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感悟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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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感悟简短篇1

《文化苦旅》是余秋雨先生进行贴地考察的实践成果,它集作者肢体行动与内心思考与一体,因而无形又有形的文化被赋予了实践精神,在这流行于纸上空谈文化的时代里,实为空谷足音。不仅仅如此,余先生舍去了以人文为主,将自然生态礼貌作为基奠,去探索在其之上繁衍的其它礼貌。至于“苦旅”,这蕴含的不仅仅是探寻之路上焚膏继晷的艰难辛劳,更是一种对文化执着的追求与不舍的信念。文化,要苦想、苦思、苦寻,而与最终获得精髓那刻的隆重欢喜相比,这“苦”便不值一提了。

在读完此书后,我深为自我曾因稍触文化之皮毛,而沾沾自喜的行为感到羞愧,因为这实在是管窥蠡测。但随之而来的,便是远远超出我羞愧感的震撼。其实文化是常常给我带来震撼的,而中华文化更是如此,以至于有时我身体的每个毛孔都在极力收张。而在这震撼之中,有惊喜也有悲愁。

寺庙长久以来润物细无声的慈悲,以及对人灵魂的洗涤感化,是惊是喜;为大河礼貌的民族赖以生存的水利工程——都江堰,千百年来沿用至今,且被后人奉为圭臬,是惊是喜;水网稠密、风光秀丽且汇集佳人才子的杭州,曾默默牵动着十五世纪远行航海家内心的罗盘,是惊是喜;狂沙蔓延的大漠之中一汪明丽宁静的清泉给人一种“造化钟神秀”之感,又使人顿悟人生与世界,是惊是喜。

而悲愁呢?是山西晋商背井离乡数十载、妻儿不认的劳苦经营,为中国历史创造出的庞大财富,最终销声匿迹于历史长河中;是宁古塔下映射的君王那“株连”的残忍与快感,“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半辽阳”的杯具,就算是蛮荒之地那终年的刺骨寒风也吹不尽、吹不散;是阳关外的盾持缨动的烽烟萦带,一将功成万骨枯……

那些文化的惊喜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或永驻史册,或消散在了历史的尘烟里,而这些种.种、种.种的悲愁之中,却分明有一把刀,重重地砍在了我心头的血肉上,便是那在长久的纷争战乱中,遭受的侵略与迫害的中华文化!

应对中华文化,我有着与生俱来的向往与热衷。在此处更是与作者产生了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共鸣,我们拥有着同样一颗因民族文化遭受外来侵略,而被狠狠动摇的愤懑之心。书中的《道士塔》这篇,无疑在这层层波澜里,激起了我内心的钟鸣。战争纷乱,沧海横流,王道士可是是一个愚昧的代表,一根导火线,他目光如豆,没有任何图谋不轨的理由供你去伤害他、消灭他。真正要反思的是那些发“国难财”的人,那些“一退六二五”的官员,那些乘人之危的外来侵略者。

其实何止是敦煌石窟,在那些青瓷白釉的国粹被高高举起、重重粉碎于地之时;在那千金难买、曾被西方贵族称为“高贵标志”的丝绸,而今被金发蓝眼的豺狼踩于足下之时;在那斥金银难以计数之下建造的行宫,被熊熊烈火燃成灰烬之时,民族的魂魄就已经遭受了沉重的侵噬。正如那位诗人所写一般,我恨自我为何没能早生一个世纪,去和侵略者来场较量,无论如何,反正不能让他们就这样悄悄地运走祖先给我们的遗赠。

然而那个乱世告诉我的是,就算我早生了一个世纪,就算我与敌人决一死战于最终的城门下,富商们茶杯中的袅袅茶香,官员们奔走相送的重重贺礼,都在渐渐瓦解着我脚下最终的土壤;那些发“国难财”的人,他们的眼中饱含着珠光宝气的贪婪,哪里还能容得下你苦心的劝说。就这样,官员们的弹冠相庆、朝歌夜弦,发“国难财”的人,抱着他们的钱财醉生梦死,而我们的中华文化竟这样被糟蹋,难道我们就只能如此隔着时空的咫尺天涯,痛心的观望着自我民族的物质文化遗产就这样被自我人毁坏、被侵略者拿走吗?回答是“不”。

