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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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600字篇1

“月亮与六便士”,听起来就像一幅惊艳绝伦的画: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却偏偏抬头看见了月亮。那一瞬间血液的凝固又沸腾,一瞬间仿佛献上了灵魂,肉体凡胎浮生百态都成了枷锁。那该是怎样刻骨铭心的惊艳与永恒,经历了巫山沧海,满目所及自此非云非水。

于是思特里克兰德抛弃了工作和稳定的生活,抛弃了家庭妻儿,宁愿忍受别人的误会与诋毁,忍受流离饥苦的生活,毅然决然投入了绘画的怀抱。不,不是忍受,忍受者证明在其中获得痛苦,但思特里克兰德毫不在意,他的目光甚至从未在这些困苦上停留过一秒。他满心只有绘画,他说他必须画画,“就如一个人掉进水里,那么他游泳的好坏都无关紧要,他要么挣扎,要么被淹死”。他的决然到了一种惊世骇俗的地步。他说爱情是一种病,他只在某些时候才需要一个女人;他说孩子即便饿死了也同他没有干系;他无所谓所有人的厌恶与鄙视;他不能忍受任何桎梏,清除所有阻碍,即便遍体鳞伤鲜血淋漓。

思特里克兰德逐月而去。我同许多人讲思特里克兰德,而这些人中大多数批判他的不负责任随心所欲,剩下的大多诚恳的表示了他的勇气令人钦佩。

当我们用现实的眼光思考思特里克兰德,其感受不会比读完百年孤独好上半分:譬如月亮离地球足足36.3万千米,还得是在近地点的时候。

如果说“月亮”是毛姆用的一个比喻,那么本体可以翻译成理想,但它却是高于理想的理想:你渴望在后花园的游泳池边喝着86年的拉菲,同美人谈论着康德;或者在世界各地举办音乐会,被人们称为“现代的莫扎特”,都不重要,这些可能不是地上的六便士,却充其量只算得上是楼顶的英镑。月亮是生命的意义所在,是巫山沧海,是毕生所求,是刻在骨头中的。而泱泱四海八荒,上下近万年,有多少人连生命中的月亮是什么都不知道,遑论那刹那的惊艳与永恒。即便有幸得见,有多少人却低下了头,为了生活和家庭,因为恐惧与不安,宁愿假装没有见过。那么那么多的人此生便沉溺于缓缓的溪流,无缘悬崖瀑布。

那么,你可会弃了六便士,甚至英镑黄金,一心逐月而去?只是在此之前,我只希望,能够得见月的清辉洒满青石的街道,像一幅美丽的画儿。

睡前想:你可会弃了六便士,甚至英镑黄金,一心逐月而去?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600字篇2

终于读完了这本书。

好像每年年底的时候才静的下心读书,这可真是有点糟糕呢。

读之前其实听过很多关于月亮与六便士的探讨,大家都在说关于理想与现实的选择。但其实我在读的过程中,看到的更多的关于人性的探讨。以前没有读过毛姆的书所以不是很了解他的写作特点。但在这本书里我看到的是矛盾。毛姆写人真的很厉害,寥寥几笔就活灵活现。斯朱兰,德克,人性的矛盾在他们身上体现的非常充分。斯朱兰极具绘画天赋,极具个性,直率洒脱——作为旁观者也许你会这么认为。但你若是与之亲近,而你只是我这般的俗人,你大概会觉得他自私冷漠不识趣,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抛家弃子,对德克的好忘恩负义。德克也同样如此,是的,作者笔下的他虽然绘画才能一般但是眼光独到,他很早或者说是最早发现斯朱兰是天才,同时他又很惜才,对斯朱兰照顾有加。可是德克的善良和同理心由于缺乏底线,让人忍不住看不起。从不同的侧面来看他们,他们的每一面好像都是人性的极端,当这些在同一个人身上体现出来,你会感到矛盾,但是很真实。天才与自私,善良与软弱,多希望不是这样的组合呀,可是偏偏人性就是复杂。而越是个性分明的人越体现出这种复杂。斯朱兰笔下的其他人物,比如斯朱兰夫人,布蓝琪以及大溪地的那些女人们,毛姆几笔就写出了她们的特点,有很多书友觉得是毛姆对女性有偏见。对此我保留我的意见,毕竟我不曾了解过毛姆和他的时代背景,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写作需要,是为了突出斯朱兰的人物特点。

