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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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省,简称“浙”,是一个地处中国东南沿海的省份,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2021年浙政府工作报告,希望对你有用!

2021年浙政府工作报告篇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主要工作和“十二五”发展成就

2015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和繁重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省政府全面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浙时的重要指示,认真执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活力

深入推进具有国际战略意义的改革开放举措。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长经济带建设。实施宁波舟山港一体化改革,组建省海港集团,规划建设舟山海联运服务中心和舟山绿色石化基地,设立中国(浙)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加快建设。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实现义新欧班列常态化运行,先后设立义乌、宁波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开展海宁市场采购贸易改革试点,加快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规划建设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推进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深化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按照国家外交战略布局,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成功举办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大会成为国家战略平台。

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完善权力清单制度,积极探索政事分开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责任清单制度,探索建立省级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制度。完善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开展企业独立选址投资项目50天高效审批改革试点,推进企业“零地”技改项目不再审批改革。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设立总额200亿元的省产业基金。完善政务服务网,实现省市县联网并向乡镇延伸,率先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公开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数据平台。

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总结推广海宁、德清、平湖等县(市)改革试点经验,制定实施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方案。改革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重点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加快农村“三权”改革,实施农村供销、生产、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改革,推进国资国企改革重组。加快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宁波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建设。完善价格决定机制,政府定价项目减少48%。

深入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开展海盐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桐庐县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试点。加快义务教育均等化,推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互通、中高职教育贯通,实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开展大中小学课程改革。统筹推进医疗、医药和医保改革,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全面开展户籍制度改革。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基本文化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

(二)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

把稳增长与调结构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加快发展七大产业,传承发展历史经典产业,实现经济发展高开稳走向好。加强农业基础,统筹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强浙渔场修复振兴和海上“一打三整治”,农业生产、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服务业发展,深入推进“四换三名”,研究制定“浙制造”标准,信息经济、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统筹推进有效投资、外贸出口和居民消费稳定增长,大力推进浙商回归,全面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各项政策,积极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全省生产总值达到42886亿元,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10亿元,增长7.8%;固定资产投资26665亿元,增长13.2%,其中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生态环保、技术改造投资均增长20%以上;外贸出口17174亿元,增长2.3%,其中市场采购贸易增长42.6%,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增长34.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785亿元,增长10.9%,网络零售额增长49.9%。

把创新驱动与环境倒逼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整治低小散,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城、梦想小镇等创新空间建设,总结推广新昌科技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全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2.3万件、高新技术企业1688家,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2.33%。深入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加大节能减排、大气治理、交通治堵等工作力度,完成黑臭河整治446公里、建设城镇污水管网3406公里,完成10010个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54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省控断面劣V类水比例从10.4%下降到6.8%;新建改造超低排放燃煤机组26台,淘汰改造燃煤锅炉17814台,淘汰黄标车32万辆,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11.3%;改造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2.16亿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58亿平方米;启动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7.6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1.3万亩;淘汰2000多家企业落后产能、22000家小作坊;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至0.48吨标煤,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全面完成。

把统筹城乡发展与统筹区域发展结合起来,加快城市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原26个欠发达县加快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全省发展一盘棋。制定实施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规划纲要,积极推进中心城区功能建设和都市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都市区龙头作用进一步增强。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城建设,深化中心镇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浙派民居”,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新农村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实行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财政奖惩制度。

(三)加强民生保障,强化发展惠民

切实加强居民增收工作,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600元的贫困现象全面消除。健全职工工资稳定增长机制,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3%,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20%,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1%和1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3714元和21125元,分别增长8.2%和9%。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统筹推进各类教育改革发展,加强重点高校建设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建成浙音乐学院。全面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城乡均衡分布。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建立覆盖各类人群的大病保险制度,新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7万和44万。加强城乡住房保障,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7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7万户,解决21.2万户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机构养老床位3.59万张。加快建设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增农村文化礼堂1481个。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成功申办2022年亚运会。

切实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平安浙建设,加快社会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和餐桌安全治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重大隐患排查力度,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5%和4%。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各位代表,2015年是“十二五”发展的收官之年,我们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十方面民生实事,为“十二五”发展划上了圆满句号。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抓改革、强创新,稳增长、调结构,治环境、惠民生,防风险、促和谐,胜利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经济社会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

我们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省级实际执行的行政审批事项从1000多项减少到28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市场主体达到471万家,净增177.6万家,新增境内上市公司107家,上市公司数量居全国第二;累计引进外资716.5亿美元、出口12396亿美元、境外投资326.6亿美元,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我们坚定不移推进科技创新,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从494亿元增加到1000亿元,累计获得专利授权94.5万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6.9万项;新增5个国家级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从3558家增加到7712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从2396亿元增加到4910亿元,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高。

我们坚定不移推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地区生产总值从27748亿元增加到42886亿元,年均增长8.2%,人均生产总值从51758元增加到77644元,三次产业结构从4.9∶51.1∶44调整为4.3∶45.9∶49.8,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我们坚定不移推进有效投资,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万亿元,其中重大基础设施投资9330亿元,重大产业投资8930亿元,重大统筹城乡投资4478亿元,重大公共服务投资6055亿元;浙商回归到位资金8358亿元,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我们坚定不移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并不断向农村延伸,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从61.6%提高到65.8%;累计转移85.5万农村劳动力就业,建成“美丽乡村”特色村2500个,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676万亩、现代农业园区516.5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1049万亩,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新进展。

我们坚定不移推进环境整治,消灭垃圾河6496公里、整治黑臭河5106公里,新增污水收集管网11500公里,完成“三改”面积5.8亿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7亿平方米,新植树木5亿多株,新增平原绿化207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625万亩,化学需氧量等四种主要污染物累计减排49.5万吨,节能4500万吨标煤,地表水III类以上水质断面比例提高11.8个百分点,全省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我们坚定不移推进民生保障和社会和谐,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达到100%,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9%,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6%,建成农村文化礼堂4928个,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684万和5195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8%和11.4%,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安定有序。

我们坚定不移推进政府自身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大力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累计制定和修改省政府规章69件,提请省人大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议案54件,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8万件。

各位代表,“十二五”发展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浙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团结奋斗、顽强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和外来建设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驻浙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中央在浙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关心和支持浙发展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广大侨胞和海内外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够快,新兴产业占比还不高;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还不够强;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承载力下降,人口老龄化压力增大;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还比较重;金融、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网络等领域潜在风险隐患较多,维护国家安全和保持社会大局稳定面临新的挑战。在政府自身建设方面,一些工作人员改革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不强,作风不正、懒政怠政依然存在,消极腐败现象还时有发生。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十三五”是充满机遇、充满挑战的五年,是浙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共浙省委《关于制定浙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省政府制定了《浙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大会审议。经本次大会批准后,省政府将认真组织实施。

