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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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篇1)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23年春节、元宵节即将到来,燃放烟花爆竹作为我们的传统习俗,各类燃放活动将会不断增多。在实际中,不分时间、不分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大量存在,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和影响。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全力营造一个更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白银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规定,现就白银市春节、元宵节期间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一、我市限制区域燃放期和限制区域范围相关规定

根据《白银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在限制区域可以燃放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2020年1月,白银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白银市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品种和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对白银区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具体区域范围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平川区、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对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依法科学合理划定,建议广大市民朋友按照限制区燃放时间和区域范围依法依规燃放烟花爆竹。

二、下列地点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白银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下地点和区域为禁放区,建议广大市民朋友们认真学习,全面掌握。

(一)重要军事设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及铁路、公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保护区;

(四)输变电设施、架空线路安全保护区;

(五)林地、公共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六)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学校、医院及敬(养)老机构所在区;

(七)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区;

(八)城市主次干道、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综合管廊;

(九)公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群密集场所;

(十)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和区域。

三、下列烟花爆竹为我市禁止经营和燃放的规定品种

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白银市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品种和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相关要求,以下为我市禁止经营和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建议广大市民朋友们学习掌握,依法执行。

(一)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及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

(二)拉炮、摔(砸)炮、擦炮、发令纸(打火纸)等挤压、撞击、摩擦即可自燃爆炸的产品。

(三)无规则飞行轨迹的二响、三响、月旅行、地老鼠等危险品。

(四)礼花弹,小礼花、摩擦型、烟雾型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禁止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五)烟花爆竹产品规格、药量、包装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药量、等级、生产日期、燃放说明等标识不完整、不清晰,以及使用国家标准明确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六)“地雷”、“开天雷”、“鱼雷”、“春雷”、“鱼炮”、“彩雷王”和玩具手枪用“塑料圆盘击发帽”等违禁烟花爆竹产品。

(七)组合烟花中扇形及含垂柳、S形等异型效果的产品。

(八)无中文说明的出口产品。

(九)公安、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品种。

在此,白银市公安局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文明过节、安全过节,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不经营不燃放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不在深夜、凌晨居民休息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建筑物内、楼道、阳台、小巷、草坪中燃放烟花爆竹;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为消除烟花爆竹燃放运输安全隐患,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监督,发现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可拨打报警电话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惩治。

最后,祝广大市民朋友节日快乐,阖家幸福!

绿色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篇2)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辞旧迎新,烟花爆竹虽然可以增添一定的节日氛围,但燃放烟花爆竹所释放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影响市民身体健康,影响公共环境卫生,更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深入推进“保卫蓝天、美化环境”,请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我们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1、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芜湖。

2、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抖音、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为了打造“绿水青山”的美丽芜湖,真诚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用自己的行动共同建设美丽的芜湖,让我们的家园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

绿色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篇3)

辖区居民朋友们: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将继续在主城区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保障全区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提升空气环境质量,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现就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争做文明好市民。严格遵守《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徐政规〔__〕2号)和《徐州市安全生产条例》,云龙辖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安全环保、健康文明的城市环境。

二、从现在做起,树立生活新风尚。我们提倡树立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采用电子爆竹、歌舞表演、气球灯笼等新方式进行庆祝或纪念,以更加安全、健康、文明的方式喜迎佳节,积极树立社会文明新风尚。

三、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劝导。每一位市民都是城市的主人,都有义务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对违反规定燃放、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2345、12350、110等热线电话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感谢理解支持!

绿色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篇4)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 禁放区内不燃放烟花爆竹。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严格按照宁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并向亲朋好友等身边人宣传禁放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共同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本县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为:北至宁津新河、东至临津路(工业五路)、南至规划东镇大街、西至惠宁湖水库以西。)

二、 到正规的零售店购买烟花爆竹。选购正规合规烟花爆竹产品,在正当渠道购置合规产品,外观整洁无破损,产品标识要清晰。不要从无证、无照的摊点购买烟花爆竹。

三、 遵守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一是不得在室内燃放,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不要点燃烟花爆竹扔到下水道或井盖里,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等抛掷点燃的烟花。二是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车辆等交通工具。小型烟花燃放时观众要远离10米,大型烟花燃放时观众要远离100至200米。三是买回家的烟花爆竹要放在安全地点,不要靠近火源、热源、电源,并防止鼠咬,以防自然、爆炸。四是严格按照产品说明方法燃放。燃放前,必须仔细阅读烟花爆竹上的燃放说明,不准自己制作烟花或在制作好的烟花里面添加任何东西。酒精和烟花不可以混合。五是节假日,工厂企业、高层建筑等地要关闭门窗,以防外来烟花爆竹窜入。堆置在阳台屋顶的可燃物应移往安全地带或加以遮盖和保护。六是不得在医院、养老院、教学科研场所和电线、工厂、加油站等重要设施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也不能在窗口、阳台燃放。七是不要让小孩燃放高空烟花及其他危险品种,小孩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大人在一旁看管指教。八是酒后切记燃放烟花爆竹,酒后人的反应能力和判断能力均有所下降,容易发生意外。