书中关于斯朱兰作品的描写我有点get不到,我实在是艺术素养太低,见识太少,想象力又匮乏。希望自己以后多多增长见识多多接受艺术作品的熏陶,也许那个时候再来读这段会有不一样的感悟。书中大溪地的描写确确实实的让我羡慕了,仿佛桃花源一般,与我一直所幻想的地方几乎没有差别。大溪地于斯朱兰是归宿,不知我的归宿在哪里。更不知是否能够找到,是否有足够的个性去寻找。

可斯朱兰的后半生活的太纯粹了。我只是个平凡的普通人。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600字篇3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

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查尔斯就是那个终其一生在追逐星辰的人。

每一个人都被囚禁于铁塔,个人的思想永远独立而不受侵犯。于是我们以语言,以符号,以艺术呐喊理智的美妙,而我们的灵魂是不同的,因此也只能踽踽独行。与他人指尖相触,却永不心灵相通——世俗成了纯洁的罪人,仿佛就如这个独立而又别致的灵魂,永远保持着对这物欲横流的世界与人之凡俗的不屑与蔑视。可他是痛苦的,他挣扎于精神至高的自我与躯体的欢愉间无法解脱。

安逸有序的幸福并不被他的血液所接纳,查尔斯对于嶙峋怪石与急流险滩的渴望发自于精神,来源于艺术。旁人避之不及的旅程他甘之如饴,惮怕并未如黑暗般笼罩他的灵魂,他的向往是桀骜不驯,是不平凡——他在不惜一切地追寻壮美伟大之物。

所谓清高自傲,所谓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所谓遗世独立。这些在语文习题中写得厌了的词句,却是正因确有其事而确有其词的。

他属于火山口,他属于天空。

查尔斯保持着对自己绝对的骄傲,而又对最终的那个“存在”保持着他“愚诚”的渴望,就如水滴融入大海,一粒火星欣喜如狂地没入烈火随后化为灰烬,跟熔岩喷薄,触摸天空,最终与世界的根源,与他的精神本我融为一体。

生命始于虚无,并注定归于虚无。它或许是一种信仰上的存在,一种真理,本质,如同世界起源那样简单而又复杂的存在。它是值得一个敏感细腻的灵魂为之倾倒、崇敬、沉醉、迷恋的存在——于是查尔斯在生命的终点为它殉道,为他一生的狂热与追求殉道。

如同文中之“我”所说,他就像一位永不止步的朝圣者,不停地在寻找一处心中的圣地,寻找高深莫测的涅槃。可人却是群居动物,就算怎么样走到边缘的地带,依是分离不了的,因此“我”所感到的对他无法抗拒的同情,或肃穆而悲,抑或轻佻而讽,都蕴含其浓厚而复杂的情感。因为其如飞蛾扑火,但他知道自己会体无完肤,却也义无反顾地剖心泣血,化为火焰。

海德格尔说“向死而生”。只有死亡的鼻尖才能让我们感受到生的紧迫。一旦死亡的阴影稍稍放下他的爪子,我们立刻恢复自己的败家子本性。骄纵,懒惰,懦弱,缩在自我的临时棚户里得过且过,偶尔避想窗外远处的地平线上,有一个自我在勇敢奔跑,脚下的道路充满危险并因危险而瑰丽。而那个自我或许便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野性灵魂。

藏在静谧冰河六千里贫瘠土地下的心脏满腔炽热,要将积雪融化。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600字篇4

这是一本探讨梦想的书,讲述的是一个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为了实现自己年轻时候想要成为一个伟大的画家的梦想,在四十多岁的时候辞掉了工作,抛弃了幸福美满的家庭,放弃了优裕的物质生活,从伦敦出走巴黎,开启了他的逐梦之旅。

之后又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在这段时间,他过的穷困潦倒,从风光体面变得衣衫褴褛,过上了流浪汉的生活。他画了很多的作品,但都没有得到世人的认可,最终他病逝在了岛上。在他逝世之后,他的画作反而拍卖到了很高的价格,他的才华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虽然他的后半生过的十分的艰苦,但是他却一点都不后悔当初的出走。他对周围的一切事物包括人都十分的沉默甚至是冷漠,但是他周围的朋友们都很在他有困难时毫不犹豫的伸出援手,这或许是因为他身上的那股子劲感染了周围的人了吧。虽然他生前贫困交加,碌碌无名,但是他一直都在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他一直都肯定自己的才华和能力,最终成为了一个鼎鼎大名的画家。