“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为新使命,以“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为总要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转型升级不动摇,紧扣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这一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建设美丽浙创造美好生活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十三五”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实现已经确定的“四翻番”目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到2020年,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5万元,社会保障覆盖率达到100%,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使浙综合实力更强、城乡区域更协调、生态环境更优美、人民生活更幸福、治理体系更完善。

推进“十三五”发展、实现“十三五”目标,必须追求高水平、推进均衡化、增创新优势,集中力量抓好既该干又能干成的大事。

(一)突出制度供给

加快政府改革创新。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市场能有效调节的交给市场,企业能自主决策的交还企业,社会组织能承担的委托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能解决的向社会购买,事业单位能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的加快转制,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下放基层,对保留的审批管理事项推行在线服务、网上办理,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加快要素配置机制创新。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取代项目能评、环评的工作机制,逐步实行企业独立选址项目高效审批、非独立选址项目不再审批。完善土地、能源、环境容量、水资源等要素配置机制,全面建立阶梯价格制度,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质量、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力争到2020年覆盖到所有新建项目和存量企业。

加快重要领域改革发展。联动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联动推进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促进互联网金融、民营银行、基金小镇等健康发展。深化义乌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流通综合改革,加快杭州、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各地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探索建立国际贸易新体制。加快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宁波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环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加强科技大市场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积极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机制,推进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自然垄断行业放开竞争性业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突出功能分类,引导国有企业更好服务于全省战略目标。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大幅度削减企业投资“负面清单”,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和参与国企改革。

(二)强化创新驱动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制定实施“双倍增”计划,加大人才创业支持力度,大力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在省级以上开发区普遍建立孵化器,在本科高校普遍设立创业学院,鼓励和支持科技人才在职创业,力争到2020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数量翻一番。

打造创新创业功能平台。规划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整合创新资源,引入创新要素,使其成为引领全省创新发展的主引擎。支持中心城市加快建设科技城。规划建设钱塘金融港湾,做大做强省股权交易中心,积极发展地方资本市场。

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发展七大产业,重点抓好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经济,逐步形成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信息经济为龙头、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加快建设信息经济强省和制造强省,加强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浙“互联网+”行动计划和中国制造2025浙行动纲要,制定实施“浙制造”标准体系规划,联动推进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建设,打响“浙制造”品牌,力争到2020年全省在役工业机器人超过10万台,“浙制造”标准达到500个以上,高标准特色小镇100个以上,建成一批高质量的产业云服务和产业大数据平台。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力争“十三五”期间在基础设施、产业转型、统筹城乡、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五大领域完成重大项目投资5万亿元左右,推动全社会有效投资较快增长。

(三)提升开放层次

打造“一带一路”战略桥头堡。结合舟山群岛新区、海联运服务中心、绿色石化基地建设,加快规划建设以油品储备、加工及投资贸易自由化为特色的舟山自由贸易港区。以舟山自由贸易港区、舟山综保区、宁波保税区、梅山保税港区、金义综保区等平台为基础,以宁波舟山港、义乌陆港、甬金铁路为支撑,规划建设义甬舟开放大通道,成为贯穿浙沿海山区、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桥梁。

建设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和经济区。支持宁波规划建设梅山新区,支持温州、台州以产业集聚区为基础打造民外合作产业发展大平台,支持发展空港经济区,支持有条件的市县申报综保区,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型经济发展平台。

大力培育本土跨国企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重组,积极推动大企业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研发设计机构、营销网络,加快产业链价值链全球布局,注重发挥浙商、浙侨的作用,逐步形成以跨国公司为主体、以民营企业“走出去”为基础的国际优势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新模式。

(四)提高均衡水平

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发展纲要,加快省域中心城市发展,支持区域中心城市强化功能建设,加强县城、中心镇建设和小城市改革试点。深化农村“三权”改革,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促进农业人口转移。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加快构建以四大都市区为主体、海洋经济区和生态功能区为两翼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大力推进四大都市区建设,力争到2020年都市区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提高到70%。加快海洋经济区建设,整合全省港口资源,加强海湾、海岛保护开发,规划建设港口经济圈,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加强生态功能区建设,扩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支持衢州、丽水全域建设生态功能区,创新山海协作机制,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城市,全面参与浙皖闽赣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建设,成为国家东部生态屏障重要组成部分。

加快基础设施现代化。深入推进大港口、大路网、大航空、大水运、大物流建设,实施“万亿综合交通工程”,构建内畅外联的“四大交通走廊”,打造省会到设区市1小时交通圈和全省1小时空中交通圈。加强防洪排涝骨干工程建设,加快完善水运、管道、邮政等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完善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建设一批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培育一批重点企业,打造共享平台。全力支持驻浙部队和武警部队建设,做好国防建设、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双拥优抚安置等工作。

(五)建设美丽浙

制定实施“811”美丽浙建设行动。围绕8大绿色发展目标,深入开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11项行动,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省,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加大高耗能、重污染企业整治力度,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快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省,力争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左右,全省公交车、出租车、营运专车、一般公务用车替换为新能源汽车或改造为清洁能源汽车。

大力整治生态环境。统筹推进治水治气、治城治乡、治土治山,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扩大海洋保护区面积。到2020年,所有污水处理厂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所有燃煤电厂、钢铁、水泥、玻璃、热电等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或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全省境内消灭劣Ⅴ类地表水,河流III类以上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0%;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40微克/立方米左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所有县(市、区)实现基本无违建;有效控制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问题,基本消除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1%以上,新植1亿株珍贵树。

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美丽城市。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力争5年打造1000个美丽乡村精品村、100个旅游风情小镇。加快建设美丽城市,促进城市有机更新、环境改善、景观再造,构建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健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体制机制。整合生态环保财政政策,建立绿色发展财力奖补机制,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实行污水排放、工业废气排放总量控制,建立健全以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为基础的用能权交易制度、以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为基础的土地配置方式和以水定产、以水定城的水资源配置机制,划定森林、湿地、物种生态保护红线,完善公益林和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强化“美丽浙”建设的体制保障。

(六)创造美好生活

促进城乡居民普遍持续增收。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劳动报酬增长机制,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加强低收入群体增收帮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以标准化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高标准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段教育,逐步放宽高中段教育普高、职高分流限制。加快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完善高等院校学生实习制度,推进高等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健全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公立医院机构药品采购平台,完善药品采购定价和监管机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双下沉、两提升”制度。统筹做好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工作。加快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大力推进全民健身,积极筹备2022年杭州亚运会。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法治浙、平安浙建设,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网络体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充分发挥家规家训传播正能量作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制机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探索建立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管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和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各位代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坚信,经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十三五”发展的宏伟蓝图一定能够实现!

