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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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都有哪些?师生要怎么才能做到用电安全的?一起看看吧!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带来师生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师生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一、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4、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师生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2】

学校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各部门安全用电的工作指示和精神,我校决定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安全用电和管理措施,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校园安全用电的专项责任,请各办公室和教室内做到安全用电管理到人和责任到人原则,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的环境,特制定安全用电的管理规定。

一、配电室制度

配电室由陈永江同志负责,负责全校安全用电的管理,规范用电行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1)为了加强用电的管理,保证供电系统及电气安全运行,严禁其它人员和非工作人员入内。

(2)电工职业道德,忠于职业责任,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守职业纪律,礼貌待人,在电器安装与检修等业务时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3)使用好电工用其所具,做好用具绝缘性高压试电笔,绝缘靴,绝缘手套。分别使用,做好绝缘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

(4)配电室防火安全责任,非本室人员严禁入内,室内不准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经常检查变压器负荷电流,防止产生移动电火花,认真做好设备运行情况,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况,保证学校的安全用电,使用好灭火器具。

二、实行用电管理工作责任制

学校用电由主管校长和总务主任负责,由学校电工具体负责管理,根据国家的电力法的要求对有危险的用电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电工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经常检查校内的电气设备和检修,保障校内的正常用电,要和各处室签订用电安全责任书。

三、学校用电设备的维护与维修管理

(1)学校电工在维护与维修电器设施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接乱拉,要符合国家规范与要求。

(2)要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性更换,确保用电安全。

(3)严禁各办公室、教研组、各班使用大功率的电气和照明灯具,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设备,增加时要向总务处申请或电工批准,禁止学生和教师随意改变线路,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4)要注意节约用电,教室内白天光线充足时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长明灯现象要扣宿舍的分。教室、办公室、宿舍及其它房间内严禁使用是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除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的不得使用,违者没收电器。

(5)做好用电安全,负责向全校师生介绍用电常识和用电安全防护,触电抢救措施的教育。

(6)配合上级供电部门对校内配电室内维护,不留漏洞,禁止越级跳闸,保证上级的正常用电。

师生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3】

1目的

1.1为确保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用电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用电区域

3内容

3.1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3.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3.2.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2.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2.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3.2.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法。

3.3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3.3.1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3.3.1.1本公司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3.3.1.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与第二级必须配合.

3.3.1.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3.3.1.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3.3.1.5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1停电2验电3挂接地线,即“三措”,如没有交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3.3.2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3.3.2.1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3.3.2.2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3.3.2.3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3.3.3低压带电作业

3.3.3.1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3.3.3.2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3.3.3.3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3.4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3.4.1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3.4.2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3.4.3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3.4.4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3.4.5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3.4.6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3.4.7多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3.4.8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9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3.4.10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3.4.11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3.4.12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3.4.13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3.4.14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3.4.15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3.4.16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3.4.17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3.4.18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3.4.19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3.4.20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3.5触电急救:

3.5.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3.5.2脱离电源的方法:

3.5.2.1断开电源开关;

3.5.2.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5.2.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3.5.3急救:

3.5.3.1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师生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4】

为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用水用电原则

合理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安全用电。

校内住户用水用电,按量收费。

禁止破坏水电设施,严禁偷电。

二、用水用电相关规定

1、全校师生都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用水做到:没有长流水现象,不随意损坏水表、阀门、龙头、水管等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落实到具体年级、处室及具体个人。任何人不准向校外供水,若被发现,除没收供水设施外,还要扣除当月工资5%。

用电做到:无人熄灯,出门关灯。各年级处室相互监督,凡一晚灯未关,每盏灯罚款三元。

各家属住户,一律不准表外用电,违者一经查出,罚款伍拾元。

对举报偷电,经核实无误,奖励举报人叁拾元;对发现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报告者,奖励拾元。

2、注意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不准在电线上晾毛巾,晒衣服、被褥等,违者每次罚款拾元。

不准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伍拾元。若因此发生事故,造成集体财产及他人财物损失的,照价赔偿;造成自身财物损失及人员伤亡的,学校概不负责。

3、私人(校内家属住户,单身教职工)用电要缴费。学校水电工要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户水表、电表,算出水费、电费金额,填好清单告知住户,并按时报会计室,由会计室人员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

4、每学期,学生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由总务收取。各班电器由本班学生使用并护理,维修费用由学生分担。

三、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意识,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严格执行水电工操作规程,确保校内各处水、电的正常供应。