战火纷飞、硝烟四起,人性在此时暴露无遗,自私、贪婪,背叛民族而苟且偷生……可就是这样的环境下,这样的人性中,总有一股力量,它执着并且生生不息;总有一种声音,它嘹亮并且不穿透人心,决不停息。它用言行证明着民族精神的强大,证明着人性中本应存在的无私与职责。例如那个故意走漏消息的翻译员陈万里,例如那些为保护莫高窟,从十几公里外跑到此处的几十个村民,又例如那些之后从外地赶来莫高窟的学者,在艰苦的条件下,夜以继日的守护与不断刻苦地钻研敦煌文化……

只是,只是,正如陈寅恪先生说的那样,“敦煌者,吾国学术之悲痛史也”。终究还是一道伤疤,而伤疤下的原先的血肉,只能从大英博物馆等这些地方找到了。

我时常叹息,叹息着唐代的笑容、宋代的衣冠,叹息着民族文化的流亡,叹息着子孙后代是否会生长于没有色彩与音韵的干涸之上。因为中国历朝历代,无论是内战或对外战争,对民族文化来说都是一场浩劫。这场浩劫,小到天一阁里数量庞大的珍贵藏书,几乎一夜之间消散在了太平天国运动之后的时光里。大到努尔哈赤、皇太极为拓张领地,进入中原后大肆屠杀汉人,许多汉族文化濒临灭绝。再严重的,就是之后众所周知的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火烧圆明园等……

历史自有它的规律,这规律从百家争鸣的先秦时代便有先人总结过,战乱纷争无可避免,就如同《三国演义》开篇那句“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而在战乱中除了当世人饱受摧残之外,便是文化的浩劫。身为后人的我们,对此只得是同余秋雨先生一样,站在当代的城门之上摸索又叹息,哀愁之极也只能是长歌当哭,一些文化的散失,是需要遵从客观实际的。然而应对这些有幸传承至今、供后人学习考究的宝贵的中华文化,我们是否要研究承担起自我肩上那份文化传承的职责?是否能背起行囊,去进行一场震撼心灵的“文化苦旅”?可能我们的贡献无法与王国维、陈寅恪、梁思成等这样的伟人相比,却也能够是那些为保护敦煌石窟而不远十数里徒步赶来的村民啊。

先人们双手捧起文化的火种,代代相传,到我们后生那里,不应让它熄灭。每种文化的产生都有其自身意义,所以它们理应得到一个归宿。正如余秋雨先生所讲的那样般:

“时间和文字在一个个老庭院里厮磨,这是文化存在的极温暖方式。千般荒凉,以此为梦;万里蹀躞,以此为归”。

名著感悟简短篇2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初中的课本上,只知道这本书大体讲了一个吝啬鬼的故事,当时只是为了升学而看书,对于这些外国名著我是丝毫没有一点兴趣的。但是后来渐渐的接触了一些像葛朗台的“吝啬鬼”,我就想让现实生活中的葛朗台与书上做一下对比,看一下到底是谁比较“抠门儿”。以上纯属题记,请某些同志不要对号入座。

这是一个悲剧的故事,故事展开自家庭内部日常生活中,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由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但是它惨烈的程度去不亚于古典悲剧。不过,在古典悲剧中主宰人物的是命运;在巴尔扎克的笔下主宰一切的却是金钱。葛朗台的性格特征是贪婪吝啬,但又远不止这一点,重要的是葛朗台这一形象概括了一段历史,描写了法国大革命以后迅速崛起的第一代资产阶级的代表。

葛朗台胸有城府,说话不多,动作更少。他心狠手辣,玩弄世人于股掌之上。在他所住的城市—索漠城,人人都被他钢铁般的利爪干净的抓过。人们看见他,没一个不觉得又钦佩又可怕。所以他自然成为众人膜拜的对象。他把所有的开支都看成浪费,奢侈享受更是最不可容忍的恶习。尽管他家财万贯,但是他一直保持相当“节俭”的作风,喝的总是坏酒,吃的老是烂果子,面包是自家佣人拿侬烤的,肉食蔬菜靠佃户供应:蜡烛是全家合用一支,而且是最便宜的:白糖早就落价了,可永远当奢侈品看待。年收入达三十万法郎以上的家庭,开销不到几法郎,所以家产越滚越大,直到他死竟留下了一千七百万家产。

