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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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下面就是小编带来的生态建设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大家!

生态建设心得体会1

最近,我读了《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者》这本书。作者首先以神话的色彩给我们讲述了生命的起源,接着又带着我们领略了祖国美丽的自然风光。而在书的第三章则以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事例,让我感到保护环境已经成为我们最紧迫的任务。的确如书中所说:“山清水秀但贫穷落后,不是美丽中国;强大富裕而环境污染,同样也不是美丽中国。”

生态环境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就像一把大伞,为我们遮风挡雨,保护我们的家园,如果没有了这把大伞,我们的家园就会像撒哈拉大沙漠一样,一片死气沉沉,荒无人烟。而如今,环境污染已经给我们的.生命带来巨大的危害,给生存环境带来极大的破坏。树木被砍伐了,小鸟失去了欢乐的家园,森林变成了荒漠;小河被污染了,鱼虾的生命受到了威胁;野生动物被杀死了,人类失去了友好的伙伴,各种有毒物质使我们染上了疾病……严重的污染和破坏更会带来生态环境的失衡,造成诸如沙尘暴、酸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使我们的家园不再安宁,不再美丽。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古往今来,地球妈妈用她甘甜的乳汁哺育了无数代子孙。破坏生态环境就等于毁灭我们人类自己。拯救地球,已经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最强烈的呼声。保护环境,珍惜我们的地球,美化家园,绿化我们祖国,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在本书的最后章节,作者向我们发出了“守望美好,争做绿色卫士”的倡议。

是啊,“美丽中国,有你有我。”虽然,我们个人的力量是微小的,但是我们可以影响身边的人,当千万份绵薄之力凝聚在一起的时候,世界将会有很大的改变。就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爱护环境,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做一个保护环境的卫士,做个爱绿、护绿的使者。让环保永伴身边,让地球天蓝地绿水常清,让我们的祖国拥有绿色的充满生机和希望的未来。

生态建设心得体会2

我们所在的地球正遭到我们的破坏。如还不制止,继续毁灭美丽的家园,那么后果可想而知。所以我们要倡导植树造林、低碳生活、节约用电等都是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文明和美好。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少用一次性筷子、多多植树、节约用水等等。

自从我们有了大大小小的工厂,这些工厂严重的向外排放那些污水,臭气从而破坏了那清澈的溪水,蓝色的天空,让鱼儿没了自己的家,让鸟儿没有了翱翔的天空。自从我们学会了造纸,造一次性用品,就不顾后果的砍伐森林,谁知道那些与我们一同生存的动物朋友们还无家可归……

看看这些!这些就是我们对地球母亲的回报吗?这时我们是否对自己的所做作为进行反省呢!是的,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态度,应该有自己心中明确的选择,应该去改变这个被我们所破坏的环境!去保护这里的生态平衡,把原本属于它的色彩,恢复它的本来面貌!

当然,我们虽然只是人海茫茫中的一个,是不可能做出那么多的发明去节约能源,也没有那么多的能力去种植森林,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中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我们自己做起!我们种一棵小树,让一只小鸟有了它的家,我们可以不用一次性用品,让动物们有它的'家,我们可以少开一天的车,减少碳排放,让低碳的城市可以还小鸟一片遨游的蓝天!而这样一个简单的行动虽然不能有很大的改变,可是如果每人种一棵树,少开一天车,这样一来的改变可能会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而我们自己的力量虽小,可是成千上万的人呢!所以我们只需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说不定又一天能有所改变,只需从我做起就一定会有美丽的星球!

生态建设心得体会3

20__年,天目山自然保护区在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和临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临安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城市国际化、产业现代化、全域景区化”战略目标,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全国示范保护区、传统文化传承区、生态经济带动区”建设为目标,全体干部职工牢记使命,砥砺奋进,努力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一、圆满完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积极落实生态文明领域相关改革任务。

1、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今年以来,累计发放通告5000余份、彩旗200余面、横幅30余条、音像宣传200余次,营造深厚的森林消防氛围。会同市消防大队、於潜派出所、天目山森警中队对全区驻山单位、文保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森林消防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在冬至、元旦、清明前后高森林火险期,实施高火险等级消防应急预案,落实定人、定岗、定路线巡查方案,在重要路口、地段全方位无死角蹲守、巡查、巡护。加强护林联防工作,进一步密切保护区与周边联防村的关系,争取更大力度得到周边镇村的支持,形成人人保护天目山氛围,维护天目山的生态安全。加强与省航空护林站联系,组建联防体系。

