务培训中主讲在线监测设备、现场检查要点等课程。在实际工作中,他主动为一线执法人员讲解检查方法以及适用法律法规等内容,做好传、帮、带作用,提升生态环境系统的办案水平。

积极参与规范执法创新,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在执法过程中,严扬驹与支队同事一起钻研琢磨,以提高办案效率和案卷质量为目的,共同参与了执法用车后备工具箱改装、《取证照片》规范化、《现场勘察示意图》电子化、《案件调查报告》程式化、《结案材料》便利化等微创新,大大提高了执法过程的模板化、规范化,其所在支队的做法得到了部领导的充分肯定,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实用经验。

2020年度法治人物观后感三

因工作,他被派驻远离城区的困难村开展帮扶,脚一着地就听到一些风言风语:“懂啥叫农村工作,都是样子货!”而面对嘲讽,这位年轻人微微一笑,用十足的自信迈出了法治扶贫的成功之路。他就是2020年法治人物候选人,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小郝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徐学亮。

融合法治治理与村规民约,让“两委”同心同向依法治村

在工作中,徐学亮按照党的组织原则注重班子团结形成有效合力,进一步完善“两委”依法治村领导小组,指导督促该村法治宣传和依法治村工作,先后建立了村法治宣传和志愿者队伍,将依法治村与治安、调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徐学亮通过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中法律知识学习,大大提升了全体党员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村内矛盾纠纷和依法落实自治制度的能力。他通过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村矛盾调解中心、治保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的发挥,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要注意向纠纷当事人宣传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做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全村的和谐稳定。

融合法治保障与基础建设,让村里村外环境美丽适居

小郝庄村的环境问题徐学亮的“心头病”。由于长期的落后,村里没有一条像样的路,晚上出行一摸黑。徐学亮上任后在班子会上说:“作为村干部,这环境要是不整治,这路要是不修、路灯要是不装,我们见着父老乡亲,脸都臊得慌。”

于是,他以村里 第一书记的身份,向派出单位“寻计”,向相关部门“问策”,曾几过家门而不入。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当年6月,一场史无前例的美丽村庄环境建设大会战的号角吹响。为了建设享福美好的家园,党员干部一马当先,村民们的热情异常高涨,沉寂了多年的小郝庄一下子活了起来,经过苦干、实干加大干,眼前的小郝庄已是“旧貌换新颜”。

在此基础上,徐学亮通过寻求法治援助,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协调帮扶专项资金,先后对村_网、厕所、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垃圾处理设施、路灯、绿化等进行了全面改造,改造升级6座水冲公厕,户厕覆盖率95%,道路硬化覆盖率100%,各项配套设施齐备。

为彻底改善该村的人居环境,徐学亮把环境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坚持从源头抓起,从清理垃圾开始从我做起,从人人做起。每家放置垃圾桶,每天安排保洁人员,挨家挨户清理垃圾,保证村内垃圾不落地,做到村街环境治理全方位、无角落。

融合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让村庄和谐稳定

暮秋时节,小郝庄村的树霖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的冬桃成熟上市,连片的冬桃园里果实累累。前几年通过土地流转村里建起了合作社,村民们的大部分土地都参与入股,由于个别农户违约迟迟不出让耕地,大面积耕种受到制约,影响规模种植。徐学亮得知此事,主动出面调解,依照合同法将矛盾及时有效地化解,保住了3000亩粮食作物的顺利耕作,使树霖种植合作社规模实现扩大经营,村民入社率达到85%。

该合作社的400亩桃园进入挂果,管理难度大、销售无市场,愁得刘怀俊寝食难安。徐学亮得知情况后,通过村治安联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组织,加强重点区域的治安巡逻,使违法犯罪被第一时间防范;通过微信朋友圈多渠道建立店商销售平台,确保数十万斤优质雪桃随时采摘随时上市,实现尽产尽销,入社社员大股大喜、小股小乐,小康生活美不胜收。

目前,该村上下气氛祥和,村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未再发生过民转刑、治安案件和群众信访集访案件。2020年5月,小郝庄村被区委政法委评为“安全村”。

融合法治宣传与全民健身,让村民学法懂法用法

徐学亮将法治宣传跟村民健身密切结合,在广场中融入法治元素,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业余文娱活动结合起来,健身、学法两不误,定期更换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慢慢地,法治小常识成了村民茶余饭后的话题。之后,徐学亮又协调在村里完善了司法工作室,依托村内的村民普法学校、法律咨询服务站,邀请镇司法所相关人员为进村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让小郝庄的全体村民在紧锣密鼓奔小康的进程中,人人争做学法懂法用法的模范。

2020年度法治人物观后感四

剑者,兵锋所指,所向披靡。

打赢污染防治这场“攻坚战”,手中必须握有一把削金断玉、无往不胜的“利剑”。

在泉城济南,这把已然出鞘的“利剑”,就是那些奔走在治污一线、坚决与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队员们。王同林,正是其中冲锋陷阵的一名尖兵,他有个响当当的外号——“执法定盘星”。

环保领域的“法治压舱石”

“执法定盘星”,该如何解读?原来,因为从事环境法制工作近20年里,王同林练就了一身过硬的业务本领,所以大家亲切地称他为济南市生态环境领域的“法治压舱石”“执法定盘星”,一组组醒目的数据,就是最好的明证:

