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纪检人员工作计划3篇

陈铉221147 分享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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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纪检人员工作计划3篇

  纪检人员工作计划一

  一、工作任务

  根据201x年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新晃县商务局201x年纪检监察工作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服务发展”为主题,认真落实好局纪检组20项监督责任,协助局党组书记落实好25项主体责任,具体完成好201x年县商务局11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二、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依规治党新要求,严明党的纪律,严厉惩治腐败,持续保持作风建设新常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继续以“三满意”为检验工作标准,深入推进廉洁新晃建设。

  三、主要措施

  1、做好班子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召开党组会议,研究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签字背书”落实责任,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题责任落实情况。

  2、抓好廉政教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纪检组长上反腐倡廉形势教育课,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创建廉洁单位、廉洁股室、廉洁岗位、廉洁工程、廉洁个人等廉政文化传播活动;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继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将好作风固化为习惯,升华为文化。

  3、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学习和贯彻落实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努力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性。7月前召开一次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民主评议。

  4、抓好权力监督。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做出廉洁自律公开承诺;班子成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到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开展以“宣战慵懒散、提振精气神”为主题的干部作风大整治。

  5、抓好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市委、县委作风建设规定精神执行情况检查;加强对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务出差等公务开支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廉政谈话、约谈、工作评估等制度;督促全局人员严格执行单位工作纪律。

  6、加强监督检查,探索解决“为官不为”问题。严格落实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制度。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建立和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重点考评践行“三严三实”情况、实施“一线工作法”情况、整治“慵懒散”情况、巩固“四风”整治成果情况、服务60周年县庆项目建设情况、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7、坚持刚性执纪。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四风”问题、顶风违纪等问题;从“小节”抓起,注重“细节”,紧盯“四风”,防止反弹,弛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狠抓突出问题整治。

  8、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党员干部进行追责和问责。

  纪检人员工作计划二

  下半年将继续按照省市区纪委要求,加大力度促“三转”,强化措施上水平。

  一、加大宣传教育,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是严肃工作纪律,保证镇村工作环境风清气正。明确把“六要六不要”和“三严三实”的纪律要求作为日常工作的“高压线”,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制定纪律教育“抓早”、纪律教育“到人”、纪律教育“入心”的相应措施,把日常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二是继续加强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村“两委”已经换届,下一步适时邀请区纪委、区检察院和镇相关部门对镇村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引导党员干部严于律己、洁身自好、一身正气,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杜绝违反廉洁自律的规定。三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呂寺村为试点,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努力建设一批廉政文化精品示范点,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二、突出监督检查,着力推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扩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一是突出监督重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促使领导干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关注人、财、物管理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保证政令畅通。二是转变监督方式。围绕“促进建设,保护干部”这一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干部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经济责任审计;继续深入查找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潜在风险,立足预防教育与监督管理,着力建立起“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监督”的廉政预警防范机制。

  三、强化作风建设,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一是认真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强化效能问责,推进机关办事提速、服务提升、工作提效、能力提升,在全镇形成大办实事、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敢于碰硬、敢于担责的新风尚,实现干部作风和精神面貌新转变。二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继续深化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对涉及部门及时责成解决或解释。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度建设,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完善大要案件查办协作机制。以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认真查处侵占、挪用新农合、养老保险、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视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做到以查促建、以查促纠,为全镇经济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规范制度建设,着力打造阳光村务。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并在“党务公开”等经验制度的基础上探索推行“五事工作法”,做到农民群众的事情让农民群众自己提、自己议、自己决、自己干、自己管,真正做到广大群众参与有渠道,管理有资格,诉求有回应,监督有保障,努力达到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大发挥,村民自治积极性大提高,村“两委”权力制衡效果大凸显,村务监督和公开质量大增强,基层民主管理能力大提升,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

  五、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整体水平。按照“五严守、五禁止”和“正、勤、实”的要求,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开展工作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工作能力水平。

  纪检人员工作计划三

  紧紧围绕全年环境监察工作任务,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重心,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全县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水平,现根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环境监察工作实际,制订2018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以加强环境监察队伍管理,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为主线,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安全,根据省、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做好各项业务工作计划,抓住工作要点,完成好年度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类管理、突出重点”、“责任到人、网格监管”原则,我局根据职责承担相应的环境执法监察责任,现划分为县经济开发区(包括青阳机械园区)、县城区、乡镇三大块,分别承担辖区内环保职能内的直接执法监察责任。

  1、污染源环境监察

  依法对辖区国控企业按每月不少于1次进行现场检查,适时开展突击检查;对市控企业按每季度不少于1次进行现场检查,适时开展突击检查;对辖区其他污染源每季度不少于1次。

  2、建设项目环境监察

  对省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监察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市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由市环保局审批的报告书以外的建设项目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我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原则上每半年不少于1次。

  3、自然生态类项目环境监察

  做好饮用水源地的现场巡查工作,加强对农村畜禽养殖场的环境整治工作,对没有环保手续和污染处理设施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职责分工及频次要求如下:自然生态类项目监管由我局自然生态保护科牵头,县环境监察大队配合。对国家级、省级、市生态红线保护区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对饮用水源地的检查平均每月至少1次。

  4、环境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开展环境环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后督察,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工业园区整治”、“城区锅炉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加大查处力度,对不能正常运转污处设施,擅自停运治理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进行处罚,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秸秆禁烧巡查和中高考禁噪等专项活动;扎实做好节假日环保专项监察工作 。

  三、环境监察要求

  1、依法依程序检查。环境执法监察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环境现场执法监察职权,严格按照抽查“双随机”制度进行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并依照法定职权开展执法工作,必须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并示证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规范执法文书。每次执法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文书;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检查移动执法系统的应用。所有文书必须建档保存,逐步建立健全辖区内环境监管“一执法对象一档”数据信息库。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还要按要求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勘查笔录》、采样监测记录、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材料。

  3、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4、跟踪落实整改。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情况,均要纳入本级执法后督察,建立“谁检查、谁跟踪落实到位”的责任机制,按照《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有关要求跟踪督办,直至整改落实到位。对未完成停产整治任务擅自生产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拆除主体设备,使其不能恢复生产。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每年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定期公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每月公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对实施行政处罚的,要按时将处罚情况填报到环保部12369网站《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制工作机制,着重解决执法检查人员、装备、车辆、经费不足等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同时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等廉政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并接受执法对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的监督。

  2、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监管到位。严格按照环境监察计划开展执法工作,确保检查到位,处罚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对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落实环境监察工作计划不到位而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事件或重复信访行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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