实现了全年森林消防“零火情、零火险”,圆满完成了20__年森林消防工作,取得了天目山保护区连续61年无森林火灾的优异成绩。

2、加强保护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三级保护管理巡护监测体系,形成覆盖全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巡护监测网络。根据巡护范围和人类活动情况适时充实调整护林员队伍。利用GPS手机和无人机进行巡护,加强保护区巡护工作的科技含量。实现了从随机巡护到定期巡护,从简单记录到统一规范填写巡护表格的转变。加大对周边社区的服务与联络工作。开展农家乐培训,引导农家乐规范提升工作。

3、加强区内违法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用火、盗挖中药材等案件6起。此外,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双管齐下,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不断提高保护区内人员的自然保护意识,为打造“平安天目山”“清洁天目山”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4、有序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和研究。一是做好天目山森林生态定位站日常监测运行工作。2017年累计获取观测数据126963万条,合计721.85MB。二是继续开展天目山野生动植物资源综合复查及数据库建设。出版《天目山动物志》第四卷,全书记录天目山半翅目同翅亚目昆虫29科230属336种。三是在保护区内按公里网格法完成83只红外相机的全面布设,全年完成数据收集2次,为查清保护区大型动物和编写天目山脊椎动物志提供了丰富的基础资料。四是开展了200株500年以上古树的综合救护,同时实施救护工程评价技术研究。完成了对21株样树的基础测定和首次复测。五是开展小物种天目槭及其他珍稀物种的保护繁育工作。完成了天目槭小物种在保护区内的分布范围、数量及在群落内的生长状况的调查。成功用种子繁育并保存天目槭幼苗148株。还与浙江理工大_合开展了天目铁木、羊角槭、天目槭、黄山梅、独花兰等珍稀物种的组织培养试验。与浙江省林科院共建珍稀树木园,提供了珍稀植物种苗12种。六是进一步实施清理毛竹林采伐迹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植被恢复工程,完成毛竹林采伐成效监测样地20个设置。七是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和防治。今年新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制定《浙江天目山自然保护区松材线虫病除治和疫木清理方案》,实施枯死松树采伐清理,防控疫情扩大。八是完成危害特别严重的外来有害入侵物种加拿大一枝黄花调查和清理,维护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生存环境的稳定。九是做好院校和科研单位科研考察服务工作。全年接待来自全国34个院校和科研单位的考察人员100批411人次,协助区林业局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古树名木调查,协助丽水市林科院实施定点样区蝴蝶观测项目,新增天目山蝴蝶新记录种达到59种。

5、开展大天目战略规划调查工作。彻底摸清大天目战略区域的各类生态、旅游、文化、土地等资源,掌握资源的基本情况。整合资源,充分论证,加快制定大天目战略定位,确定大天目规划。

6、实施天目山古树名木“一树一策”工程。依据《天目山自然保护区古树名木“一树一策”救护工程实施方案》,完成前期30株古树救护工程和验收工作。开展2017年200株古树“一树一策”救护详细方案制定和工程量编制,招投标程序,古树综合救护实施,指标体系研究及救护档案建立等工作。

20__年,通过天目山管理局全局上下一起努力,圆满完成了临安市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所布置的年度工作任务,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成功创建贡献了一份力量。

二、落实浙委办发[2016]63号文件规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1、成立中央环保专项督查迎检领导工作小组。根据《关于开展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自查的通知》(浙环函〔2017〕174号)精神,及时对天目山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有关情况进行自查,再次对照环保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提供的《2013---2015年浙江省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报告》,对历年来发生的涉及本保护区范围的开发建设活动进行认真梳理,并以此为契机,对保护区毗邻地区进行彻底巡查,确保无违建情况发生。

2、是组织传达《关于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坏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环境保护各项要求。

三、积极落实“五水共治”、“五气共治”和“五废共治”相关工作任务。

保护区除积极开展并完成区内“五水共治”、“五气共治”和“五废共治”相关工作任务外,还派出人员参与天目山镇“五水共治”、“五气共治”和“五废共治”相关工作任务。

1、完成了截污纳管工程。2017年年底前督促天目山镇完成集镇污水管网建设1.4公里,截污纳管1.4公里(环河南街、朝阳街),做好集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监管,提高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和出水达标,确保达到考核要求。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监管。

2、完成了河塘清淤工程。督促实施与主河道藻溪相连通的周冤溪清淤5公里、清淤方量4.5万方,支流相关山塘清淤4座、清淤方量2万方。6月底前完成整治村中池塘1只,清淤(污)沟渠3.5公里。落实辖区内所有溪沟渠塘的管护责任人,进行长效保洁,不得填埋沟渠、池塘等自然水体。

3、实施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工程。协助6月底前建设智能化防控平台5个,10月底前完成2个美丽生态牧场建设,11月底前完成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2.1万吨。督促於潜镇针对九里村至摇车桥段的农业面污染管控以及河道两岸生活垃圾清理。建立长效管理队伍,督促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确保禁养、整治成果。