这个吝啬的老头,不仅对索漠城的人如此吝啬,就连对他唯一的女儿也是如此,以至于在我认为他的女儿是整个故事最大的悲剧,因为专横、吝啬的父亲老葛朗台给了欧也妮一个"黯淡而凄凉的童年",并且葬送了她的青春。这个勇敢的女孩为了爱情,敢于与自己的父亲反抗为了爱情,她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全部积蓄,资助恋人夏尔到海外去谋生;为了爱情,她勇敢地反抗父亲,不为他的淫威所屈服。为了爱情,她苦苦等待多年,终日思念、牵挂远在万里之外的恋人。但是却遭到自己最心爱的人的背叛,最后嫁给了公证人的儿子,没想到的是在自己三十二岁的时候就守起了寡,悲惨的童年加上悲惨的爱情遭遇,想必是一个女人这辈子最大的痛苦了。虽然最终她得到了一大笔遗产,但是他的人生是无比空虚的。

读完这个故事,看到葛朗台的死,欧也妮悲惨的生活,试想他们一家一辈子都没有享受过什么,直到死去,那他们拥有这么多钱又有何用?在葛朗台的心中,”钱和人是一样的,会动的,他会来,会去,会流汗,会生产”。他一辈子都在琢磨的就是这钱是怎么生怎么死的秘密。但是如此的人生拥有着太多的遗憾,钱是身外之物,它是会来,也会去,但是要让它来的有意义,去的有价值。让钱发挥自己的价值才是它存在的意义。

名著感悟简短篇3

《茶花女》这本书我好久以前曾粗略地读过,当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而当我再次拿起这本书耐心品读,却发现它是多么好的一个作品。读过后仿佛自己的心灵也下过一场雨,那些杂乱的世俗的东西被荡涤过后,显得无比清新和纯净。

《茶花女》真实生动地描写了一位外表与内心都像白茶花那样纯洁美丽的少女被摧残致死的故事。主人公玛格丽特是个农村姑娘,长得异常漂亮;她来巴黎谋生,不幸做了妓女。富家青年阿芒赤诚地爱她,引起了她对爱情生活的向往。但是阿芒的父亲反对这门婚事,迫使她离开了阿芒。阿芒不明真相,寻机羞辱她,终於使她在贫病交加之中含恨死去。

在阿芒父亲杜瓦先生告诉玛格丽特他的女儿,爱上一个体面的少年,那家打听到阿芒和玛格丽特的关系后表示:如果阿芒不和玛格丽特断绝关系,是要退婚。玛格丽特痛苦地哀求杜瓦先生,如果要让她与阿芒断绝关系,就等于要她的命,可杜瓦先生毫不退让。为阿芒和他的家庭,她只好作出牺牲,发誓与阿芒绝交。

我读懂了她当时的痛苦、无助和绝望,更知道她的牺牲就是自己一生地幸福。可是她没有后悔,在杜瓦先生轻轻亲吻她额头的时候,她激动无比,她情愿用自己的全部幸福去换取另一个女孩的体面婚姻。在那一刻,我也被她那种伟大的纯洁的爱感动了。我感到她像一位天使,虽然眼中饱含着泪水。

任何人都可能有一个纯洁的心灵,虽然有些人没有多好的社会地位,没有财富,可是只要他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就会获得内心的满足和感动。

故事的结尾阿芒怀着无限的悔恨与惆怅,专门为玛格丽特迁坟安葬,并在她的坟前摆满了白色的茶花。在那一丛丛纯洁的白茶花里,我依稀看到公玛格丽特那依旧美丽的笑容。

名著感悟简短篇4

近日我读了一本好书——《俗世奇人》。这本书由18篇文章组成,文章精短,看似古文但有传奇色彩。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事迹,可就是这些奇人,会平常人不会的事,如,苏七块、刷子李、酒婆、背头杨、认牙、青云楼主、绝盗、泥人张、小达子、大回等。这些人本领高超,靠着着高超的本领生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刷子李》和《好嘴杨吧》。

我先说《刷子李》。文章在写刷子李时先描绘天津码头的情况“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一下子让我的心悬了起来,看来没有两下子的人是不可能在那里生存的。接着才写刷子李的奇“刷子李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好厉害啊,刷子李不仅对自己手艺的感到自信而且还十分自豪,最让我佩服的是他还会给自己做广告。最让我捻一把汗的是《好嘴杨吧》。杨七杨八靠卖芝麻茶为生,凭借杨七的好手艺杨八的好口才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有一次李鸿章要喝茶汤,居然把茶汤上的碎芝麻误认为脏东西一把砸下地,顿时碎瓷乱飞,人么胆战心惊,眼看一场灾难就要来了,只见杨巴不动声色力旋狂澜,从此他在天津城威名大震、名扬天下。看来做人啊要讲究能耐,善于积累这样才能急中生智化险为夷。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俗世奇人》并不简单它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名著感悟简短篇5