三、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必须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不确定因素很多。国内经济形势总体向好,但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建议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7%—7.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节能减排降碳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做好2016年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以“五大发展”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强化创新驱动、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推动城乡区域协同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上打持久战,战术上打歼灭战,稳中求进优发展,统筹兼顾促协调,做强实体拓市场,守牢底线保平安,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在具体工作中,坚持把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在突出位置,着力抓好以下重点:

(一)加快推进改革开放。统筹推进国家战略举措相关改革,深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加大国企、财税、金融、社保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积极创建军民融合发展创新示范区,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全力以赴做好G20峰会相关工作。办好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加快“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相关改革。建立健全优胜劣汰机制,对“僵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乃至破产清算实现市场出清。继续关停落后产能、整治“低小散”。制定实施企业减负三年行动计划,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建立健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机制,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发挥市场机制在化解房地产库存中的基础性作用。

开展市域改革试点,增强可复制性可推广性。支持湖州市规划建设内河水运转型发展试验区、嘉兴市加快县域经济向都市经济转型、绍兴市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衢州市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台州市规划建设湾区经济发展试验区、丽水市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继续推进各级各类改革试点。

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规划建设舟山自由贸易港区、义甬舟开放大通道,积极推进开发区、特殊监管区整合提升。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利用外资,协同推进浙商回归和中外合作产业园建设。办好浙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国际海岛旅游大会。发挥国际友城平台作用,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务实交流合作。制定实施民营跨国公司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并购,掌握核心技术和高端品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积极参与长经济带建设,加大接轨上海力度,积极推进与周边省市的合作交流,继续做好援藏援疆援青等对口支援工作。

(二)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人才为根本,加快规划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钱塘金融港湾、乌镇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

加快企业创新、人才创业。鼓励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研发力度,积极向高新技术领域拓展和转型,力争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200家。制定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新政,加大引才工作力度,鼓励和支持省内外人才在浙创办科技型企业。

加大研究开发力度。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进重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研究院建设,实施一批重大基础研究专项、重大科技攻关专项、重大科技示范应用专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建立健全主导产品“生产一代、研制一代、研发一代、探索一代”的技术创新机制。

加大创新投入。统筹做好增加研发投入、加大人力资本投入、鼓励支持创业风险投资等各项工作,力争全年研发经费支出超过1100亿元、教育培训等人力资本投资超过2100亿元、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获得的创业风险等投资超过1000亿元。

(三)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把发展实体经济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新增长点培育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统筹适度扩大总需求和积极扩大有效供给,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大力发展七大产业。聚焦七大产业建设特色小镇,围绕七大产业提升开发区和高新区、打造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块,紧扣七大产业培育骨干企业、强化要素保障,力争七大产业增加值平均增长10%以上。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传承发展历史经典产业。

加快现有产业、企业动力修复。深入推进“四换三名”,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制定实施工业机器人行动计划、“浙制造”行动计划、小微企业成长计划,大力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新增1万台工业机器人,制定实施100个“浙制造”标准。

推进供给端和需求端协同发力。保持有效投资力度,更加注重结构优化,启动一批大项目,确保交通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生态环保投资较快增长。稳步提高浙出口的市场份额,确保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服务外包出口、名优特产品出口较快增长。积极拓展国内市场,做好扩大进口工作。大力培育信息、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新的消费热点,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形成消费和供给良性互动、需求升级和产业升级协同共进的格局。

(四)加强城市工作。围绕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加快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坚持全省一盘棋,完善规划,加快建设,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突出四大都市区的主体地位,重点提高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的能力。完善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城的节点功能,着力提高创造就业岗位、承载农民转移的能力。强化中心镇及小城镇的基础作用,积极承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并向农村延伸,加快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

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城市规划,全面推行城市设计,提倡城市修补,注重历史传承和文化积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合理性。实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提高建筑标准和质量,全面推广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加强地下空间规划、开发和利用,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打造智慧城市。

加强城市改革创新。围绕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统筹推进土地、财政、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配套改革,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机制,维护好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五)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切实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着力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水平,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标准化,加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旱粮作物,积极推进全产业链建设和品牌建设,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深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和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启动实施千万亩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打造一批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加快建设绿色农业强省。

加强新农村建设。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加强村庄规划设计和农房设计,凸显“浙派民居”特色,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树名木保护力度。扎实推进农村文化建设。

加快农村改革。深化“三权”改革,依法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一体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加快“三位一体”改革,健全农业服务体系,培育500个电商专业村。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民增收政策体系,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

(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启动实施新一轮“811”美丽浙建设行动,实现环境整治从重点突破向综合治理的根本转变。

综合治理水环境。加大“五水共治”力度,统筹推进源头控制、截污纳管、达标排放、河道清淤等各项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强黑臭河综合治理,全面实施阶梯水价制度,确保省控断面劣V类水质比例下降至5.5%。

综合治理大气环境。继续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废气排放地方标准,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提高新机动车上牌标准,加强港口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建筑扬尘防控,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力争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50微克/立方米左右。

综合治理城乡环境。加大“三改一拆”、无违建县创建、“四边三化”等工作推进力度,完善拆改结合、依法治违、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加快地铁等公共交通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智慧交通”。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加强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城乡绿化、绿道建设。

(七)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民生改善。按照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守住民生底线,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提高就业服务的精准性。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大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力争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稳定就业。加强再就业培训和就业援助,增加公益性就业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

提高增收工作的有效性。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加强低收入群体增收帮扶和精准扶贫,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完善社会平均工资指导线制度,促进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提高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制定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加快教育、文化、卫生重点县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学前教育建设,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机制。强化“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加快建立分级诊疗体系。加大社保扩面工作力度,做好渔民养老保险工作;加强城乡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统筹全省范围内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利用,实施全民健身工程。

提高平安建设的严密性。强化公共安全监管,完善药品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强化社会治理,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加强涉外安全管理服务。加强互联网综合治理和网络安全维护。健全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八)加强政府自身改革与建设。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职责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新型智库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全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政务服务网建设,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扩大网上便民服务范围,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

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完善审计制度,推进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公开透明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守政治纪律,严守法纪规矩,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坚决整治“四风”,坚决惩处各类腐败行为。

各位代表,今年我们继续按照民生实事“群众提、大家定”的理念,确定了十个方面实事。省政府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好。

1、加大雾霾治理力度。完成17台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淘汰改造8000台燃煤小锅炉,新建100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10000个充电桩,全面淘汰黄标车。

