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高中读后感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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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忽略其言语),《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围城高中读后感700字,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围城高中读后感700字(精选篇1)

虽早知《围城》之名,却一直也未曾读过,但一直是杨绛先生的书迷,读过《我们仨》后深深体味到一个纯粹的知识分子家庭的和美与坚守,看到伉俪情深,血浓亲情,一家人的相知相守。如此对这家人的思想产生了更深的好奇,也许这才是我走进《围城》的原因。一入《围城》却再不想出来。 围城之大,围住你我众人;围城之小,困住只影孤身。

书以顶着博士之名、留学归来的方鸿渐,一路的所历之事为主线,将30年代的知识分子生活百态图徐徐展开在我们面前。方鸿渐志大才疏、性格软弱又好面子,有着诸多缺点,假装清高、不通世故、甚至有点虚伪。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有时候竟透着些可爱。这样的人丰满真实,招人喜欢。先生说:婚姻是围城,有想进者,有想出者,相互艳羡。友谊亦是围城,将方鸿渐与赵辛楣围在了一起,二人相互支撑、扶持;爱情是围城,将方鸿渐与苏文纨、孙柔嘉、唐晓芙围在了一起,上演了一出爱恨纠葛;社会是围城,将整个时代围在了里面,身在其中受着社会的摆弄。

读过《围城》大有欲将之前的小说舍弃的感觉,钱先生的语言活泼幽默、犀利而又细腻,约是先生是拥有一颗七窍玲珑心,才将这人世间的看得如此通透。墨水瓶一样的天气,肿了脸一样的月亮,如在水中叆叇的红酒般的动心,如饭中沙鱼中刺的恶毒,一边印着过期作废一边不注日期的承诺…这层出不穷的比喻生动有贴切,字字珠玑,让人拍着腿叫好。

先生的话幽默却十分值得人深思,放在现在仍十分合适。如今人越来越多,城越来越大,而围城也越来越多,墙越来越高。人们总是处在这城内的困惑里,回忆着那城外的美好,围城的样子大概就像是数学里的集合,每每都圈着不同的事物,每个人都在无数个集合当中,被圈了一重又一重,而在生活的大集合里,找出各个集合的规律,从容的应对,不正是活着乐趣和意义吗?

围城高中读后感700字(精选篇2)

对于《围城》,这是钱钟书先生的唯一一篇长篇小说。之前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说这部小说是在他与他的妻子杨绛先生在一起时突然就有了灵感,果然,著作这些东西还是需要灵感来激发的。

文章主要以方鸿渐为主要人物进行叙述,讲述了方鸿渐从回国到结婚后的这一段喜悲交融的故事,所谓围城,我认为就是对人生的一种禁锢,社会,集体,甚至婚姻,在这部小说中,它们都是对于人性的一种束缚,是对于人心四面围起的高墙,人的生活,只能在这难以逾越的围城之中,外面的人想进去而不可,里面的人想出去而难行。

方鸿渐在国外投机取巧弄了一张“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其实这是一座伪造的假大学。从英国坐船回家,这时的方鸿渐遇上了他的第一个女人——鲍小姐,可惜却被玩弄了感情,而同在一艘船上的还有苏文纨,这位本书中的女一号,苏文纨被方鸿渐那“儒雅,知识分子的气息”所迷惑,依次埋下了之后故事发展的线索。

方鸿渐与苏文纨的相识引出了赵新楣和唐晓芙的出现。一位是暗恋苏文纨许久的男人,一位是与苏文纨相识许久的表妹,在这四人之间产生了前半部分的爱情故事,体现出的不只是所谓的可歌可泣,更重要的是所表现出的人心。方鸿渐爱上了唐晓芙,苏文纨就挑拨离间破坏了二者的感情;赵新楣内心狭隘,自认为方鸿渐爱着苏文纨,其实方鸿渐心中只有唐晓芙一人。到了最后,四人全都无果,在爱情这座围城之中,没有人能够走的出来,没有人能够认清现实,围城,围着的是自己的心。所以,苏文纨最后与另一人成婚,没有感情,有的只是利益。不过由此也使得赵新楣与方鸿渐能够交心彻谈,弄清原委,成为好朋友,从而引出后半段到“三闾大学”的故事。