4、实施排污口整治工程。落实藻溪河道相关7家企业尾水达标排放,建立长效监管。协助、督促镇相关部门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全面公布依法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名单信息。在设置地点安装标识牌,内容为排放口名称、河长、编号、类型、排入水体名称、主要污染物和指标、排污期限、监督电话等信息。

5、实施河道及小微水体保洁工程。健全镇、村河长及民间河长巡河制度,落实辖区内所有河道、溪沟渠塘的管护责任人,进行长效保洁,不得填埋沟渠、池塘等自然水体。

四、进一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深化餐饮服务业污染防治,确保废物达标排放。

1、进一步完善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将天目山旅游建设有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各保护站的视频监控接入天目山森林消防指挥系统,实施全部联网,对全区进行实时监控,接入保护区范围所布监控视频近50个点。对西坑保护站进行装修改造,人员到岗到位,全员配备对讲机、GPS巡护手机,部分护林员还配备望远镜、鸟类轨迹监测仪。增添消防洒水车1辆,巡护消防摩托车4辆,消防水泵3台,配备电子警察6台,无人机1台。在完成火焰山、龙峰尖、太子峰引水上山工程的项目,今年启动了仙人顶引水上山工程前期工作,预计总投资50万元。在2017年生态定位站运行状况良好,并获得一年的监测数据指标的基础上,完成《《浙江天目山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改扩建项目》的上报工作。与华东师范大_合建设“天目山生物多样性保育联合实验室”,已完成生态站实验楼的装修方案。与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合作,完成编制《浙江天目山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5月通过省林业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已上报省林业厅,建设规模2800多万元,近期,天目山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得到国家林业局批复。此外,完成天目山珍稀植物繁育基地围墙建设的设计、招标、决算审计等工作。

2、按照“绿盾2017”国家巡查相关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和查处。监督西关生态旅游度假区和禅源寺补办环评手续,督促西天目饭店和画眉山庄制定污染防治环保实施方案,对西关农家乐也进行了专题调查,提出了整改措施,制定了实施方案。配合临安市环保局对玉龙山庄进行了查处,配合天目山森警中队对大镜坞违法开垦道路立案调查。针对环保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大镜坞非法开辟林道、玉龙山庄违建等,管理局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对旅游公司在建项目、材料堆放等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今年以来,天目山管理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战略决策,配合天目山镇做好村落景区、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等工作。针对周边村民到保护区内无序取水的问题,和天目山镇一起完成对天目山保护区内水资源的调查研究,多方式多渠道解决周边村民到保护区内无序取水的问题,实施天目山水资源的有效统筹管理。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配合保护区周边镇村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协助保护区周边社区开展农家乐和民宿,大大提升了保护区居民对保护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天目山管理局组织各驻山单位、联防村、农家乐主、天目山管理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召开了天目山保护区生产经营活动规范管理培训班。通过引入协议保护手段,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丰富保护区的管护方式,形成共建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结合自然保护区工作,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森林消防宣传。保护区累计发放森林消防宣传通告5000余份、宣传彩旗200余面、宣传横幅30余条、音像宣传200余次。

二是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保护区科技馆全年接待教学实习师生、青少年夏令营以及游客10000余人。参加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日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日活动。协助天目山旅游公司做好“大地之野”自然教室工作,共接待中小学生60批次3000余人。协助中国植物园联盟、辰山植物园在天目山保护区开展”2017植物分类和鉴定培训班”。协助“博物课堂”第一期在天目山自然保护区开展的相关科普活动。

三是开展生态文化宣传。进一步挖掘、调查、整合天目山文化资源,管理天目山各类文化资产,固化天目山释、道、儒文化、红色文化、名人文化。建立天目山文化资源智库,开展天目山论道,着力扩大天目山的影响力。