2、加大治污水力度。完成2000公里河道清淤等综合整治,新增2000公里污水管网,新增400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钱塘和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面完成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3、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新改造200家城镇农贸市场,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达到70%以上,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70%以上。在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养老机构食堂建设2000家“阳光厨房”。

4、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建3000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5、加强农村惠民服务。完成2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改善70万农村人口饮水条件,新增1000个农村文化礼堂,提升6000公里美丽乡村公路、建成3000个港湾式停靠站。

6、加快电商服务网络建设。新建3000个农村电商服务站,新建3000个城市社区智能投递终端。

7、加大城市治堵力度。新增1000辆公交车辆,新(改)建1000个公交站点,新增1000公里公交运营里程。

8、加快标准化中小学校建设。新建成250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到93%;新建成160条中小学塑胶跑道,校园塑胶跑道覆盖率达到90%。

9、方便群众看病购药。实行省市医保、市县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同城互认。

10、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房屋权属证明、纳税证明、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行驶证补换、驾驶证补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办、结婚登记预约、交通违法罚没款收缴、个人社保信息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等10项便民服务,实现相关证照网上申请、在线服务、快递送达。

各位代表,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2021年浙政府工作报告篇2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一年来,省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转型升级主线,守住百姓增收、生态良好、社会平安“底线”,抓改革、促转型、治环境、惠民生,统筹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等重大举措,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抓改革、增活力。大力推进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的政府自身改革。制定实施省市县政府权力清单,省级部门行政权力从1.23万项精减到4236项,其中直接行使1973项。制定实施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开展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启动“零地”技改项目不再审批改革。制定实施省市县政府责任清单,明确省级部门主要职责543项。制定实施省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出台省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费的具体办法,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由235个整合为54个。建设并开通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于一体的浙政务服务网。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级实际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从1266项减少到32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40多个部门全部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积极推进嘉兴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试点。在富阳市开展权力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在嘉兴市、舟山市等地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在全省各市县推进市场监管体制和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经济社会领域相关改革。全面推进海宁市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绍兴市柯桥区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改革试点并总结推广,切实抓好德清县城乡体制、平湖市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开化县和淳安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宁波市保险综合创新、台州市小微金融等改革创新试点,创新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实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积极推进各类综合改革。加快“四大国家战略举措”相关改革,设立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公司,赋予舟山群岛新区116项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义乌市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正式落地,“义新欧”中欧班列开通,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全面实施,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配套改革全面推进。杭州市、湖州市、丽水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国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积极推进对内对外开放。外资外经外贸取得新突破,外事侨务、港澳台等工作取得新进展,援藏援疆援青援川取得新成绩。

(二)调结构、促转型。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增长。集中精力抓工业,重点支持工业大市大县、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加强企业帮扶,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逐季上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555亿元、增长16.6%,浙商回归项目到位资金2236亿元、增长27.6%,实际利用外资158亿美元、增长11.6%。创新促进出口的政策举措,外贸出口2734亿美元、增长9.9%。积极培育信息、旅游等新的消费热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905亿元、增长11.7%,网络销售5642亿元、增长47.6%。全省地区生产总值40153亿元,增长7.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21亿元,增长8.5%。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加快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嘉兴科技城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力度,积极发展网上技术市场,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34%。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增产提质,养殖过载区生猪总量大幅下调,东海渔场修复振兴和“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深入推进“四换三名”,加快发展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突出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经济引领作用,成功举办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完成工业技改投资5420亿元,主动淘汰3500家企业的落后产能,关停高污染小作坊1.88万家。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5万亩。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万亿元,增长25%。制定实施建设标准强省、打造“浙制造”品牌、加快培育“三名”企业的意见。积极调整城乡结构。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研究制定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规划,加快中心镇改革发展和小城市培育试点,积极推进“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相关体制改革,为愿意进城的农民和愿意留在农村的农民创造平等的制度条件。积极调整区域结构。大力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研究编制省域总体规划,推动先进制造业向产业集聚区和开发区集中、现代服务业向中心城市集中,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促进全省人口和生产力优化布局。

(三)治环境、美家园。加强水环境治理。全面实施“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建立健全五级“河长制”,消灭垃圾河6496公里,整治黑臭河4660公里,新建污水管网3130公里,33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69个建制镇全面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61个。城市防洪排涝、城乡供水等水利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加强大气环境治理。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启动实施20台燃煤机组“近零排放”技术改造,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3353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8万辆,积极做好油品升级。全省雾霾天数比上年下降17%,PM2.5平均浓度下降13%,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75.5%、提高7.1个百分点。加强城乡环境治理。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健全依法治违长效机制,改造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1.84亿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66亿平方米。深入推进城市治堵,新增专用和公共停车位16.9万个,设区市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6120个村完成治理、受益农户150万户。加强节能减排。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控制,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量化管控制度,推进高耗能重污染行业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犯罪行为。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左右,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等减排指标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惠民生、促和谐。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制定实施促进城乡居民持续普遍增收的政策意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平均提高10%,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1.6%和20%,四档最低工资标准均提高12%以上,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2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93元、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73元、增长10.7%。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开展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标准化中小学校建设,启动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扎实做好特殊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健全基本药物制度,认真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重大文化工程建设,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建农村文化礼堂1742个,大运河申遗成功。加强社会保障,全面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加大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力度,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0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9万,新增机构养老床位3.7万张,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147个。加强农民建房土地保障和农村危旧房改造,解决13.3万户农民建房用地,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1.4万户。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20.6万套、竣工13.3万套。积极发展人口计生、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慈善、民族宗教等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成功举办第十五届省运会。全力做好民生实事。加大民生投入,全省卫生计生、教育、就业及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财政支出分别增长23.7%、8.5%和9.7%。健全民生实事工作推进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十个方面民生实事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平安浙建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2%和9%。深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扎实推进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双拥优抚等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切实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行政效能明显提升,政府服务不断加强,各级政府“三公”经费支出减少25亿元,下降34.4%,全部用于“五水共治”。

各位代表,经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和各项任务。这一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浙省委正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克难攻坚、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各族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驻浙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向在浙中央机构和金融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关心和支持浙发展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广大侨胞和海内外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政府工作还有很多不足。在经济社会领域,主要是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生态环境不断好转、城乡居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依然面临不少困难和压力,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低收入群众增收难度加大。在政府自身建设方面,主要是职能转变有待进一步深化,一些政府工作人员改革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一些部门和地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依然存在,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依然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十三五”规划的重要节点。做好今年工作,必须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新常态下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本质特征,突出制度供给,强化创新驱动,坚持以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稳发展适应速度变化,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组合拳推进结构优化,以改革开放、科技创新加快动力转换,着力打造更有效率的政务生态系统、更有活力的创业创新生态系统、更有魅力的自然生态系统、更加和谐的社会生态系统,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坚定不移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进创新驱动,坚定不移推进城乡区域协同发展,坚定不移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民生保障,努力促进平稳发展创新发展,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奠定坚实基础。

