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讲座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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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一下国家安全讲座观后感,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国家安全讲座观后感(篇1)

没有国家安全,哪有人民的幸福安康?国家安全实际上就是最大的民生福祉。对仅知道“皮毛”的民众来说,加强国家安全意识教育,不能仅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一天,而是应该每天都要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以防患于未然。

在去年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就曾做出重要指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这一重要指示为我们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夯实国家安全社会基础,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指明了行动方向。国家安全事关国家的兴旺,因此,也就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相关。事实上,维护国家利益,就是维护每个公民自身的利益;国家利益受损,个人利益就谈不上。

当前,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仍时有发生。有些人甚至稀里糊涂地被人利诱,成了国家的罪人,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是的,面对国家安全这件“头等大事”,你我他都不是旁观者,应该是参与者。而一提起国家安全,不少人马上会想到“军事”或“间谍”之类的神秘字眼儿,认为那都是与国家安全部门有关。不错,国家安全当然离不开安全部门,但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既然如此,任何公民都不可能是局外人。

我国国家安全法中对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有明确规定,如“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以及“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

这充分证明,无论是社会组织还是个人,都必须对国家安全承担起法律责任来,认为国家安全与自己关系不大甚至毫无关系的想法是极其错误的。如今是网络社会,中国已成为网络大国。在此背景下,无论是为了国家安全,还是为了网民个体,拥有清洁的网络空间,已成为不容回避的安全课题,必须认真对待。网络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但就是有部分人对此没有足够的清醒认识,甚至在理解上出现了偏差。其实,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已经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到处体现。

例如,在国家机关工作的人使用单位电脑时,内外网就一定要禁止混用。居安思危,才能有备无患。面对国家安全,任何人都不是旁观者,必须清楚地了解自己作为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而且,也不能总是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到时,才开始宣传国家安全的重要性,而是要在平时就把国家安全认识到位,并落实在行动上。我国长期处于和平发展年代,但一定不要忘记还存在潜在的威胁。只有人人养成向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说“不”的习惯,才能筑牢捍卫国家安全的防火墙,以使国家稳定繁荣,人民安居乐业。

国家安全讲座观后感(篇2)

为了迎接4月15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继续推动国家安全教育“进大学”,使在校大学生更加关心并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昨天晚上,“海南省大学生国家安全知识竞赛”在省广播电视总台进行录制。

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意义深远。首先,有利于贯彻落实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20年4月15日,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公众广泛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将获得弘扬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良好效果。

其次,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指导思想,规定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国家安全制度,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而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一系列活动,可以让政府和社会公众有效地了解国家安全法提出的各项要求,从而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大家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最后,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国家安全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集中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便于在短时间内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国家安全讲座观后感(篇3)

国家安全机关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力量,为保卫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指出,党的以来, 各级国家安全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国家安全干警不愧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忠诚卫士,不愧是甘于奉献的无名英雄,党和人民永远不会忘记。

在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中,强调全国国家安全机关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事业,与时俱进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要总结经验,从严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坚定纯洁、让党放心、甘于奉献、能拼善赢的干部队伍。”16个字的标准要求,也正是对“国安干部”期望的一个凝练的总结。

党的以来,全省教育部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国家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夯实国家安全基础。

组织编写国家安全教育读本。将国家安全法教育纳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地方教材审定工作,审定通过《国防教育读本》等10多套包含国家安全教育地方教材。

做好国家安全教育整体谋划。根据各学段学生的认知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教学:义务教育阶段主要在语文、品德、历史、地理等相关学科教学及综合实践活动中融合开展教育,高中阶段主要结合军训、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教育,高校主要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专题讲座、社团活动等开展教育。

下一步,各级教育部门将深入落实将国家安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法定要求,做好系统设计,完善教学内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国家安全教育教学评价机制,推动国家安全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头脑”,切实增强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

国家安全讲座观后感(篇4)

今天是新国家安全法实施后的第二个国家安全教育日。

所谓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20年7月1日,全国人大会表决通过国家安全法,明确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并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现代社会中,人民是国家的基石,国家是人民的屏障,在国家安全领域尤为如此。加强国家安全教育,不仅需要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更要注重复杂环境下关涉国家安全的新动向,与时俱进,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早在20年决定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时,就明确指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只有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推进。”将国家安全列为头等大事,首先要在“安全稳定是一切活动的基础和前提”上形成全民共识。从内忧外患的清政府,到至今冲突频频的一些地区,大到一国小到一个单位,稳定是存续的先决条件,假使环境动荡、人心不安,任何发展都无从谈起。其次是要增强国家安全的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应该认识到,当今时代国际政治经济复杂远超预料,对内一些影响社会稳定、危害民众衣食住行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对外诸如南海主权争端、文化和意识形态冲突等恐怕短期内也难消除。因此,对国家安全的理解,既要着眼于当下,又要关注长远。

新国家安全法颁布的本身就意味着,对国家安全教育要与时代同步,直面新形势下的新问题。《中国国家安全研究报告(20)》主编刘慧曾指出,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和科技的不断进步,近年来大量非传统领域的国家安全问题被提出并获得重视。就议题而言,相比于传统的领土、政权、军事等三大领域安全,恐怖主义、核安全、环境安全等新的问题日益为各国政府所关注;就发生方式来说,“棱镜门”事件等信息安全事件的出现,表明国家安全已呈现出由现实世界向虚拟网络空间扩展的趋势。网络空间安全,不仅关系到个人的信息安全,同时让网络主权由概念步入现实,同样需要引起重视。

国家安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这说明国家安全最终落实到维护本国人民的利益上来。一方面,对人民安全的保障,能够增强个体对国家的认同感,深化国家安全意识。另一方面,“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要求国家安全的维护也要紧紧依靠人民,在国家安全布局上不能忽视个体的重要性。只有每个人都视国家安全如自己安全,才能自觉抵制那些可能会危害到国家安全的潜在因素的侵蚀,从而营造良好的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

尽管当代世界和平与发展早已成为主流,但无论于国家的管理者还是公民个体,在维护国家安全上都不能掉以轻心。国家的总体安全,既关系着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又与人民的安居乐业、社会的长治久安密切相连。面对新的形势,不仅呼唤新的发展观、改革观,还需要新的安全观,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建设,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要求我们理念上跟上时代步伐,话语上适应现代交流需要,方式上熟练运用新的科学技术,以完善的国家安全工作机制,更好地适应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

国家安全讲座观后感(篇5)

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意义深远。首先,有利于贯彻落实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20年4月15日,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公众广泛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将获得弘扬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良好效果。

其次,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指导思想,规定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国家安全制度,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而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一系列活动,可以让政府和社会公众有效地了解国家安全法提出的各项要求,从而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大家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最后,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国家安全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集中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便于在短时间内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由此可见,国家安全法确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其中最重要的实践意义,就是要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价值。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也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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