一所大学,鱼龙混杂,各种人穿梭于其中,每个人心中都有着不同的想法。官僚主义,学术无为,心无治学,这是书中所塑造的大学中的人物形象,及其深刻而具体。在这座事业的围城之中,方鸿渐无能为力,不过还好有“柔顺,乖巧”的孙柔嘉。孙柔嘉是方鸿渐的结婚对象,结婚之前,她是安静的,温柔的,但婚姻表面是座安全的围城,她只是想钻进去而已,表面的终究也就是表面,耍了心机,结了婚,内心也就显露了出来。方鸿渐是悲哀的,进了婚姻这座围城,想逃出可内心却充斥着迷茫。

矛盾永远充斥着一切,未知的,已知的,无论什么,满满的都是矛盾而已。最后的结局,方鸿渐离开了家,迷茫着自己,未知的前方,围城不断,矛盾不断。

围城高中读后感700字(精选篇3)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一句简单的法国谚语就说出了钱钟书想要表达的主题。

在高中的时候我就看过《围城》,可是当时也仅仅是走马观花地看了一下情节就放下不看了。记得那个时候语文课本上有一段《边城》的选段,讲边城的时候教师说了一句话我记忆犹新。他说:“在2000年左右的一年,《边城》被评为中国最受欢迎的汉语小说,《围城》排行第二;而在亚洲,《围城》被评为最受欢迎的汉语小说,《边城》排行第二。”当时我一下子想到了这其中的简单原因——《围城》在国外的受欢迎程度要还是很值得肯定的!有时候我觉得我不是很喜欢看钱钟书的文章,尤其不喜欢长时间看。因为总觉得看看的书异常地耗费脑力!就像《围城》,很多时候我得在他那巧妙的比喻中先停顿一下才能够继续前行。于是,断断续续地不明白花了多少时间才第二次把这本书给看完。

《围城》的爱好者应当不止是一类人吧!我觉得从青年到中年甚至老年都有其爱好的理由。青年嘛,正值恋爱的时节,正好有着看这书中曲折的感情故事的心态。中年人嘛,自我的家庭刚刚运营没有多么长的时间,有时候看看这书中的家庭中曲折逗人又有点合乎情理的故事还是很值得他们深思一下,反思一下自我的生活的。至于老年人嘛,老夫老妻们似乎最为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就是这年轻一代的感情生活与家庭生活了,他们是资格最老的观众。

看书的时候有时候也能够看得我有点纠结。为什么纠结呢很简单,一个围城的故事似乎又让我觉得感情与婚姻是一个不好接触的区域。尽管,中国的几千年历史以及国外那些童话传达给我们很多令人向往的感情故事,可是,这些完美的故事比起那种《围城》中的纠结故事来说的话又似乎是地税之余沧海了。有时候真害怕自我将来会成为那大海中悲催的一滴苦水。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而我,暂时站在城门口观看。

围城高中读后感700字(精选篇4)

最开始只觉得《围城》道理的精妙与普适,哪想到书中的围城单只讲的爱情婚姻是座围城呐。最开始只是好奇书中故事,哪想到钱老透着浓浓浓浓的中国味的文字会这样吸引我。行文用词不必说,读起来只觉亲切。文中的比喻真的可以说是绝了,有趣又精妙。最重要的是,如书中序所说的“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书中人物随着文字真就缓缓走进了我心里,随其而来的还有那个动乱的年代,混乱的社会,旧的中国,野蛮涌入的新思想。一笔一划,仿佛在眼前。

这个结局真让我有“猝不及防”的感觉,本来一切还平稳流畅的进行着,最大的变故不过是辛楣离开了学校,鸿渐刚熟悉了自己的教学内容,孙小姐范小姐各自小心思,学校间派系的小打小闹。我还好奇着随后会如何发展,鸿渐最后会遇见谁呢。哪料章节都没有换,直接一个急转弯弯到了结尾,鸿渐糊涂娶了孙小姐,阴差阳错下高校长解聘了鸿渐。这下可好,人物地点全要换了。期待的女主角没有来,刚认识的几个主任教授等人这就要说再见了。我还有点留恋,鸿渐可是一点余味没有回味。

去到重庆的赵辛楣踏入了职业的围城。回到上海,鸿渐入了婚姻的围城。全书在黑夜中落幕,墙上钟还在敲,人也还在听。只不过明天的故事已经没有描写的必要了,不过是一天又一天地重复罢了。