看完这本书后的第一种感觉就是:不正当的感情最终是不会有好的结局的。现在想想,这应该是一种很幼稚的想法吧,至少对于这个故事来说。

故事叙述的女主人公安娜卡列尼娜在背叛自己的婚姻享受一段短暂的婚外幸福之后走向了人生的终点—死亡。在阅读的过程中或许会因为女主人公对自己婚姻的不忠而对她产生一种厌恶感,认为最后走向死亡的结局也是她罪有应得的。可是从整个故事来看,真相并不是表面上呈现给我们的。她,是一个懦弱的,一直在劝慰自己的人,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是一种没有羞耻感的人。在社交界,她是一种美丽的,慈祥的,任何人都喜欢的形象,可是,当她疯狂之后,为爱情所忙碌,以名誉和儿女为代价的这种行为,让人困惑和不解。为了爱情,她可以抛弃自己的孩子,可以不顾自身的名誉。或许,这在大多数人眼里是一种羞耻,可是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勇敢。众观卡列宁娜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她身边的人,如她的哥哥及尼古拉,在遭受种种不幸之后没有任何的举动,只是眼睁睁的接受灾难的来临。而卡列宁娜呢?在一个如此阴暗的社会里,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情宁愿抛弃一切,一往直前。在列夫托尔斯泰的笔下,我们看到了一种叛逆的精神,一种敢于与现实社会对抗的精神。卡列宁娜虽然承认自己背叛了家庭,抛弃了自己的孩子,可是她没有感到羞耻,即使在这个上流社会私通并不少见。因为她觉得真正的爱情是至高无尚的,只要两个人之间的爱是真诚的。最让人震撼的是,她选择了卧轨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但她的决定并不是为自己之前所做的感到后悔,而是她觉得她和渥伦斯基(情人)之间已经没有爱情可言了,因为她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爱情。这更加体现出她的勇敢,正如现在的人说:自杀的人是勇敢的,因为很少有人去自杀的。

在那时的社会里,充满着阴暗,有的人选择默默的承受一切不管是好是坏,是悲是喜,因为他们已经没有任何权利去改变什么了,他们早已经习惯了一种没有思想,一种麻木,不懂得对生活有任何反叛的人生了,因为他们已经被这个社会的枷锁完全的束缚了,因为他们已经不懂得真正的幸福和自由是什么了,他们只在乎名誉和金钱。而有的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灵魂,有自己的追求。他们不甘愿被社会的枷锁所束缚,即使遭受的困难会很艰巨,即使最终的结局不是那么美好甚至是一个悲剧,这一切并不能阻挡他们向往真正的幸福和自由的脚步。在阴暗的社会里,他们的行为或许会遭众人的唾弃甚至整个社会的的抛弃与孤立,这些都不算什么。就像女主人公被众人成为行为不检的女人的时候,她并没有觉得自己所做的事是羞耻的,她勇敢的承认了。在列夫托尔斯泰的笔下,一个如此勇敢,叛逆,敢于与社会对抗的女性形象熠熠生辉。

可是,想想自己现在的生活,又有多少次勇敢过!或许这个故事可以给我带来一点触动吧:人活着,就应该有自己的思想。不要时刻被周围的人和事所约束,或者随波逐流,大学生活,更应该如此。大胆尝试,不要害怕困难与失败,尝试过了,努力过了,即使没成功那又怎样?生活就应该多一点挑战,多一点尝试,这样才会让生命更加精彩,才会感觉到生命的意义所在。

名著感悟简短篇6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我翻阅了无数遍,可总是觉得读不够,每次走进它,我的心都会被安徒生融在书中的“美丽的幻想”所浸润、所感动。

安徒生的父亲是一个穷苦的鞋匠,母亲全靠替别人洗衣服来度日子。贫穷的家境无法给安徒生提供上学的机会。尽管如此,安徒生从小就下决心当一名歌剧演员,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十四岁离开家乡来到丹麦的首都——哥本哈根。可最终他没能实现当演员的梦想,而是成了一名享誉四海的作家。

安徒生的一生都怀着一个美丽的幻想,他的作品中的主人翁总是勇敢而又善良的。《海的女儿》这篇童话中,海的小女儿对“人”有无比的崇拜,为了成为一个高贵的“人”,她宁愿承受撕心裂肺的痛苦,服下巫婆给的药,将身上的鱼尾变成了两条“人”的腿。其实,海的女儿离真正的“人”仅一步之遥,只要她狠一狠心把刀刺入王子的心脏,就能让美梦成真。可就在最关键的时刻,海的女儿心软了,她不忍心伤害王子。最终,她投进了大海的怀抱,化成了无数闪亮的泡沫。