四、 正确姿势燃放烟花爆竹。一是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侧身去点燃,不要直接对着面部。二是不要一手捏着炮(单响),一手去点燃,一定要放到地面上去点燃。三是点燃后如果遇到哑炮,不要急着去拿,等一会,当确认不能再响时,用脚踢到安全的地方。四是千万不要拾起来用双手剥皮,以防爆炸伤人。

广大市民朋友,放鞭炮年味浓,安全知识要记牢,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安全、健康、美丽宁津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洁净的春节。

绿色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篇5)

全县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新春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严重污染空气。近年来,由于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空气质量不佳,常会达到中重度污染,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

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特向全县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的习惯;

2、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3、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

4、请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5、有关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的商业点、婚庆公司等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拘留。

6、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白水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洁净的春节。

最后,恭祝全县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绿色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篇6)

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南平市委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强化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函》,我们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禁止燃放区域

1.车站等交通枢纽;

2.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3.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4.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

5.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教科文化场馆;

6.隧道、桥梁;7.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8.风景名胜区、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9.建(构)筑物的屋顶、楼道、阳台、窗户;

10.居民住宅小区和居民集中居住区。

二、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浦城城区南浦街道、河滨街道、莲塘镇的建成区。春节期间,自农历腊月二十七(2023年1月18日)起至次年农历正月十五(2023年2月5日)止,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日6:00——22:00,除上述时间外,其他时段禁止燃放,其中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不限时。

三、安全文明燃放要求

1.燃放的烟花爆竹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提倡燃放300响(含3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并按照燃放说明以正确、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2.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3.烟花爆竹燃放后,燃放人应当及时清理、安全处置烟花爆竹废弃物。

4.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请广大市民朋友文明安全燃放,共同守护浦城蓝天,为浦城空气“减负”,为我们健康“加码”,同呼吸,共奋斗,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年。

最后恭祝广大市民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绿色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篇7)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岁序更迭,辞旧迎新。2023年新春佳节将至,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民俗,但燃放烟花爆竹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并产生碳粒等烟尘。这些气体和烟尘弥漫于空气中,使空气浑浊,刺激人的呼吸道,伤害肺组织,对神经系统、眼睛均有一定的损害作用。燃放烟花爆竹还会形成酸性小液滴、小颗粒,是酸雨的重要成因。酸雨可强烈腐蚀建筑物和工业设备,导致树木、森林和水中鱼虾死亡,致使土壤营养遭到破坏、作物减产或死亡。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噪音污染,干扰市民正常休息,使老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人口相对密集的城区燃放高空烟花还有可能引发火灾或人员伤亡,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保护好我们的大气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过一个文明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向全体市民提出如下倡议:

一、做绿色新风的引领者。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携带烟花爆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尽量少放或者不放烟花爆竹;寺庙、道观等宗教场所,尽量不用或者少用烟花爆竹,诚心祈祷,文明祭祀。可以采取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鲜花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喜迎新春佳节,大力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新春新风尚。

二、做文明守规的践行者。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同呵护“平潭蓝”。

三、做环保理念的传递者。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文明新风,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介,宣传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公共管理,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维护“蔚蓝平潭”,让“蓝天也是幸福”成为广泛的共识,共创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

市民朋友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春暖花开。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平潭的空气会更清新,平潭的天空会更蔚蓝!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绿色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篇8)

广大市民朋友:

你们好!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碧水青,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近年,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明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广大市民充分享受了生态环境福利,越越关注居住生活环境和空气质量。烟花爆竹燃放很美,然而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带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为落实市政府关于“__市一环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过一个绿色、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__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辖区政府禁放公告,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__市一环以内所有区域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树立安全、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烟花爆竹禁放氛围,争当明市民,共同守护蓝天白云,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爽爽__新未。

绿色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篇9)

广大市民朋友:

2023年春节即将到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民间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噪声污染,并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渭南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临渭区主城区杜桥街道办事处、解放街道办事处、人民街道办事处、站南街道办事处、双王街道办事处、向阳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内继续执行全区域全时段禁放政策。对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制品的,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穹顶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碧水蓝天,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呵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与文明握手,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用实绩行动来传递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共建平安绿色临渭。

绿色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精选篇10)

全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每逢佳节,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喜庆氛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之一。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且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贯彻落实《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崇尚文明新风尚,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用电子鞭炮和电子礼花代替尘烟漫天的传统鞭炮,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威胁,尽己之力守护好崂山的绿水青山。

二、文明祭祖,从思想做起。要自觉摒弃焚烧香纸、燃放鞭炮和铺张浪费的祭奠陋俗,大力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奠、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奠方式,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

三、积极参与,从自身做起。充分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要发动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市民,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四、宣传发动,从身边做起。积极参与禁放宣传,在自觉遵守的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短信、短视频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各种危害,凝聚起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正能量。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爱护环境、崇尚文明、倡导新风,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建设共享美好家园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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