建议2015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国家价格调控目标衔接,节能减排相关约束性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重点工作是:

(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提升发展活力。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建立健全“四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重点推进权力清单“瘦身”、责任清单“强身”、政务服务网功能提升,着力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企业“零地”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全面实行企业独立选址项目高效审批,积极探索企业非独立选址项目市场化要素供给机制和政府不再审批办法,建立健全以市场准入标准为基础、以施工监管、竣工验收、开工许可为主要内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总结海宁、平湖、德清、开化、淳安等地改革试点经验,制定综合改革方案,全面推广要素差别化定价制度、企业分类指导制度、“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制度和生态环境财政奖惩制度。积极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探索利用社会资本建设大项目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以港口、交通等投资营运平台建设为突破口,推进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整合重组。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革、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改革。加快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启动实施海盐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桐庐县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等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体系。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多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支持企业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大国际营销体系建设力度,加强“名特优”产品出口,在全球逐步打响“浙制造”品牌。支持企业加强先进技术、关键装备、能源资源进口,加大利用外资外智力度,充分发挥企业招商引资主体作用,积极引进优质外资项目。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的经贸合作。办好第三届世界浙商大会、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浙投资贸易洽谈会。切实做好我省企业和公民海外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加强和谐侨团建设。

(二)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强化发展支撑。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化,有效集聚创新要素。按照注重质量、强化特色、优化布局的要求,加强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嘉兴科技城、舟山海洋科学城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中心城市谋划建设新的科技创新平台。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市场化,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完善重点企业研究院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大企业创新骨干作用。大力发展网上技术市场,加强企业与科技、金融双对接,充分激发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力。积极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造,推进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和服务向社会开放,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体系。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化,促进创业创新联动推进、经济科技紧密结合。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研究制定鼓励人才创业特别是海内外高端人才、青年人才创业的政策举措,加快形成创新带动创业、创业促进创新的体制机制,使浙成为全国高端人才创业创新高地。研究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和生产应用力度,联动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风险投资机制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三)认真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着力提升浙发展在全国的战略地位。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经济带三大战略的实施。大力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积极推进全省沿海港口、义乌国际陆港的整合与建设,积极谋划和推进港口经济圈建设。加强海联运、海陆联运体系和远洋船队建设,稳步推进“义新欧”中欧班列运行常态化。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支持杭甬温等节点城市与沿线国家相关城市开展友好结对交流,深化务实合作。更加主动接轨上海、积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加强长三角区域合作交流,切实加强人才、科技、信息、金融、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对接,重点做好对接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建立南水乡联动保护机制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与周边省市的合作交流,促进浙皖闽赣交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旅游发展。进一步加大“国家战略举措”实施力度。联动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与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积极推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互促共进。加快推进舟山海联运服务中心、民营绿色石化基地建设,积极创建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积极发展民营银行,加快设立义乌国际邮件互换局和国际邮件交换站。加快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办好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继续做好援藏援疆援青援川等对口支援工作。

(四)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设立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切实抓好七大产业发展规划的落实,各项要素重点向七大产业投资项目倾斜,加快形成以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把发展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经济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培育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产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软件、信息产品制造等产业。支持桐乡创建国家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按照企业主体、资源整合、项目组合、产业融合原则,在全省建设一批聚焦七大产业、兼顾丝绸黄酒等历史经典产业、具有独特文化内涵和旅游功能的特色小镇,以新理念、新机制、新载体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积极推进各类开发区整合优化提升。实施省级产业集聚区、开发区、高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工业园区优化提升计划,进一步明确各开发区的产业定位、亩均产出标准和节能减排标准,建立健全与之相应的要素配置机制。支持宁波加快建设中意产业园、温州加快建设中韩产业园、衢州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力实施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战略。研究制定浙标准,积极打造“浙制造”品牌,加快培育一批龙头大企业、品牌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大力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积极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着力提高浙经济竞争力。深入实施“411”扩大有效投资行动计划。切实抓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积极推进铁路建设“八八计划”、杭甬综合交通枢纽、宁波—舟山港集疏运体系等国家重大工程包建设。加强重大产业项目谋划和建设,重点抓好一批高端制造业大项目。研究制定加快技术改造的政策意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大规模、高强度技术改造。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的投资,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继续加强浙商回归和激发民资、引进外资、对接央企等工作。