安徒生热爱他的小读者,对未来一代抱着美好和善良的愿望,希望他们能在一个幸福的世界中生活和成长。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他让那个受尽了饥饿和寒冷折磨的小女孩和她的祖母“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越飞越高,飞到既没有寒冷,也没有饥饿,也没有忧愁的地方去了——她们是跟上帝在一起的!”尽管卖火柴的小女孩在除夕夜冻死了,可她的嘴角挂着微笑。安徒生用他创造神奇的笔,轻轻地掩盖了小女孩的痛苦。这正是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真诚地怀着对孩子的美好期望。

安徒生在一本书中写过这样一句话:“上帝啊!请您不要让我写出任何一个在您面前交代不了的字来!”可见,安徒生对待自己的文字是多么认真、多么严肃、多么虔诚啊!他的一生写了一百六十多篇童话,也许他自己活着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这些童话的意义,但今天,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留下的这许许多多脍炙人口的童话,成为了孩子们幸福的源泉。

名著感悟简短篇7

早就看完了这本书,感触很深,有一种冥冥之中的感动,有一种对故事中女主人公的震撼,但更多的应该是不理解。

人的价值=尊严+爱

这也许是对这本书最简洁明了的概括了。单从字面意思,我们很容易理解:价值,尊严,爱情。但如果把这三个词,融入生活,也许他要用我们的一生去体会,去验证。

简爱,一个孤儿,失去了父母,被自己的舅母收养,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但她的性格倔强,不愿忍受屈辱,她极力为自己争取与舅母的孩子同样的地位,同样的权利,不甘于靠亲人的施舍来生活,也并没有因为舅母的收养,和她那种不是出自内心的,不公平的照顾而感动。这表明她是一个坚强,有个性的孩子,这让人很感动,因为她还不到十岁。

我认为,人的一生,最为庆幸的是他能遇到给自己引航的人。

因为舅母很讨厌简爱,于是把她送到罗沃德学校,一座半慈善性质的学校。在哪里,她结识了好朋友彭斯,在和彭斯交流的过程中,简爱改变了对生活的看法,改变了对舅母的态度。能够让简爱在以后的生活中,掌握正确的方向,坚持自己认为对的教条,坚持自己的信念,永远的坚强的生活下去,这对她具有决定性的教育意义。

在海伦彭斯受到斯卡查德小姐的惩罚的时候,简爱无法理解彭斯对惩罚她的人所表现出来的宽容,她理解不了彭斯所说的“忍受”的信条:“如果你回避不了,那你就只有忍受。如果你命里注定需要忍受,那么说自己不能忍受,就是软弱,就是犯傻。”但她相信她是对的。

彭斯的话告诉我们,人的生活,有很多无奈,并不是我们自己能把握得了的,我们应该学会坚强,退一步,海阔天空。

简爱告诉彭斯自己的舅母对她是如何残暴,简爱很恨她。彭斯去有不同的见解“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的办法——同样,报复也绝对医治不了伤害。”

“对我来说,生命太短暂了,不应用来结仇和记恨。人生在世,那个人没有罪过?但我相信,我们在摆脱腐坏躯体的同时,也会摆脱这些罪过。”

当校长揭露了简爱是一个爱撒谎的孩子的时候,彭斯告诉简爱“即使整个世界都恨你,并且相信你很坏,只要你自己问心无愧,知道你是清白的,你就不会没有朋友。”

很简洁的话语,却诠释了生活中的无奈。

简爱一生中的高潮部分,应该就是她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了。

简爱,不到20岁,她与一个接近40岁的男人之间,产生的爱情。呵呵,很不可思议。这极大的引起了读者的兴趣。在那个时代,也许伦理道德应该是人们心中最神圣的信条,而夫妻之间,年龄的差距,也会遭到世人的议论。

这也许就是作者的用心所在,简爱从小遭受生活的挫折,她不平凡的经历,痛苦的回忆,受人冷落,这一切,让简爱提前懂得了生活,懂得了人生,而罗切斯特先生的身上所体现的正是这种沉熟的气质:“他身上裹着披风,带着皮毛领,系着钢扣子。他的脸部看不大清楚,但我琢磨得出,它大体中等身材,体格健壮。他的脸庞黑而严厉,眉毛浓密;她的眼睛和紧缩的双眉看似因为刚才的事情让他愤怒过。他青春已逝,但未届中年。大约有三十五岁。”