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多则一百多年,少的也有几十年,这日子说长不长,说短也没那么短。人生的价值到底体现在什么地方呢?是用之不竭的财富,还是幸福美满的家庭,还是为理想而奋斗的活力四射的模样。这个世界有那么多的人,有很多人都在工作,但是有多少人所干的事,所做的事都是自己有兴趣的呢?又有多少人为了生计奔波,在日复一日的劳累中丢失了曾经的梦想呢?筷子兄弟在《老男孩》里这样唱道:当初的愿望实现了吗?事到如今只好祭奠吗?任岁月风干理想,再也找不回真的我。是啊,岁月带走了那个真正的我们,只留下了为生活奔波的木头人。

但是,我也在思考一些问题。我在想他这样做是否值得?他为了曾经的梦想,抛下了一切,伤害了家人和朋友。我想假设一个如果,如果他从二十几岁就坚定自己会成为一个伟大的画家的想法,然后立即着手去追逐自己的梦想的话,那结局会不会好很多。

人啊,一定要干自己喜欢的并且擅长的事,不要等到年华逝去,才去追求你那虚无缥缈的梦想。追求梦想,承担责任,关爱家人都很重要,不能够顾此失彼。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600字篇5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还未读过这本书,我却被封面上的这句话吸引了,我并不理解它的意思,只是觉得其中蕴含着深意。读过书后,我明白了,月亮高挂于天空中,周围满是星星的衬托,令人遥不可及,看似伸手就能碰到,实则距我们三十多万千米,如同人们的理想。

而六便士,是当时英国面额最小的钞票,象征着人们的生活,象征着人们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

文章主人公查尔斯为了理想,放弃了眼前的六便士,去到了异国他乡,勇敢自由地追逐理想。

文章吸引我的,还有一句话“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无论你见到什么都是你对人生的理解,对人生意义的阐述。没有人能阻碍你实现梦想,同时也没有人能帮助你,代替你去实现你自己的梦想。世界上有着千千万万的人,有些人敢爱敢恨,追逐心中的梦想;有些人屈服于命运,平平凡凡地生活;有些人不问世间凡事,隐居山林,安逸地度过一生。

人生的不同,取决的并非出身,而是你站在现实和梦想的岔路口时你的选择。查尔斯人至中年,事业有成,本可以就这样平凡地生活着,但他不甘于命运,追求内心那绘画理想,弃家而走。

查尔斯一生都在追逐星辰,努力朝着月亮靠近,终其一生,却默默无闻,直至他逝去,他的画作才让人发现,在艺术界大放异彩。这却让我想起荷兰画家梵高和法国画家莫奈,他们的遭遇同查尔斯一般,穷困潦倒或遭人排斥。短短一生中,受尽了磨难,却在逝去后,影响了人类上百年,直至今日,仍有无数人热爱着他们的画作。梵高一生有数不尽的画,他曾在给家人的信中描述自己的画,几乎每一幅画都有他用自己细腻的语言描述,可见他是多么热爱绘画,热爱着自己所创作出来的心血啊!

人生路口的选择不同,你的人生就不同,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无论你选择向生活低头还是勇敢追逐梦想,那都是你看待生活的意义。可能你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却获得了你所想象的美好人生;可能你追求自己的梦想,穷困潦倒,一生都在磨难中度过;也可能你选择了平凡地度过着一生,轻松自在,安逸享受,不受权利压迫,不受金钱诱惑……

有人说,选择你的人生,你可能会因一念之差错过一夏天的六便士,迎着一冬天的孤独寂寞。去做自己喜爱的事情吧,去追求你所在乎的,热爱的吧,别让自己后悔。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600字篇6

“人们若想保住他们灵魂中的善良,就要一天做两件他们不喜欢做的事。”说这话的人是有大智慧的,我已然在一丝不苟地遵循这一真知行事了:因为我每天都要起床,还要睡觉。

我总觉得绝大多数人选择的这种生活方式好像欠缺了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方式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那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血液里的激情却想追求一种更为狂放不羁的旅程。对我来说,这种简单快乐的生活有某些让我惊恐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能活得更加惊险刺激。要是我的生活还能有所改变,有无法预知的刺激的话,我是愿意去攀爬怪石嶙峋的山崖、畅游暗藏危险的浅滩的。