(五)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坚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方向,加快建设绿色农业强省。坚持农民主体,尊重经济规律,加大政策扶持,突出绿色发展,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稳定粮食生产,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守住粮食安全红线。优化种植业、提升畜牧业、发展现代林业、拓展远洋渔业、修复振兴浙渔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禁止毁林开垦,启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现代种业发展,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加快培育新型农民。深入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联动推进农村“三权”改革和户籍制度综合改革,有序开展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等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宅基地空间置换,促进农民增收和有序转移。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民培训,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保护传承工作。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强村庄规划和农房设计,切实抓好千村“浙派民居”改造和万村污水治理及环境整治,抓好1000个古村落和10000幢古民居保护,抓好古道、古桥、古井等古建筑和古树名木保护,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坚持以新型城市化引领带动新农村建设。认真实施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规划纲要,加快中心城市功能平台建设和都市区轨道交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中心城市与都市区内各市县一体化发展。支持湖州、嘉兴、绍兴、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不断提高集聚能力。加强美丽县城建设,深化中心镇扩权改革,推动特大县域镇区规划调整。支持相邻县市一体化发展。大力开发地下空间,加强城市绿道网建设。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六)继续加大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加快建设美丽浙。以治黑治臭治劣为重点,切实加强水环境治理。制定实施“消灭黑臭河和劣Ⅴ类水三年行动计划”,加大黑河、臭河整治力度,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加强重污染行业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21年消灭黑臭河,省控监测断面劣Ⅴ类水比重下降到5%左右。以雾霾治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大气环境整治。制定实施“燃煤电厂‘近零排放’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21年,全省所有燃煤电厂和热电厂实现清洁排放。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为重点,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21年改善提升农业“两区”土壤质量。以深化“三改一拆”为重点,全面推进治违治堵治乱等各项工作。制定实施“创无违建县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21年有30%的县(市、区)建成无违建县。深入实施交通拥堵治理工程,坚持公交优先,以“智慧交通”为抓手,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深入开展“四边三化”行动。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生态环境财政奖惩制度,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30元。完善山海协作机制,突出生态绿色导向,鼓励和支持衢州、丽水等浙西南山区走生态富民之路。创新节能减排机制,完善区域性环境治理联防联控机制,在全省各县市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七)积极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加快教育改革发展。高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大力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标准化中小学校建设力度,办好特殊教育。高质量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认真组织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加快重点高校建设和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建成浙音乐学院。高起点推进职业教育社会化,鼓励和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参与职业院校改革发展,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高水平推进终身教育网络化,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基础、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强就业创业和居民增收工作。完善促进就业、鼓励创业、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行业平均工资信息发布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促进职工工资稳步增长。适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研究制定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的新型扶贫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加快社会保险制度城乡统筹,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提升到人的全覆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住房保障机制,支持各地把部分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建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长效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鼓励社会办医。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选择若干县市,开展做强做优公益性医院、放开放活营利性医院改革试点。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发展。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浙人共同价值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全面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股份制改造,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做好奥运会备战工作,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加强广电、新闻出版工作。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加强人口计生、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慈善、民族宗教等工作。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工作,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功能和作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强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大活动、节假日、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安全管理,创新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网络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涉及民生犯罪、涉黑涉拐涉枪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支持驻浙部队和武警部队建设,做好国防建设、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双拥优抚安置等工作,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部门职责体系和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各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贯彻落实好新预算法。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政府立法机制,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积极探索和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专门监督和审计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严格控制和审计公务消费。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财政预算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加大“四风”整治力度,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要求,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依法规范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全面整治庸政怠政,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认真研究制定“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实施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谋划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为实现更长时间、更高水平、更好质量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各位代表,每年办好十个方面的民生实事,是我省坚持多年的一项重要制度。今年,我们按照民生实事群众提、群众定的理念和办法,明确了十个方面的民生实事。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要求、责任单位,切实把十个方面的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1、加大雾霾治理力度。50%的省统调燃煤机组启动实施“近零排放”技术改造,30%实现清洁排放,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基本淘汰黄标车,做好油品升级相关工作。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和餐桌安全治理。新改造200家城镇农贸市场为放心市场,500家城区农贸市场建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免费向公众开放;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的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30%。

3、加强水环境治理。基本完成全省5000公里黑河、臭河治理。全省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个百分点,钱塘、太湖流域未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

4、加快电商服务网络建设。在城乡社区新建6000个以上“E邮柜”等电子商务投递终端,解决电子商务“最后一百米”问题。

5、改造提升农村公路,积极发展公共交通。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等级3000公里以上,完成路面维修3000公里以上,实施安保工程3000公里以上,建成港湾式停靠站3000个以上。加大公共交通工具投放,加密公交车次,设区市公交分担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6、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理。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110万户以上,设区市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50%。

7、加强低收入群众和困难群众帮扶。打好扶贫攻坚战,基本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600元的贫困现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比提高8%以上。将无人抚养和贫困家庭重残、重病儿童优先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将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月标准提高到125元。各县(市、区)财政设立临时救助专项资金。

8、加快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新增农村文化礼堂1000个,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实现村级全覆盖。

9、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8万张,建设护理型床位1.5万张,新建5000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10、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标准化中小学校比例提高到80%;在3000所中小学校新建加热保温饮水设施;改造完成400所中小学校塑胶跑道运动场地。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我们重任,实干铸就新的辉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加快建设美丽浙、创造美好生活而努力奋斗!

2021年浙政府工作报告篇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浙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回顾及2012年主要工作

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我们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奋力前行的五年。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大力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认真执行省十一届人大历次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综合实力明显提升。2012年全省生产总值34606亿元,五年年均增长9.6%;人均生产总值63266元,首次突破1万美元。财政总收入6408亿元,年均增长14.6%;地方财政收入3441亿元,年均增长15.8%。固定资产投资17096亿元,年均增长17.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546亿元,年均增长16.7%;出口总额2246亿美元,年均增长11.9%。浙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扎实推进。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日趋完善,新增铁路459公里、高速公路967公里、万吨级泊位70个、电力装机1151万千瓦。

发展质量显著提高。推进大产业大平台大企业大项目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势头良好,二三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0.51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3.6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4.6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4.8∶50∶45.2。新型城市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城乡统筹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城市化率提高6个百分点,达到63.2%。山区和海岛发展加快,衢州、丽水和舟山主要发展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全面推进,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超过20%。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连续九年实现“三下降”。

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全省财政每年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50元,年均实际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552元,年均实际增长8.5%;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达到6260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37∶1。就业持续扩大,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高。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89.6万套、竣工55万套,改造建设农村住房153.7万户。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十五年教育普及率达到97.9%,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9.5%,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和便民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深入推进平安浙和法治浙建设,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持续深化。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大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浙商创业创新、回归反哺家乡的氛围更加浓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对外贸易跃上新台阶,利用外资质量提高,“走出去”步伐加快。圆满完成支援青川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援藏援疆援青等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新成效。贯彻实施国家长三角区域发展规划,区域合作向纵深拓展。

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女、儿童、老龄和残疾人工作不断加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港澳和对台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深入推进,国防教育、双拥工作和人民防空工作进一步加强。

刚刚过去的201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困难挑战,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转中求好的工作基调,千方百计促发展,坚定不移抓转型,尽心尽力惠民生。全省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8%;地方财政收入增长9.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8.8%;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2.04%;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左右,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减排有望完成年度目标;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2.2%;城镇新增就业98.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01%;人口自然增长率4.6‰;为民办实事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一年来,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扩大有效投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构建全程服务机制,强化要素保障,“三个千亿”工程提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4%。认真落实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政策,民间投资增长22.5%,浙商回归引进项目到位资金1298亿元,增长43%。推动民企与央企加强战略合作,央企合作项目新增到位资金1247亿元,增长62.3%。建立量质并举的外资考核评价机制,实际利用外资131亿美元,新批准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28个。

(二)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11万亩、各类现代农业园区54万亩,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供应保持稳定。制定实施促进工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开展20个工业强县试点建设,启动建设12个省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支持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淘汰落后水泥产能731万吨、印染5.3亿米、铅酸蓄电池179万千伏安时。完善服务业支持政策,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强对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支持,设立50亿元省级创新强省专项资金,加快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联动推进产业转型与外贸发展,完善外贸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千方百计保客户、拓市场,对新兴市场出口实现较快增长。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制度,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省控监测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三类以上的比例64.3%,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