六、保护区内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突出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浙江天目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浙江天目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由保护科和监管科派人进行现场跟踪管理,严格按照先批后建的原则,强化前期管理工作,严格过程管理,无违法违规情况发生。今年以来,进一步规范保护区内原住民的建房审批管理,联全天目山镇人民政府,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天目山自然保护区内农民建房管理的通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七、抓好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认真主动做好浙江省四厅局联合发文[浙环函(2017)87号]所布置的今年4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高度重视4项重点工作,专题召开局班子会议进行分工落实。二是安排专门人员进行项目对接,主动与浙江大学环科院邓劲松团队、浙江农林大学余树全团队取得联系,按要求及早准备基础资料,为及时圆满完成保护区界线矢量化工作、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提供保障。根据政府采购程序和要求,切实办理天目山保护区界线矢量化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天目山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项目邀请招标等相关手续。按照《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界线矢量化工作方案》要求,经双方多次沟通,野外现场核实,按时完成天目山保护区界线矢量化工作,为之后的临安市生态红线划定、国家林业局保护区界线矢量化要求提供了最新数据。三是按省厅局4部门筹备全省自然保护区保护和建设成就展的要求,及时提供了保护区建设成就总结材料,成功在6月30日“浙江生态日”期间展出,扩大了保护区影响。四是借助“5.22”世界生物多样性日,在保护区开展了滚动播放40张保护区珍稀动植物和自然环境图片及近两年红外相机拍摄的时长5分钟的野生动物野外活动录像剪辑、展示30块天目山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就宣传图版、悬挂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横幅,播放5.22世界生物多样性日宣传主题电子标语、为30余位宁波大学师生作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讲座、协办由中国植物园联盟主办、辰山植物园承办的“2017植物分类和鉴定培训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五是做好保护区内毛竹林采伐迹地清理,消除了重大森林火灾隐患。为防止区内森林火灾隐患,根据局主要领导的指示,抢险性地做好保护区内毛竹林采伐迹地清理,至年底,已完成500余亩面积的清理,消除了区内重大火灾隐患,促进了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有效保护。

八、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其他生态环保工作职责。及时完成中央环保督查交办和临安市美丽(生态)办下达的其他任务。

一是是按照“绿盾20__”国家巡查相关要求开展自查,监督西关生态旅游度假区和禅源寺补办环评手续,督促西天目饭店和画眉山庄制定污染防治环保实施方案,对西关农家乐也进行了专题调查,提出了整改措施,制定了实施方案。二是配合临安市环保局对玉龙山庄进行了查处,配合天目山森警中队对大镜坞违法开垦道路立案调查。三是针对环保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大镜坞非法开辟林道、玉龙山庄违建等,管理局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对旅游公司在建项目、材料堆放等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对保护区内各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检查。对区内各文保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安排工作人员对禅源寺法事活动进行监管并维持秩序,确保法事活动有序进行。四是认真梳理2013年以来环保工作资料,并逐条组卷成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保护区人类活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生态建设心得体会4

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建设生态文明”定义为中国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之一,并明确提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近段时间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我对生态文明建设有了几点更深的认识。

一、建设生态文明要转变重物轻人的发展机制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摒弃传统观念。要辩证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转变单纯利用和征服自然的观念;要辩证地认识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转变重物轻人的发展观念。发展应该始终把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生态文明建设,是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生态文明建设,是以有利于而不是有损于人的全面发展为标准的。在发展过程中不仅要尊重经济规律,更要加倍尊重自然规律,充分考虑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要求,切实把建设和发展生态文明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并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

二、建设生态文明要改革干部政绩考核体制要建立新的发展观与政绩观,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综合考核投入和产出、速度和效益、经济和社会、发展和环境等方面的指标,力求将经济增长、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使用三者结合起来,作为地方政绩的考核指标,不断完善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制度。

三、建设生态文明要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机制和环保税收制度要建设生态文明,建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必须积极推进生产要素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政府要逐步培育形成对土地、矿产资源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使价格能够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建设生态文明,环保要加强征税的力度。

生态建设心得体会5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第一次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树起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里程碑。2017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从塞罕坝林场、右玉沙地造林、延安退耕还林、阿克苏荒漠绿化这些案例来看,只要朝着正确方向,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代接着一代干,生态系统是可以修复的。”今天,在右玉县举行“两山理论与右玉绿色发展”峰会,浙江安吉、河北塞罕坝林场、陕西延安、新疆阿克苏和山西右玉,围绕“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主题,进行深入研讨,达成广泛共识,共同发表绿色宣言。

一、践行“两山”理论不动摇,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辩证关系,是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核心价值观,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范式。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位置,大力学习和弘扬右玉精神,艰苦奋斗,久久为功,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代接着一代干,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让“两山”理论在中华大地化为生动实践、结出丰硕成果。

二、厚植绿水青山不懈怠,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绿色与繁荣昌盛相连,荒芜与衰落贫穷搭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植树造林是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重要途径,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我们要携手倡导、自觉践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动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工程,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加强世界自然遗产地、自然保护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重要水源地和重要湿地的保护和建设,持续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着力形成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让我们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好。

三、坚持绿色发展不松劲,形成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格局。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我们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互促共进、深度融合,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着力打造绿色产业、绿色制造、循环经济、清洁能源、低碳经济,积极鼓励和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全方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实现大地山川绿起来,生活环境美起来,人民群众富起来。

四、推进共治共享不停步,营造绿色和谐良好社会风尚。同在蓝天下,共爱一个家。生态文明建设同每个人息息相关,人人都是践行者、推动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我们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绿色行动体系。我们要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多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少开一天车、少使用一个塑料袋,让绿色低碳、环保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一种风尚、一种习惯,共建生态文明,同绘美丽中国,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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