培训执法和企业环保工作人员5000余人。作为生态环境部、山东省环境执法讲师团的讲师,他经常深入厂矿企业和区县环境执法一线,讲法律、解纠纷、搞服务,几年来共参与培训执法人员和企业环保工作人员5000多人。自2011年山东省开展大比武活动以来,他多次作为主力队员代表济南市参赛,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直接审核处理行中处罚案件1000余件。在法制工作中,王同林着力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目标,强化证据意识,规范执法程序,制定《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行政处罚内部审核工作程序》,对处罚案件采取“背对背”式法制审核,克服“书面审”“被动审”“机械审”的弊端,直接审核处理的1000多件行政处罚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败诉。

组织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64起。自2020年以来,他共组织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64起,其中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6起。同时,他还制定了《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十二条”》明白纸,组织执法人员发放到每一家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夯实了企业主体责任。

“永不关机”的环保法律顾问

在日常工作中,只要碰到法律问题,同事们总是马上想到王同林,而他也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提供专业、耐心、细致地解答。

在某企业偷排废水案件中,执法人员采取外围偷排口挖掘暗管、进厂调查和制作笔录等措施后,依然没有任何思绪。就在案件调查陷入僵局的时候,他们搬来了“救兵”王同林。在企业否认、检测报告被监测机构收回、无任何直接证据的不利情况下,王同林从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到污水处理运营记录的证据提取等环节全面取证调查,将相关旁证形成完整、扎实的证据链,最终让案件得以解决。

早在18年前,王同林就是怀着对法治的坚定信仰,捍卫环保法律尊严的初心,走上了环境法制工作的岗位,“永不关机”正是他对初心的坚守!

环境法制的“播种机”

2020年6月底,济南市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将正面清单落实落细的典型做法,被生态环境部点名通报表扬。一直奔走在基层执法一线的王同林深受鼓舞,因为这枚“军功章”也有他的一份力。

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后,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落实审慎监管理念,王同林作为主要起草人,及时编写制定了《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和《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执法帮扶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10种免除行政处罚和6种减轻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将919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名单,推行差异化执法监管。

因为常年奔走在基层执法一线,深知担当精神和履职能力对一名环保执法人员是何等重要,王同林坚持当好环境法制的“播种机”“宣传员”,坚持将所学所长与实际工作有机融合,积极解决群众的信访投诉问题。

某住宅小区噪声扰民问题存在已久,举报人长期通过各种途径向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反映。王同林牺牲夜间休息时间,带领监测人员多次实地检测,与举报人面对面沟通、说法释理,最终圆满解决了这一信访“老大难”问题。

2020年度法治人物观后感五

秉持初心使命

当过7年法官,短暂从事了2年公司法务和律师工作后,陆钰萍2002年通过严格的公务员考试,进入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法制岗位工作。19年来,她始终秉持法律人的初心和使命,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特区立法优势,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深圳卫生健康法制体系,以法治为引领,推进深圳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心理卫生条例》《无偿献血条例》《控制吸烟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些特区卫生健康法规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而在这背后,都有陆钰萍的身影。

让防疫工作“有法可依”

2020年席卷全球的新冠疫情,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地区和城市来说,都是一场严峻的考验。疫情发生后,陆钰萍第一时间返回工作岗位,负责防控措施合法性、合规性审核,让防疫工作“有法可依”,合情更“合法”。

时间紧、任务重,她对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迅速审核起草了《深圳市民告知书》《来深人员告知书》《企业告知书》和《流行病学调查告知书》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指引》等内容。她用精简、通俗的文字及时全面地告知公众在疫情防控中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社会各界遵守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应急防控各项措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她还参与起草、出台《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依据。

疫情肆虐之初,随着确诊人数增多,深圳市民的焦虑和恐慌迅速蔓延。为了降低社会恐慌、提高公众防控意识,深圳从1月30日开始,率先在全国公布新冠疫情确诊病例在发病期间曾活动过的小区或场所信息,在保障患者隐私的前提下,合理维护了市民知情权,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也成为中国内地公共卫生史上信息公开程度的一次重大突破。该做法得到了国家、广东省有关部门和法律界的认可,也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考察专家组的高度肯定。在正式公布个案信息之前,陆钰萍细致研究疫情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确保发布的主体、范围和内容符合要求,为依法发布病例个案信息提供了法律理论支撑。

在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后,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讲话精神,陆钰萍立即参与起草《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也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国首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地方性条例。

2020年8月26日,该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一条例对近年来,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深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全面系统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全链条工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以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几乎同步推进的还有《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的立法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要求,率先在深圳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打造健康中国的“深圳样板”,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的“民生幸福标杆”的战略定位,实现“病有良医”的工作目标,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深圳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

陆钰萍作为该条例立法工作小组的核心成员之一,以严谨细致、担当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研究国内外相关健康立法资料,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从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加强健康促进、强化健康服务与健康管理、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综合监管等方面进行顶层制度设计。

2020年10月29日,《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自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部署健康中国战略,提出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以来,全国首次有地方出台健康“基本法”。

不断创新普法形式

作为政策法规处处长,陆钰萍还肩负着普法宣传的责任。为取得普法实效,她率先在全国将法治培训纳入医务人员医学继续教育必修课程,与职称晋升等挂钩,目前学习人次已超过50万;她还主动深入基层,积极宣讲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致力提高卫生健康系统从业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的意识和水平,致力提高公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近年来,陆钰萍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她推出“医案·说法”系列季度普法沙龙,通过探讨有争议性的医疗卫生典型案例,向医务人员和市民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识,成为广受欢迎的普法品牌活动;在新冠疫情期间,她及团队采用线上方式开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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