(三)推进城乡统筹和海陆联动发展,培育新增长极。制定实施新型城市化发展纲要,强化城乡基础设施和承载能力建设,推进城乡管理创新,启动实施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程,加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力度。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启动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完成3600个村庄整治建设,建成农村联网公路1386公里。开展海洋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研究,编制实施海洋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专项方案和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编制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推进海洋经济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设立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制定实施加快山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和发展规划,推进衢州山区科学发展试验区、丽水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启动建设山海协作产业园,深入实施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计划,完成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异地搬迁6.2万人。

(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加大就业促进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出台临时救助办法,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残疾人共享小康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水平。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年建设改造任务。推进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生优育工作扎实推进。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覆盖。实施文化惠民系列工程,推进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群众体育运动,我省运动员在奥运会和残奥会上取得优异成绩。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做好防灾救灾工作。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稳定。

(五)积极改善发展环境,再创发展新优势。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活动和省级机关“百组”调研活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下放406项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免征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32项。推动金融机构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促进金融创新发展。强化土地保障和节约集约利用,推进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盘活存量土地6.1万亩。建立部省合作、省市联动机制,推进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区域统筹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坚持依法行政,省政府提请省人大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议案6件,制定和修改省政府规章14件。实施“阳光工程”,加强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压缩“三公”经费,认真开展公务用车治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各族人民和建设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驻浙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中央驻浙各单位,向关心和支持浙发展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广大侨胞和海内外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政府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经济增长过多依赖低端产业、过多依赖低成本劳动力、过多依赖资源环境消耗等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和动力不足。山区、海岛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基础仍然薄弱,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制约“三农”稳定发展的因素还不少。低收入群众持续快速增收难度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服务观念、法治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侈浪费问题依然存在,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多发频发。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是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的关键时期。

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强化创新驱动,着力优化经济结构,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奠定坚实基础。

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作出了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省政府要紧扣目标、抓好落实。力争经过五年努力,2021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5万亿元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到9万元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万元左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2万元左右。

做好今后五年工作,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必须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和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基础,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努力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

坚持文化引领。文化是重要的软实力,必须把文化引领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提升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坚持优化环境。发展环境是决定区域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营造高效规范的政务环境、诚信便捷的商务环境、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秀美宜居的生态环境,打造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活力竞相迸发的创业创新环境。

坚持富民惠民。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人民主体地位,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大力发展社会事业,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

今后五年,要重点实施以下举措。

(一)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改善发展环境。加快破除制约民间投资的体制障碍,切实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全面深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资源要素市场化、统筹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推进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快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坚持出口与进口并重、“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吸纳更多全球高端生产要素,加快培育一批跨国公司。深化国内合作与交流,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经济核心竞争力。围绕大幅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创建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各地各类科技创新园区建设,形成一批有效集聚高端创新要素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标准、激励机制和成果转化机制,加强重大科技攻关,推广应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创新型企业,建设创新型城市。大力推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__”,实施浙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加快引进和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团队。通过五年努力,力争实现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研发人员数、发明专利授权量、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和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等“五个倍增”。

(三)努力扩大有效投资,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组织实施“411”有效投资行动计划,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完善、统筹城乡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四大领域,重点推进1000个以上省级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实现全社会投资10万亿元以上。加强交通、能源、水利和信息等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加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调动民间投资主体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民间投资比重力争提高到65%以上。

(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强化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经营体制创新,健全以农业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为重点的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现代工业,坚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两手抓,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工业强县建设,努力提升工业竞争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健全发展服务业和扩大消费的政策支持体系,努力提高服务业比重和发展水平。促进产业集聚区和开发区(园区)提升发展,着力引进大项目、培育大企业、发展大产业。通过五年努力,力争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增加值“两个倍增”。

(五)加快海洋强省建设和山区经济发展,拓展持续发展空间。大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创新开发开放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推动资源整合和要素集聚,优化布局和加快发展现代海洋产业,加快形成沿海现代产业带和城市群,使我省成为我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扎实推进山区发展,以改善山区发展条件、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实施人口内聚外迁、基础设施改善、产业集聚转型、公共服务提升、生态屏障建设、生态旅游发展、低丘缓坡开发、人才科技支撑、特色园区开发等工程,深入开展山海协作,大力支持欠发达地区提升发展能力,加大对少数民族集中区域的扶持,推动山区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

(六)深入推动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构建现代城乡体系。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发展纲要,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城市化质量。积极推进都市区和城市群规划建设,支持区域中心城市增强集聚辐射能力,推动县城、中心镇建设发展和小城市培育,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程,采取综合举措,确保全省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善。实施“三改一拆”工程,深入开展“四边三化”行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改善城乡面貌。

(七)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高标准普及十五年教育,完善高等教育体系、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制定实施具有浙特色的健康发展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中医药事业,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统筹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完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和结对帮扶机制,促进低收入农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城乡困难残疾人家庭和欠发达地区群众加快增收。

(八)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增强文化软实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弘扬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精神,践行“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人共同价值观。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公共文化设施。推动重点文化产业提升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加快成为支柱性产业。

(九)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建设生态浙和美丽浙。深入开展“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强节能降耗,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发展循环经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制度。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实施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行动。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发展现代林业。深入开展绿色创建,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和行为习惯,形成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平安浙和法治浙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社会管理法规、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健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加强外来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注重源头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是新一届省政府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工作导向,建议2013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均为8%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2.19%;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排放量均减少2%,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4%。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抓好政府五年各项工作的启动实施,特别注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制定实施“411”有效投资行动计划。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审批事项目录化管理和联合办理,加大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力争更多项目获批、落地和开工。制定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发展三年规划,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实施细则,推出第二批面向民间资本的大项目,建立民间投资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促进民间投资较快增长。面向国内外优势企业招商引资,着力招大、引强、选优,进一步扩大利用内外资规模。

千方百计拓展国际国内市场。制定实施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政策措施,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支持自有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稳定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加快进口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增加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能源原材料等进口。加强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推进大通关建设,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完善浙货营销体系,促进省内省外市场融合互补、网上网下市场联动对接,构筑现代流通体系。落实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城乡消费服务体系,发展网络消费、信用消费、服务消费等新型方式,加快培育休闲旅游等一批拉动力强的消费增长点。

毫不放松抓好农业。完善粮食产销和“菜篮子”政策措施,确保市场供应。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00万亩、各类现代农业园区76万亩,完善“两区”管理和保护机制,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壮大农业主导产业,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现代种业。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培育专业种养大户和现代农民。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和合作农场,有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建设一批示范性农产品物流配送和展示展销中心,加强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培育农产品区域品牌。

大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纯电动汽车、船舶装备、智能印染装备、光伏屋顶发电装备等新兴产业基地,在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信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实现新突破。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制定实施“腾笼换鸟”促转型一揽子计划,引导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坚决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推进绍兴工业转型升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强对企业的扶持和服务,鼓励企业开展并购和重组,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做强做大,减免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困难小微企业相关税费,推动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提升发展。建立工业强县考核评价机制。推进现代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建设一批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成一批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加强产业集聚区产业准入管理和引导,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开发区(园区)考核评价办法,高标准推进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

