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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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为目标,按照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共治共享促和谐的总体部署,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五篇,欢迎阅读。

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1

一、总体思路

深化治理整顿,强化科学监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应急能力,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构建长效机制,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群众健康和消费权益。

二、主要目标

(一)食品药品安全组织网络健全;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到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全面;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组织协调督查,限度遏制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社区药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织网络、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制定好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明确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化制度要求,签订好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确保食品安全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三)建立全社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台帐。对经营户进行逐户登记,分类汇总,列入电子文档,同时将各行业规范化要求和制度发放到位。

(四)加强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五)落实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制度,做好农村家宴食品卫生指导服务,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率达90%。

(六)做好小卖铺,小商铺,小餐馆的食品安全检查,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按照市、街道统一部署,配合好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工商所等部门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尤其做好学校及周边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二)开展“违禁超限”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密排查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食品粗加工集中点等领域,严厉打击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组织开展好清剿“黑窝点”攻坚战。

(四)加强农村家宴管理。集中整治农村家宴中的不规范行为,落实家宴申报制度,对厨师进行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对农村流动厨师实行备案管理,定期开展健康检查,督促实行亮证经营。

(五)是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实施期间,配合街道食药监办牵头开展的联合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加强各监管部门和监管环节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严格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药械质量监管;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药品广告监管。

(七)强化宣传教育。按照“大宣传”、“大培训”、“大影响”、“大氛围”的要求,组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尽快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组织集中培训,加强舆情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八)完善应急机制。修订完善《中桥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研判和应急处置,加大正面引导力度。

(九)健全制度,完善体系。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兼职人员,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习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1、参与并力争通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卫生达标。

2、全面落实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和校园放心店建设工作。

3、推行“五常法”食品管理模式,完成饮食放心工程示范学校创建任务。

4、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5、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实施“食品配送制度”。

5、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6、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健康体检的把关,有效防止病菌侵入。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要加强校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职责,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学校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二、完善工作制度,严格食堂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幼儿园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健康检查、索票索证、进货查验、消毒、食品留样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食堂操作规程,完善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一)食堂管理

1、学校、幼儿园食堂应由学校、幼儿园自办自管,严禁实行对外承包经营。

2、学校食堂应当具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仓贮、原料处理、加工、销售及就餐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盥洗、采光、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施。

4、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名种炊具及盛装食品的盆、碗要经常洗刷,摆放有序,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所有机械及电器及时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5、学校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库房,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6、饮食饮水设备、消毒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正常使用。食堂管理员及从业人员必须对食堂进行彻底的清扫、消毒,对所有餐饮具进行洗涤、消毒,库存食物应全面清理,过期食品必须妥善处理、丢弃。

(二)从业人员的管理

1、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作业。

2、上岗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应戴口罩,不准对着食品说话、咳嗽、打喷嚏。

3、不准在工作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不准留发和留长指甲等,凡接触不洁物后,要重新洗手、消毒。

4、销售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拿食品,严禁工作人员一手收钱,一手直接接触食品。

(三)食品采购及库房管理

1、严格实行专人采购与管理,不得随意代购代管。

2、不采购腐败、劣质、变质、超保质期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等不符合卫生要求和规定的食品。不得购买无QS标志的面粉、食用油、调料、食盐等。

3、采购食品应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发票。

4、库房管理员对采购回的食品及原料要严格验收分类入库,离地存放,同时填写详细的入库清单并与采购人员办理接交手续。

(四)食品加工管理

1、严格按照加工程序分工分区操作,各程序间必须认真交接和监督。

2、不得加工或者使用腐败变质和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

3、食品加工要坚持一择、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严禁加工未洗净的原料。

4、肉类、蔬菜、水产品要分池清洗、分案切配。盛装肉类、蔬菜、水产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5、烹调加工食物的刀、案、容器等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用后洗净,定位存放,并保持清洁。

