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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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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篇1

当前,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中之重,为了使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学期的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禁止12岁以上的儿童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步行或骑自行车的同学在公路上做到右侧通行,不在路面上骑飞车或玩耍。

2、师生到外地走亲访友,乘车时要注意安全,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在车上要讲卫生,懂礼貌。

3、在校或在家里注意防火、防电、防盗。插座、开头等电器设备损坏及时更换。

4、上体育课时,体育教师严格要求学生,必须穿运动鞋,严禁学生穿皮鞋上体育课,课间不搞危险性大的活动。

5、课外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看电影)时,要由班主任带领,活动后,要清点人数,班主任带领集中返回学校。

6、进出门口或看电影,做到出入有序,不拥挤,不打闹。

7、杜绝到危险的地方活动,夏天不要野浴,冬天不要到深水层的冰布滑冰或溜冰。

8、节日期间不能用手拿鞭炮燃放,不能在堆放干草的地方燃放鞭炮。杜绝师生搞赌博活动。

9、中心校将不定期地对各校的校舍、厕所、体育器材、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篇2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由班主任、班干部为组员,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提高师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

四、学校班级利用升国旗、校会、晨会、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安全自救能力。把防交通事故、防雷击、防溺水、防中毒等作为教育重点内容。

五、在学校门口及周边环境,设立安全警示牌。

六、每学期组织学生观看安全录像,写出安全保证书。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组织学校师生进行安全知识竞赛。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篇3

一、在安全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安全防治工作组直接参与、校委会值周人员协助、班主任具体实施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网络,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与管理。

二、建立教育学习制度,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1、学校每学期举行三次校会,集中学习安全防护的有关知识,教育学生遵规守纪,确保自身的健康成长。

2、学校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上一堂法治教育课,教育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法律意识,引导学生改正缺点,完善自我。

3、学校根据季节变化进行及时的防溺水、防水、防雷电、防自然灾害等教育,定期检查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进行必要的逃生演练。

4、周会课为班主任的安全教育主阵地,各班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处理各类问题,记录活动情况。

三、签订责任书,明确安全职责

1、每学期与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规范班主任安全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2、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班主任共同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和管理要求,建立四位一体的安全教育与保护机制。

四、建立安全档案,规范各类安全资料。建立安全日志,如实记录每天学校综合治理、安全防治工作情况,积累经验,总结提高。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篇4

为使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⑴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⑵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⑶结合“安全教育月”,围绕“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⑷校内安全要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爬树爬墙、不准乱摸电器、不准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准拥挤,不准做危险游戏。

⑸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要注意交通安全,通过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做到“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车上学。骑车靠右走,行人靠边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②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学校组织或家长监护,不得结伙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水库游泳。

③要注意防火用电安全,不得玩火和乱摸乱动电器。

④要注意防骗安全,不得与陌生人外出。

⑤组织学生春游、秋游活动,县内要报告镇中心校,县外要报告教育局,教师得私自带班外出活动。

⑹加强校舍的安全检查,每学期在开学前,学期结束后进行两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⑺坚持门卫制度。治安人员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门卫工作,对外来人员实行来访登记制度。

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吸取教训。

⑼实行责任追究制,班级教师负责本班,校长负责全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篇5

一、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校长包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课堂制度。区教育局各科室按职能负责所管理的学校及园所的安全工作。每年年初,区教育局、学校、班级、家长层层签定年度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二、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形势、环境的变化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校会、班会、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安全知识读本》、《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到学校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产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报告、立即整修。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沿交通要道的学校要设立警戒标志。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师值班管理。要定期邀请公安、交通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确保接送学生车辆车况好,驾驶人员素质高。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学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学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用电线路。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用蜡烛照明。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氰防蝇、防鼠等必要的设备。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炊事人员要定期查体,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严禁个体商贩、学校内部职工及家属在校内经营小食品、冷饮及饭菜,教育学生不得随意到校外饮食摊点就餐。

6、加强学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规定配备校医,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和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强化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查体,建立学生健康查体档案。

7、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安安全管理。要与综治办、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校门口不能有面向学生的小食品摊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得开办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所有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学校保卫人员要昼夜值班、巡逻,要特别加强女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8、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学校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相役使学生。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问题。

四、校内外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区教育局审批,审批报告要附有安全应急预案。活动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对现场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一般性庆典活动。确需学生参加的大型庆典活动,必须报请区教育局批准。

五、学校安全报告制度

要加强学校事故及事故报告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中小学安全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1日上报前一月安全情况。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后,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六、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区教育局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工作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进行。中小学安全检查采取区教育局领导包镇街道的包片负责制。检查依据《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集中检查时制定检查提纲,其他检查采取不答招呼、随时抽查的方式进行。

检查结束后,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受检学校负责人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跟踪档案,限期整改,并及时调度整改情况。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区教育局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对思想重视、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一律取消本年度评选任何先进的资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篇6

一、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明确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制度;

三、责任人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思想,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四、发生安全事故后,按分工职责及时果断处理,将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五、在管辖的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管理责任人负直接责任,根据事故的情节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连带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教育制度

一、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确定安全教育专题,落实教育责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上好安全课。坚持“课时、计划、教师、教材”四落实,确保安全教育上课表、进课堂、有实效。

三、学校安全专题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安全养成、安全防范、心理健康、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疾病防治、逃生技能演练、紧急情况处置、警示教育、安全工作研讨等。

四、学校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大会,班级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专题午会。遇到特殊时期,如春季、秋季、开学、放假前、大雨、大雪、汛期等,学校要及时开展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提出安全纪律与预防要求。

五、班主任每周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养成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有专门的帮教措施。

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每年作专题法制报告不少于2 次。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篇7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教师要以《守则》、《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心罚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发生学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四、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五、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赔付手续;

七、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回家,注意交通安全;

八、门卫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其职责,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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