加快发展服务业。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支持发展现代商贸、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旅游休闲、社区服务业,加快发展服务外包、文化创意和电子商务等产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抓好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推进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和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网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扩大工作。

积极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抓好各类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建设一批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关键技术“双十计划”,推进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加强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加大重大创新产品的应用示范力度,建立健全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有效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产品创新、品牌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努力改善创业创新环境,大力引进国内外一流的科研机构和高层次人才,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金融保障实体经济力度。加快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积极发展地方金融业。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保总量、保重点、保稳定”,加大对企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综合利用资本市场、信贷市场、保险市场,扩大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抓好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推进金融创新示范县和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开展民间融资管理试点,发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培育股权投资机构。

(二)扎实落实“四大国家战略举措”

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落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和试点工作方案,完善沿海城镇体系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高端产业项目建设。整合沿海港口资源,构建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打造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的国际强港,完善集疏运网络,建设“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实施海洋新兴产业专项方案,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海洋新兴产业,提升发展海洋渔业。探索建立沿海市县海湾开发保护合作机制,推动三门湾等区域统筹规划和建设,开展象山、洞头、玉环和大陈岛等省级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开展港口岸线和海域使用权转让交易,对重要海岛及周边海域资源开发保护实施一岛一策。

高起点推进浙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落实新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新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创新新区管理体制,加大政策支持和人才支撑力度,鼓励新区开发开放、先行先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示范基地,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推动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建设,抓好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国家海洋科技国际创新园和浙大学海洋学院建设。

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围绕国家级小商品国际贸易区建设,组织实施改革试点三年计划,推行“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及其配套监管办法。继续推进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平台建设,推动实体市场和网上市场融合发展,加快“无水港”建设和航空口岸开放。

大力推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围绕民间资金投资难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强民间融资管理,推进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健全“温州指数”体系,引导民间借贷利率合理化。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加大债券等融资工具的运用与创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监管,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三)全面推进“美丽浙”建设

狠抓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建设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制定实施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三改一拆”工程和“四边三化”行动工作方案。支持区域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建设,加快中心镇改革发展,深化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注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积极创建森林城市,抓好“智慧城市”试点。继续做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培育建设中心村,开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坚持保护和开发有机统一,推动山区科学发展。制定实施山区发展九大工程工作计划,支持山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山海协作,建设一批山海协作产业园。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高效生态农业、绿色低碳制造业和生态养生等新兴产业,建设生态特色产业基地,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提高异地搬迁补助标准。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继续实施“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计划”,大力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重点库区发展。推进丽水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

扎实做好资源节约利用和节能减排工作,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管理,制定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加快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消化利用,启动实施“812”土地整治工程,推进沿海滩涂合理开发利用,积极争取扩大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建立水资源利用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体系,推进节水示范工程。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境污染防治,推进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PM2.5监测,加强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重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完善环境准入、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等制度。开展低碳发展试点。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实施森林生态工程。

(四)大力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开展公益性岗位进村活动。深入实施“五费合征”,完善社会保险扩面长效机制。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统筹,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制定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方案。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价格补贴机制。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完善孤残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强慈善公益服务。

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抓好国家和省各项教育改革试点。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推进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创建,完善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准入管理制度和专业发展培养培训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省级实训基地、产学研联合体等建设。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推动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不断提升人才培养和产学研合作水平。办好特殊教育,发展民办教育。推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工作。深入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鼓励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善药品招标制度,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推动省级医院与市县合作,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鼓励医学类毕业生到基层服务,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动浙音乐学院、浙图书馆新馆等项目建设,制定实施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抓好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事业,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办好省第二届体育大会。进一步做好统计、参事、气象、地震、档案、测绘等工作。

切实加强社会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系列活动,推动平安浙建设。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实施放心粮油、放心肉、放心菜、放心奶工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水利建设,深入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做好台风、洪涝等灾害防治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倡导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加强网络社会管理。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加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强化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港澳和对台等工作。加强国家安全工作。

大力支持驻浙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做好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和人民防空建设、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军人退役和转业安置工作,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各位代表,今年我们要继续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点办好以下实事。一是围绕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主要城市公交分担率平均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新增公共自行车数量比上年增量翻一番以上,新增专用停车位数量比上年增量翻一番,新增地下空间停车位数量比上年增量翻一番。二是围绕促进城乡困难群众增收,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发现一户帮扶一户,提高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从每亩19元提高到21元,完成欠发达地区高山远山、重点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偏远海岛、连家渔船等群众异地搬迁6万人以上。三是围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0万以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均为60万以上。四是围绕改善城乡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5万套、竣工9万套,其中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万套,启动建设200个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2万户。五是围绕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人才等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的机制,培养培训各类基层卫生人员2万名,完成10万名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任务;对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困难家庭,其成员患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八类重特大疾病,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自费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0%,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费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50%以上;对参保的城乡居民开展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六是围绕提升居民养老服务水平,实施城市社区“居家系列服务惠民工程”,新增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1.8万张,为750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七是围绕保障食品安全,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改造提升300家农贸市场,创建300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示范单位。八是围绕促进教育协调发展,新建或改扩建100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全省85%以上的适龄儿童在等级幼儿园入园;免除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学费。九是围绕农村历史文化保护和建设,启动260个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新建(修建)农村文化礼堂1000个。十是围绕改善城乡环境,拆除城乡违法建筑3000万平方米,完成184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改善50万农村居民饮水条件,新增农村沼气用户1万户。

四、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必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奋勇争先,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坚持执政为民,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政风建设,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六戒六要”,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努力为企业、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加强对经济发展的引导支持和保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压缩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推行审批服务全程代理制和网上审批制,健全重大项目审批事项集中办理机制,力争成为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最少、速度最快的省份。推动政府管理重心下移,加强乡镇(街道)基层建设,关心爱护乡镇干部,推行干部住夜和联村联户等制度。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巩固完善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健全事权与财权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完善落实层级负责制,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和激励考评机制,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效能监察,严格行政问责,严厉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确保政令畅通。

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会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认真听取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要政策实施的跟踪评估,注重发挥专家作用和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和政府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建立健全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坚持从严治政,努力建设廉洁政府。按照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行政审批、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和虚报浮夸,坚决制止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持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奢侈挥霍、铺张浪费,大力推进预算决算公开,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积极推进公务消费、公务用车改革,降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会议等经费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资金更多地用在改善民生上。

各位代表!浙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深感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省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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