“我几乎从没见过一位漂亮的青年,也从来没有和英俊的青年交谈过,我在理论上尊崇美丽,高雅,勇敢和魅力,但如果我见到这些品质表现在男性的躯体中,我会本能的明白,这些东西没有,也不可能和我的品质共鸣,那我也会像人们躲避火灾,闪电,或者别的虽然明亮去令人害怕的东西一样,对他们避之不迭。”

“这位赶路人的皱眉和粗犷,却使我坦然自若。”

这为以后的故事中,他们之间产生爱情的火花,埋下了伏笔。

自从罗切斯特先生回到桑菲尔德府以后,经常叫简爱和他聊天,谈心。“我敢肯定,很多人都认为他还是个丑陋的男人,但她的举止中却无意识的流露出那么明显的傲慢,行为举止有那么从容,对自己的外表显得毫不理会,又是那末高傲的依赖其他内在或外在的特质的力量,来弥补自身魅力的缺乏。因此,你一看着他,就会不由自主的被他的漠然态度所吸引,甚至盲目的被他的自信所折服。”这是简爱对罗切斯特外表进一步的认识。

而;罗切斯特先生把自己的爱情故事告诉简爱,他认为简爱,“稳重,体贴,细心,生来就是听别人吐露秘密的。”他认为可以和简爱无话不谈。这也许就是一见钟情之中所体现的精神和灵魂相同之处吧

罗切斯特先生处事干练,成熟,为人圆滑,性格刚烈,思想自主,他对简爱的关心,让他感觉到了人间的温暖,更重要的是,简爱没有因为自己是一名家庭教师而卑躬屈膝,相反她以自己正直,纯洁的一面,打动了罗切斯特先生。(家庭教师是很受人鄙视的工作)他们的最终结合,也是生活和人性本身的结合。

“我一旦发现她们没有灵魂和善心,一旦她们向我展示乏味,轻浮,也许还有愚蠢,粗俗和暴躁,我便成了真正的魔鬼。但是对眼明口快的,对心灵如火的,对即柔顺而又稳重,即驯服而又坚强,可弯而不可折的性格——我会永远温柔和诚实。”

当简爱知道罗切斯特先生已经有了一位妻子的时候,而那个人正是住在桑菲尔德府三楼的疯女人,正是她制造了很多恐怖的事情。简爱觉得自己被骗了,自己的自尊受到了伤害。于是,简爱忍受了痛苦,抛弃爱情和物质金钱的诱惑,毅然选择离开:“我关心我自己,越是孤独没有朋友,越是无助,我就越是自尊。我会遵守上帝创造,有人批准的法则,我会坚持我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发疯时服从的准则。”

这是简爱离开的理由,试问,有多少人能如此理智,抛开诱惑,坚守作为个人的尊严。向苦难开进。

最后,结局很圆满,但又会令读者有一种隐隐的痛。桑菲尔德府被葬在一场大火之中,疯女人被烧死了,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简爱这个时候,回到了他的身边。此时的简爱,已经拥有了自己的财产,还有兄妹。简爱决定要和心爱的人结婚,与他共度一生。

“我明白一心跟时尚我最爱的人生活,---为他而生活是怎麽回事。我觉得自己无比幸福——幸福难以言传,因为我俩的生命都是彼此的。没有女人比我跟丈夫更为亲近了,比我更绝对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了。”

作者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局,简爱和罗切斯特先生结婚,她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这是作者本身向往的一种生活,也是我们——每个女性所向往的。

也许两个人在经历了痛苦的洗礼之后,才会更能融入彼此的心灵。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只知道失去和未得到是最珍贵的,而不去珍惜眼前的幸福。

我为简爱的坚强感到震撼,在我的印象中,她是一个大龄的女人,当我在书中看到仅两次提到她的年龄的时候,我迷茫了,为自己虚度二十年光阴而感到惭愧。

名著感悟简短篇8

就在最近,我读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时其实是受到了一些早期其他歌曲中出现百年孤独的字眼,所以我才去书店买了回来看。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虽然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着波折,但这个家族仍然一代一代地承传着,并且一直传承了下去。只是最后,当家族中的男子死去时,让这个百年世家终于陷入了衰败。不过好在的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开窍了,因为他最终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这的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

即便合上手中的书,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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