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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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之后,三观去卖了第三次血,为了给孩子们解馋,吃上一顿面条。他不想带一乐去吃,因为这是他的血汗钱,舍命赚的钱。小编特地准备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二作文,欢迎借鉴学习!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二作文1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ps看到书的结尾至今仍有存疑,若是有足够医疗条件鉴定一乐是否是许三观的儿子,若确实是他儿子。他的心路历程又会怎么样。无从得知。

pps希望自己看完这本再看《活着》,会让自己还会相信希望与奇迹的存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二作文2

“都说世想迷离,我们常常在如烟世海中丢失了自己,而凡尘缭绕的烟火又总是呛得你我不敢自由呼吸。千帆过尽回首当年,那份纯净的梦想早已渐行渐远,如今岁月留下的,只是满目荒凉”。然而没有丢失自己的是,《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

我之所以喜欢,《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因为它的作者余华,余华用的语言质朴,真实,把人们具备的本性或天性都写了出来。例如,当我看到许玉兰做在门槛上,把什么丑事都喊出来的时候,我也会像许三观一样咬牙切齿地把她吼进来。如果我是许三观,一乐把别的孩子的头砸破了,我也会让一乐去找他亲爹要钱,比竟,我不是一乐的亲爹,并且家里根本就拿不出这么多钱。当自己家空了,自己的老婆孩子无法生活时,我想我也会和许三观一样拿东西去“孝敬”李血头,让他在医院血库里的血富裕的情况下,能买下我的血……正因为这本书把人们的本性写了出来,我才觉得它更真实,才更触动我的内心,而不是那些优美崇高的语言,华而不实的语言。

接下来,我要谈一谈“幸福”。前年最火的一个话题“你认为幸福是什么?”我认为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幸福是许玉兰在产房里生孩子,疼的大骂许三观王八蛋,而许三观在产房外哈哈大笑;幸福是许玉兰看到一双精纺手套会突然的喊叫,常把许三观吓一跳;幸福是许玉兰,许三观还有一乐和二乐对三乐说:“三乐,你走开……”;幸福是三乐受欺负了,二乐,一乐来帮三乐出气;幸福就是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前天带你们去丝厂大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然后唠唠叨叨说个没完;幸福是许玉兰知道许三观过生日,特地把稀的玉米粥煮稠了,并为许三观多煮了一碗,还在粥里加了糖。幸福是许三观一家人吃完饭坐到一起,许三观用嘴给一家人一人炒了一道菜。“三乐想吃肉,我就给三乐做一个红烧肉,有肥有瘦”“爹,给我切四片肉”“二乐的,我先给二乐切上五片肉……”“爹,一乐和三乐在吞口水”“给一乐切六片肉….”许三观绘声绘色做出来的清炖鲫鱼,使屋子里响起一片吞口水的声音;幸福是许玉兰时,许三观在米饭下面藏了几块红烧肉和菜。幸福是,许玉兰声泪俱下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等待一场姹紫嫣红的老事是幸福,在阳光下和喜欢的人共筑一梦,是幸福。守着一段冷暖交织的光阴慢慢变老,亦是幸福。我更羡慕许三观他们平平凡凡中的风风火火的幸福。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和难以忘怀的是一乐和许三观之间的故事。其实,一乐才是最让人怜惜的,他那么爱许三观,而许三观却不是他的亲生父亲。一乐曾说过他第一个恨的人是何小勇,第二个恨的便是。可想而知,这件事对一乐的伤害“爹,我去借一把梯子来”“爹,我先把梯子借好了,你再去搬”“爹…..”“爹……”每当看到一乐这样,内心不由一酸。在一乐出事时,他本该在爸爸身后,让爸爸去处理,可是他连他爹是谁,谁能当他爹,他都不知道。许三观不是,何小勇也不承认,对这个九岁的孩子来说,他内心该有多么痛苦,多么无助啊!。在一次全家去饭店吃面时,许三观唯独没带上一乐,一乐伤心透顶。为了一碗面条,一乐认亲爹。我仿佛看见一个瘦小的小男孩哭肿着眼在街上拉住男人,乞求男人给他买面条的情景,我是多么想去给他买一碗面条啊!许三观本性善良,并且又养了一乐九年多,人都是有感情的,这就是人比动物高级的地方。我最感动和激动的就是许三观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说“你们中间谁敢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一乐,我们回家去了。”看到这时,我忍不住哭了,我替一乐哭的,我为自己哭的。一乐解脱了,许三观解脱了。他们父子感情终于和好如初了。为什么彼此相爱,还要互相伤害?