2、负责安装和维修全校(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教工宿舍)的水电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巡视水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路畅通,用电安全。

3、注意做好发电机、抽水机、变压器等重要设备的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节约用水规定,加强检查督促,随时纠正浪费现象。

师生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5】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经常与供电部门联系,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禁止非电管人员摆弄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学校电工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线路的运行情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四、各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年级负责人、校级负责人等,要对本班级、本办公室、本学年、校园内的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长时间不用或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印刷机、空调器等)。

五、校内严禁使用电暖器、电热壶、“热得快”、电炊具,避免出现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六、各用电部门在使用较大功率用电器(功率大于1KW)时,需向有关人员了解线路承载情况,以免发生意外;严禁线路、开关等超负荷运行、插排超负荷使用。

七、各用电部门如发现漏电、冒烟、打火等现象,要果断采取断电措施,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八、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用电培训,并教育师生用电安全的重要性,特别是教育学生按规定使用,不可玩弄电器设施。

九、学校电工应每天对全校的线路和电器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定时的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对不规范使用电器现象要给予指出并纠正。在修理和安装电器时,必须按安全规范操作。

十、学校应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对电器、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寒暑假应对全校电器、线路进行全面维护和检修,并作好情况记录。

十一、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电管人员禁止入内。

十二、如遇有雷雨天,要禁止使用各种电器,以防发生意外。

十三、容易引起火灾的危险部位动工需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地点、设备、防火措施,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施工。

十四、教室内的照明、饮水机、电脑等应专人专管,其他人不能随便开启。放学或自习后,应关闭所有用电器电源。

十五、各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室、厕所、走廊等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或安装节能型照明设施,减少照明设备。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十六、严禁使用破损,老化的用电器和插座。

师生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6】

为了节约用水用电,降低办公经费、创建节约型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节水管理

1、环境清洗和绿化抗旱要尽量使用雨水,干旱季节必须使用自来水对苗木、绿篱、花草浇水抗旱时,应用软管在六分管以内水龙头上引水并专人管理,严禁连通水管后放任自流。

2、卫生清扫尽可能减少用水冲洗室内外地面。

3、办公人员及家属禁止用学校自来水冲洗私家车。

4、加强地下供水管网漏水检查,发现漏水点及时处理。

5、卫生间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减少长流水,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二、节电管理

1、充分利用自然光线,光线允许条件下不开照明灯,夜间办公时按需要开灯,并控制开灯数量,不要开启全部灯光照明。

2、停用1小时以上的办公设备必须关闭电源,停用半小时的电脑要设定休眠。

3、办公室禁止使用与办公无关的.各种加热设备(如:热宝、电水壶、电动车等)。

4、卫生清扫时应充分利用自然光,必须开灯照明清扫卫生应分批开灯分层清扫,禁止打开整栋楼的灯光进行卫生清扫,每天下班后楼管人员要检查办公室内是否有漏关电源现象,防止长明灯。

三、处罚

总务处要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对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检查,违本规定者,第一次提出警告、批评。第二次根据情节罚款50100元并要求本人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四、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师生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7】

一、全校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节约用电、反对浪费。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开线口(违者罚30元)、私拉乱接(违者罚50元),损坏用电设施者照价赔偿,电表外接线用电(罚50元),并都纳入评价之中。

二、本校教师生活用电,每人每月冬季6度、夏季5度,走出部分由用电个人承担。师生食堂、小卖部、打印室用电均由承包人承担。每学期放假前7天,用电管理人员收清电费并公示用电情况。

三、所有个人用电电表须经总务处与电管员核准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或私自启封者处50——100元罚款。

四、教室以能见度为标准开关灯,能看得见仍继续开灯,浪费用电的其费用由代课教师和学生共同承担,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学生宿舍和教室昼夜通明其电费由学生和相关老师承担。同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开关灯不及时扣相关教师或单位积分0.5—2分。

五、禁止大负荷用电,凡因超载用电引用电设施损坏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用电当事人赔偿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六、凡私人在校内锯柴等非照明用电的,电费一律按功率计算,当面结清,由学校收清电费。

七、公用电灯随用随开,谁开谁关,除学校规定的照明灯外,其余不得开放长明灯。

八、用电管理人员依据本制度及时查处,每周将其积分报学校兑现奖惩(1次2分)。凡因管理不及时、不到位、粗疏、渎职等造成的损失和安全事故,由用电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以上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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