只有诗人或者圣徒才会自信满满地在沥青路上浇水,然后期盼着百合花会盛开在路面上,作为他们辛勤劳动的回报。一个人追求他人认可的欲望若是太过强烈,对舆论的无情职责太过恐惧的话,就会自己主动把敌人引进门里。

我有好胃口是因为我是年轻人,而他有好胃口是因为他有麻木不仁的良心。一个恶棍的性格如果被塑造得既充满逻辑又十分完美的话,那么这种践踏社会秩序的性格一定会让它的创造者着迷。

当有些人说他们不在乎别人怎么评价自己时,他们多半是在自欺欺人。通常,这些人会坚持走自己选择的路,只不过是因为他们相信没人会明白他们的奇行怪癖,最多也不过是因为有几个邻居友人的赞赏在支撑着他们的信念,让他们敢于违背大多数人的观点行事。当反常规是你这一阶层的人推崇的常规的话,那么你想在世人眼中显得反常规倒也不是什么难事。这种行为可以让你获得极强的自尊。你尽可以鼓起勇气去扬扬自得,还不会承担风险和面对负面影响。但是,也许渴求他人的认可才是文明的人类最根深蒂固的本能。当一个反传统的女人违反了威严的礼规,使自已暴露在各种唇枪舌剑的遣责之下时,没有谁能比她还要火急火燎地跑向尊严的庇护所了。有些人对我说,他们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我是不会相信的。这不过是无知的虚张声势罢了,他们仅仅是想表示:他们不惧怕別人指责自己的小瑕疵,而且他们深信这些小瑕疵是不会被发现的。

但是这里有一个男人,他真的不会介意别人如何看待他,因此常规情理对他没有任何束缚。他就像是一个浑身涂了油的摔跤选手,你无法抱住他。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起头看到了月光。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600字篇7

读完《月亮和六便士》的最后一页,我最先想到的是这句话。就好像这句话本来就在那里,就等着这本书唤它出来一样。

当然,取决于真正爱的是月亮,还是六便士。

月亮,代表心中崇高无尚的理想,而六便士,代指金钱,地位,代表世俗所重视的东西。

这本书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就是一位为了心中的月亮放弃了六便士的人。这样说也并不太恰当,因为他并没有经过权衡,心中的月亮便成了他的一切追求。

从一名中产阶级的股票经纪人,一个普通魁梧的中年人,一对儿女的父亲,一名乐于应酬的女人的丈夫,突然间逃离了现有的一切,从伦敦辗转到巴黎,又辗转流离到了塔希提岛,最后在如画的岛上找到了他所追求的真谛,接近生命的尾声时,他将他的感悟画在居住的小木屋里,然后用剩下的生命对着他的画作体悟,临终前又嘱咐妻子将小屋付之一炬,只留下他平时的一些画作供世人惊艳。他临终前是安详的,正是因为他追逐到了心中的月亮,有限的.生命也就变得充满意义。

对于世人来说,他是个普通,其貌不扬,说起话来又尖酸刻薄,丝毫不会圆润的人,就如同“圆孔里的方塞子”。对于周围的世界,他显得格格不入。对于绘画艺术的追求,他也不追求赞赏,而是遵从自己的内心,追寻真正有价值的艺术。

绘画对于他而言,是必须要去做的事情,没有任何理由,“有的人没有出生在正确的地方……他们始终把亲友视如陌路,对生平仅见的环境毫无感情,也许正是这种疏离感推动他们远走高飞,去寻找某种永恒的东西,某片能让他们眷恋的土地”,这土地也适用于精神领域。这种追寻是冥冥中的指引,像隧道中的唯一光束,让人不得不靠近。

以致于,打零工也是为了画画,赚够了一段时间的钱,就去画画。

书中的一个例子是一个很好的类比,有两名医生,一名特别出色,年纪轻轻就被选为医院的管理层,他却由于偶然的旅行,喜欢上一方土地,当了当地一名普通的检查员,而稍微逊色的一个医生,接替了他的位置,名利双收。在后者评判前者糟蹋自己时,作者进行了灵魂拷问:“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情,生活在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内心得到安宁市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去的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取决于自身如何定义安宁。

让我想起电影《海上钢琴师》的一句话,一个人的界限究竟在哪里?他究竟需要多大的空间?