许三观靠卖血渡过了许多难关,可以说许三观爱上了卖血,许三观总是感觉他还年轻,感觉他还有很多血可以卖,但等他六十多岁时,还去卖血,再吃一次炒猪肝,温一回黄酒,可无论他如何躲避,隐藏,想要挽留青春的纯真岁月还是会无情地在你脸上留下年轮的印记与风霜。沈血头一语道破,并讽刺了他,这严重打击了他的自尊心与自信心。他哭了,在街哭了。他感觉他的存在没有价值,我要告诉他“我们应当相信,每个人都是带着使命来到人世间上的。无论他多么的平凡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总有一个角落会将他搁置,总有一个人需要他的安稳与幸福,不惊不扰地过一生。有些人在纷扰世俗中,以华丽的姿态尽情演绎着一场场悲喜人生”

《许三观卖血记》其中一言一语都是真实的,都不刻意去刻画某一人物形象。活在当下,做每一件自己想做的事,去每一座和自己有缘的城市,看每一道动人心肠的风景,珍惜每一个擦肩的路人。纵算经历颠沛,尝尽苦楚,苦楚,也无怨无悔,做最真实的自己,开心就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二作文3

先喝上七八碗水,直到实在喝不进为止,“这水喝多了,人身上的血也会跟着多起来,水会浸到血里去的……”,然后去医院卖两碗血,卖完后去饭店叫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 这样的画面像固定的流程一样在许三观的一生里一遍一遍的上演。他一共卖了十一次血,如果把最后一次为自己卖血却没卖成也算上的话。

在乡下受风俗的影响,为证明自己“身体好”,跟着根龙和阿方卖了第一次血。 隔了将近10年,许三观为了替打架的并非亲生的大儿子一乐还债卖了第二次血。 重逢根龙、阿方之后觉得“血痒”,为了“报答”林芬芳”,卖了第三次血。

这个时候卖血似乎正面的轻松的,可以得宝贵的35元,又可以吃平日里吃不起的炒猪肝,喝黄酒,偶尔卖血对身体也无大碍,这样看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坏处。 大跃进背景下的荒年,许三观为了让吃了大半年玉米粥的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了第四次血。 许三观为了下乡接受贫下中农“教育”的大儿子,去医院卖了第五次血,塞给一乐,让他拿着钱在乡下“补补身体”。 不到一个月,二乐的生产队队长进城了,为了讨好队长让二乐尽早抽调回城,许三观形势压迫之下又去卖了第六次血,只为了能请队长吃上一顿好饭,保二儿子一个前程。 又隔了一个月,大儿子一乐肺炎,必须到上海医治,为了筹钱,他又去了医院卖血。却狠狠被李血头拒绝:“三个月才能献一次血,上次已经例外了,你不要命了!”

于是许三观决定换到别的医院去试试,他决定在去上海一路的六个县上分别卖血,一路卖到上海…… 到林浦,第七次卖血。 三天后到百里,第八次卖血。 四天后到松林,第九次卖血,但这次没卖完就晕倒在了医院,医生说了四个字:“亡命之徒”。三天后到黄店,第十次卖血。 这是一条透支生命的路。

这一段卖血到了全篇的最高潮,哀歌凄凄,震撼和冲击着人心,一曲悲天动地的命运交响曲。 第十一次卖血已是11年之后,生活回归平静,他想为自己去卖一次血,他想再尝尝炒猪肝和黄酒。世事变迁却又终回了原点,是的,这次的卖血又回到他最初卖血的意愿和状态。然而医院嫌他老了,血不好了,不能卖了……

时代的缩影,历史的印记。心痛之余也该反思,许三观也许是当时一代人的影射。那个时代离我们很远,远到没有记忆摸不到痕迹,却能在文字里变成力量,向我们述说着那个时代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二作文4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二作文5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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