6、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不得出售凉菜、生拌莱、隔餐饭菜。

7、每餐、每种食品必须留样,用保鲜膜密封后,放置于加锁的专用冰箱(冰柜)中,留样数量不少于100克,冷藏室保存48小时以上。

三、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监督管理机制

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完善管理督查、监督指导、具体实施的工作管理机制。学校负责人是本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校要建立完善校(园)长负责制,成立分管领导、后勤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食堂管理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大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落实领导轮流自费陪餐、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关键环节质量控制、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定期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对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和控制。

四、强化协调配合

各校在食堂管理工作中,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督查、督促指导,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师生食用安全、健康食品。

五、切实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健康管理、培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完善相关档案,加强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确保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责任人员要追究责任。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安全课、班会、板报、校园广播等宣传形式,向学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常见食物性中毒的防治方法

和应对措施等,要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安全,学会辨别食品的伪劣,不吃生冷不洁的食物,不吃霉变、过期的食物,不吃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喝生水和劣质不卫生的饮料。要通过广泛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科学监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学校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眼长远,重在实效的工作原则,力争通过落实一系列措施,全面提高我市学校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唐山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年底,力争通过两年时间的努力,全市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实现以下十项目标:

(一)改造更新基础设备设施。指导学校食堂经营者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改造加工场所、完善和更新设备设施(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落实责任,全面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校长是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全市学校食堂符合《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全面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三)全面实行定点采购。学校食堂米、面、粮、油、豆制品、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调味品、饮料等大宗物品实施县级范围内定点采购,食品原料100%可以溯源追踪。

(四)严格饮用水的管理。凡能纳入城镇自来水管网的学校食堂100%使用自来水;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100%安装持续消毒设备或装置,并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五)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全市学校食堂监督性抽验覆盖率达100%,学校食堂全部建立自检体系,实现对原料和成品的定性筛查。

(六)完善监管信息公示。学校食堂实行网格化监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100%向社会公示。

(七)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例行监督联合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督联合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建立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

(九)普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宣传教育面达100%。

(十)完善诚信体系,加快推进“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学校食堂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加快实施“明厨亮灶”改造工程。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学校食堂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把“四关”,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

1、严把基础设施设计关。指导学校食堂经营者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改造加工场所、完善和更新设备设施。凡新建、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应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前置性审查,按照有关食堂食品安全设计规范要求,形成区域分离、功能分块、布局合理的食品操作流程,杜绝二次污染或交叉污染。20--年底前,完成城区已使用20--年及以上的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全部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50%的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改造更新,完成农村已使用20--年及以上的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70%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50%的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改造更新;20--年6月底前,完成城区已使用20--年及以上的全部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改造更新,完成农村已使用20--年及以上的全部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80%的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改造更新。到20--年年底,实现全市学校食堂100%符合食堂设计规范要求。

2、严把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严格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许可审查的同时,不断提高量化分级管理水平,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20--年底前,70%的城区学校食堂和50%农村学校食堂年度等级达到“良好”(B级)以上标准,全部达到“一般”C级以上标准;到20--年年底,全部学校食堂年度等级达到“良好”(B级)以上标准。

3、严把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关。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分类择优选择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单位,全面落实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等制度,并与供货单位签订产品质量责任书,确保“优质、安全、价廉”的大宗物品输入学校食堂。20--年底前,70%的城区学校食堂和50%农村学校食堂实行大宗物品定点采购或统一配送;到20--年年底,学校食堂100%实行大宗物品食品定点采购或统一配送制度。

4、严把食堂经营管理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一律不得承包,各类学校食堂一律不得经营凉菜,严格规范学校食堂许可范围,凡不符合规定许可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确保营业的学校食堂100%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20--年上半年,完成学校食堂经营情况的摸底调查;20--年底前,全市学校食堂全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全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和70%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自主经营;到20--年年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均自主经营,清除个人承包经营。

(二)强化学校饮用水的管理。凡能纳入城镇自来水管网的学校食堂必须在20--年底前改用自来水;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必须安装持续消毒设备或装置,并经卫生疾控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督促学校建立和落实供水设施和水井定期清洗消毒制度,所需检测费用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饮用水安全。