如今已经是20_年,再过一个月,就到了月亮和六便士成书一百年的20_年,这样的心灵拷问仍然不过时;非但不过时,又更加深刻了些。现代人所面临的世界正在以更快的速度迭加,更加多元化更加纷杂,如何去追寻内心的月亮,答案连同问题都被埋没在了寻常的热闹中,让人身不由己地随波逐流。

人们往往能看到众人所喜欢的东西,却常常忘了自己的真正所爱。

灯光隐藏了星空,雾霾遮住了月光。

多元化触手可得,设置界限反而是难题。

人们热衷于形成统一的观念,然后利用这种观念对他人加以评论,对于“格格不入”的人鲜有宽容。在这种潮流中,不但忘记了自己来时的路,也忘记了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独特的梦想。忘记了世界本来就有不同的方向。

忘记了要追求月光,就要靠近原野。

在这个嘈杂的世界里,如果静下心来,不妨想想,对于自己而言,真正的月亮是什么,能否为了它,赴汤蹈火,如果不能,请不要用自己的六便士去衡量别人的月亮。不过,在如今的社会中,如果有幸找到了自己的月亮,那就去追随,因为这个物质丰盈的世界,不缺少六便士,缺少的是寻求事物本质的内心,无限地接近本质,伴随而来的,往往也有六便士,在这个过程中,还会收获内心的安宁。因为没有什么美,是无限接近于事情的本质。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600字篇8

我在看前五章的时候,真心觉得这本书应该是晦涩难懂的,只有那种潜心钻研的人才看的下去。直到两个月后重新拾起这本书,才知道那前面的铺垫与后文的曲折有多么大的反差。

我曾经形容我看这本书的感受,每翻一页我的眉毛就会惊奇地上挑一下,斯朱兰家庭的美满,到斯朱兰为艺术出走,到古德家庭美满,再到古德妻子为爱跑路,跌跌撞撞,斯朱兰的生活却从来没有激起过一丝波澜。

艺术,是他生活唯一的光。

同样是偏执,同样是渴望,斯朱兰的形象让人惊讶又讨人喜欢的多,他的鲁莽,他的狂妄,他的惊世骇俗,始终如一。尽管作者笔下的他那么令人讨厌。

但我始终不欣赏。放荡不羁,野蛮无理,为了自己的渴求不去在乎其他人的感受,甚至给他人带来伤害是不可取的。你总归是要生活,要与这个世界接轨,你既没有办法摆脱俗世,又有何理由叛逆?

题外话。我真的被古德先生感动到了。当他面临难以言说的痛苦,他比起斯朱兰太太更是个明眼人。他看透了那些假装和暗流涌动,仍然流着泪狠下心闭上眼睛,他是个温柔的人,他近乎绝望地爱着那个女人,即使她抛弃他,唾弃他,用尽全力伤害他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可他也只有卑微地躲起来,在暗无天日的角落里悄悄注视着所爱之人,泪流满面,喃喃自语。

“我不能走啊,她要是出事了我不在怎么办啊……”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600字篇9

作家把一种性格放大到极致,让我们去体会感受每个人骨子里都有的那一点点对理想的追求。

这本书说是写于一战期间,想要给当时迷茫的人们一些鼓励,希冀人们不致于在战后对生活百无聊赖。不知道这本书对于那些人是不是真的起到指引心的作用?

看这本书的时候,很佩服斯特兰的自私,内心没有一丝愧疚波澜不惊地就抛妻弃子去到巴黎,全身心学画画。其实很羡慕,可是转念想想,现在的人有几个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追求?怕是浑浑噩噩地多些。

斯特兰其实往小了看可以是力争上位的庸庸白领,只是没那么彻底,仍旧在自己的生活圈里,会为自己做一点点娱乐的事感到负罪感,但无法避免,那些事总是很克制地去做,这样良心才回安宁。

最后,斯特兰终于去到大溪地,这个地设十分符合他种种要求的地方。爱塔料理他的起居,充当他的画模,满足他自己痛恨至死的性欲,不打扰他的内心世界,事事遵从他的意见,他大概不会想到此生能遇到爱塔这样一个完美伴侣吧。

现实生活中我们并不总能像他这样美满地按着自己所思所想去过日子,但他到底唤醒了一些心底里有执念的人。

第一次看毛姆的书,书名没有在书里出现过,不知道怎么讲对这本书的感觉,可能是没有感觉吧。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600字篇10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

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裸体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

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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