哎!谁能逃的出这样的围城呢。有些东西,你一旦感知不到它的改变,它就迟迟停留在原样。不论人是多么的积极,在围城外时对自己多么地有信心。进城之后那从生活的每个边边角角的细节里趁你注意或不注意时一点点一点点席卷而来的改变,会在某个长夜和你彻底摊牌,狰狞着脸面与你眼对眼,逼迫得你只想逃离。

比起方鸿渐,我真心喜欢的是赵辛楣。虽说一开始他错看了苏文执,但毕竟大洋相隔,难有接触,几年的坚持反倒体现他的好。苏文执、沈太太,辛楣是喜欢知识多又厉害的这一挂的吧哈哈,要是有另一个世界,真希望和他谈场恋爱,虽说他没啥特别好,但没啥特别不好。普通的他和普通的我哈哈,我贪心了。

围城高中读后感700字(精选篇5)

也许是由于学识尚过于浅薄,初读围城时,竟悟不出半分深意,始终困惑我的是书名的由来,不明白这城,是如何筑起来的,锺书先生这城里所围的,究竟是何物,而这何物又是否足为今人所道。

后来再看时,或许是年岁长了几节,又或许是学识涨了几两,仅是读到那句“把刺刀磨尖当成笔,蘸鲜血当墨水,写在敌人的皮肤上当纸”,便已叫我心惊肉跳。全书看似平直朴实的语言下,藏着的是尖锐而敏感的情愫,撕破平庸的外裳,作者的悲哀是如此锐利,一针见血。宛如斗破苍穹的闪电,割裂天地。那是一个生活在上海沦陷、民族衰亡的年代的作家来自笔尖,最无声的呐喊。随着围城的落笔,我想,先生必定也在这两年里渐渐剥离围住了自己的那座城。

两年里忧世忧生,唯有时间不可挡。

主人公方鸿渐,出生在封建家庭,留过洋,稍稍有些才华,骨子里却又是带着虚荣的窘迫文人。他常常感觉自己被吹成一个大肥皂泡泡,未破时五光十色,经人一搠就不知去向。迫于父亲给的压力假造文凭留学归来,在经历了与唐晓芙和苏文纨的两段爱情之后,终和孙柔嘉共结连理。纵观全书,在先生笔下方渐鸿绝算不得一个好文人,他身上缺点很多,与鲍小姐的一夜情,因为优柔寡断他伤害了苏小姐,因为好面子失去了他和唐晓芙的真挚爱情,最后选择了孙小姐,婚后的生活也总是争吵不休,两人时常恶语相向。可我始终觉得他身上有另一种和那个年代迂腐文人不同的东西,也许是他对小城市摩登姑娘的刻薄评价打动了我,也许是他说的那句“世间哪有恋爱?压根是生殖冲动”的让捧书的我忍不住轻笑了一声,也许是他不愿像大部分人一样过着平庸的生活。总之,我从这本书里,读到了先生对这个人物的另一种诠释。他是围困在城里的可怜人,却也是那座城里难得的明白人与自由者。

他是一个被迫生活在上海的矛盾结合体,也是那个时代许许多多上海男人的写照,他与孙柔嘉的婚姻,何尝不是绝大部分人最终的选择。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角色,我以为作者多半会选择在最后添上一段二人的重逢。数年之后,依旧是上海车水马龙的街头,方鸿渐与妻子从市集买了做晚饭的菜正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恍惚受到感应一般地转头,恰巧瞥见唐晓芙施施然从一辆洋车上下来,她的眉眼仍是当年那个稚嫩的如新鲜水果般的小姑娘,只是手上的蓝宝石戒指和她左手搀住的满脑肥肠的中年男人出卖了她,方鸿渐不自觉将妻子的手握得紧了又紧,大步朝家走去。

似是故人,却又非是故人来。

其实作者如果让唐晓芙和方鸿渐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然而我们不难揣测,不管娶了谁,结婚后总会有那么几刻发现娶的并非意中人。故事里如此,生活中亦如此。

而上海,作为一个爆发的都市,从来就没有山水花柳作为春的安顿。

“可能是因为故事中死人太多了,枉死者没有消磨掉的生命力都迸作春天的生意”,不知写出这句话的先生,在那年炮火连天的上海的春天里,是否受到了一种生机透芽的痛痒,如同婴孩出齿时的牙龈肉一般。

读完此书,更像是体验了一把山中清扰的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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