20--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任务;20--年10月底前全面开展回访,检查验收学校整改情况;20--年底,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内部管理。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为重点,明确校长是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的指标,在加快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力求在制度上不遗漏洞、不留盲区。要落实内部管理措施,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餐饮安全管理员,认真分析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落实整改,并跟踪检查;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格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和原料存放间,加固食堂门窗,防范投毒事件。

20--年6月底前,重点是建立健全学校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各学校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20--年底前,全市学校食堂全部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餐饮安全管理员;20--年底,建立比较完善的学校内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四)建立监督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制度。教育和食药监管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每年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专项检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从20--年6月底前,建立联合执法机制;20--年7月开始试行,对全市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检查;20--年底全面建立比较完善的学校食品安全联合监管体系。

(五)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教育培训机制。一是编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二是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要建立覆盖所有学校、报告责任主体(人)明确、相关部门协调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网络,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限度地减少损害。三是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心中有数、程序熟练、处置得当”。四是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编印常识手册,提高学生的应急自救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20--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预案操作手册;20--年上半年,因地制宜开展演练活动,加强应急培训和应急知识教育;20--年底,全面建立比较完善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

(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饮食服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使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步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教育局要组织学校统筹计划、因地制宜开展“五个一”活动:每学期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安排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个学生有一本食品安全科普读物;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

从20--年下半年开始,分步实施,统一落实以上工作要求,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到每年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当中。

(七)开展学校食堂食品抽验。将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列入年度抽检计划,在校食堂配置餐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并正常开展自检筛查工作。

20--年底完成对学校食堂抽检100%覆盖任务。全部城区和60%农村的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及成品的自检筛查体系建设;20--年全部完成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及成品的自检筛查体系建设。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供餐人数300以下的学校食堂建立食品原料及成品的自检筛查体系。

(八)稳步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改造工程。通过实施“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将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通过透明玻璃窗、显示屏等方式展示给广大师生,实现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0--年年底前,全部城区和60%农村的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完成“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其中城区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应在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20--年底,全市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全部完成“明厨亮灶”改造工程,鼓励有条件的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完成“明厨亮灶”改造工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地方政府负总责,教育部门和学校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保障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将学校食品安全基础建设列入教育系统经费预算,切实改善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

(二)健全完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学校食品安全纳入校长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奖惩制度,表彰先进,对失职渎职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瞒报、迟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和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三)强化督查指导。市食药监局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指导和协调,积极提供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及时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

(四)创建示范工程。各县(市)区要在城区和农村积极开展达标合规学校食堂创建工程,使各类学校食堂学有榜样,学有标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5

一、在辖区范围内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传达、贯彻并落实好新都区政府及有关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

二、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居委会要对本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加强联合执法和入场监管,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各食品经营户对食品安全工作要设专人管理,签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解决。

三、各食品经营户在重大节日前定期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各食品经营户在重大节日前前期进行全面自检自查,杜绝传染病源,并不断向其宣传、传授食品卫生知识。

五、各食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主动接受街道、居委会的检查监督。

六、各食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制度,从源头把住食品安全关。

七、居委会可聘请居民代表做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让关大居民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听取他们的意见,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八、在居民中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讲座和烹饪技能评比活动,使居民在参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同时也得到自身生活能力的提高。

九、及时掌握各食品经营户的思想动态,以避免可能的恶性事件的发生。

十、加强店铺的防火工作。各食品经营户的电器设备多、多使用明火,对电线老化问题、防火安全疏散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员工防火和火灾处理的常识培训,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一、各食品经营户的员工,上岗必须执上岗证,严格体检制度,做好自身卫生整洁。

十二、要求各食品经营户经常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做到室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大老鼠、蟑螂、蚊子、苍蝇和病霉生物的防治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十三、加大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做到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经常化、制度化,控制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确保用餐者的身心健康。

十四、加强民工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督促检查等有效措施,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五、加强对辖区内小副食店、小饭馆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居民的食品安全。

十六、各食品经营户在食品卫生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提交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十七、居委会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各食品经营户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卫生不达标的单位将上报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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