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名著读后感10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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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使人思维活跃,聪疑智慧;读书,使人豁然贯通,柳暗花明;读书,使人博学多识,学富五车;读书,使人无忧无虑,回味无穷;读书,使人思想查上翅膀,感情淀放花蕾。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中外名著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外名著读后感1

鲁肃在《三国演义》中,是一个在关键时刻起重要作用的人物。他的艺术形象虽然不像刘备、关羽、诸葛亮、曹操那样丰富鲜明,但其关键时刻准确的战略判断能力,以及平时忠厚可爱的作风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三国演义中,借周瑜之口,鲁肃一出场就给了读者慷慨豪迈的形象:他赠送了自家一半,三千斛的粮食,资助了周瑜军队。在孙策死后,周瑜推荐他加入孙权的阵营,他向孙权提出“汉室不可复兴,曹操不可卒除,为将军计,惟有鼎足江东以观天下之衅”。并且进一步提出了趁北方袁绍、曹操等混战,剿除黄祖,进伐刘表,把整个长江天险掌握在手中,并且借此进取天下的战略。应该说,这是一个可以和隆中对相提并论的战略,它奠定了吴国的立国基础。日后吴国的发展,无疑是遵循了鲁肃提出的战略,这是周瑜也不曾做到的。

鲁肃在《三国演义》中最出彩的戏份,是在刘备新败,曹操兵临江北时的一系列表现。可以说,没有鲁肃的极力撮合,孙、刘联盟的建立也不会那样顺利。他首先亲赴夏口,找到刘备,带诸葛亮来到江东;然后在周瑜未归,文臣多数主降,孙权也犹豫动摇时,说出了著名的那番话——别人都可以投降曹操,就你不行。我投降曹操,曹操让我回到乡里,至少可以捞个太守干干。你要投降曹操,想要到哪儿去呢?由此坚定了孙权抵抗的决心;在周瑜对诸葛亮的才干产生妒忌,甚至要加害诸葛亮时,他居间调停,并且对诸葛亮提供了很多必要的帮助,令其完成了“草船借箭”这样的经典战斗。可以说,赤壁之战的胜利,与鲁肃的全力支持是分不开的。

作为孙刘联盟中东吴一方的“鸽派”,鲁肃为维护孙刘联盟也花费了很多心力。他深知双方只有团结起来才能对抗曹魏,因此不惜劝孙权借出荆州来为刘备提供抗曹和进一步发展的基地;在他担任大都督的时候,也对荆州守将关羽态度友好,甚至在“关云长单刀赴会”这一回中表现得有些窝囊。在鲁肃死后,继任的吕蒙是“鹰派”,最终东吴袭取荆州,刘备兴兵复仇并遭遇了猇亭之战的失利,再也无力进取中原;而东吴则实现了鲁肃提出了据有长江,“鼎足江东以观天下之衅”的最初设想。

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鲁肃是一名文臣,然而他的军事能力也不可小觑。诸葛亮曾经引用的江东童谣“伏路把关饶子敬,临江水战有周郎”也证明鲁肃在军事方面,特别是防守能力上足以和周瑜的水战能力媲美,而当时的.东吴水师无疑是诸雄中的翘楚。在周瑜死后,鲁肃继任大都督,一方面说明孙权对他的信任,另一方面也说明孙权及江东诸将对他军事能力的认可。尽管《三国演义》对他没有浓墨重彩的描写,但他的确是一位忠厚长者和出色的战略家。

中外名著读后感2

曾在儿时读过西游记,当然,是那种只有故事,没有精彩文笔的幼儿版。再大些,看过电视剧,仍然不能领会作者吴承恩笔下险境环生的西天求经路。前几天,我又重新读了这本书,体会颇深。

故事内容

这本书讲述的是孙悟空保护唐三藏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历史上也发生过真正的“西天取经”虽跌宕起伏,一波三折,但仍是邪不胜正的传统主题,并未创新,不免让这个创新时代的我感到有些枯燥。

写作手法

作者的主题虽有些传统,但他的文采值得我去借鉴。第一回的开头便是“势镇汪洋,威宁瑶海。势镇汪洋,潮涌银山鱼入穴;威宁瑶海,波翻雪浪蜃离渊。水火方隅高积土,东海之处耸崇巅。丹崖怪石,削壁奇峰。丹崖上,彩凤双鸣;削壁前,麒麟独卧。”先总起“势镇汪洋,威宁瑶海”,再细述如何“势镇汪洋”、“威宁瑶海”。生动形象地描写了花果山的宏伟气势。所以,我最喜欢的,便是书中的环境描写,让人身临其境——仿佛与唐三藏一行人一起历经千辛万苦,往西天取经去了。再者,作者将各种人物描写都应用于书内:神态描写,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这些描写都使得读者读起来,不会觉得整篇文章是“流水账”。

人物特征

先讲取经路上功不可没的大师兄——孙悟空。别看他常像个孩子般调皮任性,但我认为,他只是想要潇洒自在,无拘无束的日子罢了;唐三藏总是误会他,认为他无礼、粗鲁,但其实他只是见义勇为,见不得师傅受欺负;最重要的一点,他本领高强,不然怎的会被派去保护唐三藏取经呢?

再讲讲貌似老实,实则无法明辨是非的猪八戒。贪色是我最讨厌的、他的特点,见到白骨精,就心软,差点使灾难落到唐三藏身上。他也缺乏坚定的信念,常做“墙头草”,立场也不坚定。但不得不说,尽管他贪生怕死了些,但还是忠

于唐三藏的,遇到了危难,奋不顾身也要护他周全。

讲到沙和尚,脑海里浮现的第一个词便是“忠厚淳朴、吃苦耐劳”,他默默地干着苦力,但任劳任怨,毫无怨言,遇到困难也会挺身而出。

最后便是唐三藏。耳根子软,新帝国与善良是他的性格特征,也是他致命的弱点,猪八戒说什么,他便信了,也不听孙悟空的解释,还好孙悟空会即使解救他,这才幸免于难。

我的观点

做人的道理,那便是从人物特征中汲取的,取长补短。而作为经常写作文的布料高峰的我,最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作者将各种写作手法聚集于每一篇文章的本领,让我自己作的文章也更妙趣横生。

中外名著读后感3

第一次读小王子,刚开始有些不懂,可是过了一会,便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在我读的时候,便被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像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的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现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这个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了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喻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以为这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

小王子走了,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飞翔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而我们就像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的美的甘泉。

生命这种东西,是奇妙的,你绝对看不透。他的外表是否是美丽或是丑陋。这并不代表什么,只有内涵所发出的那种潜质美才是最真实而又美丽的。是的,无论是房子、星星、还是沙漠,都是因为看不见的某个东西而显得美丽,的确是如此。这种东西你绝对看不透,你也不用去看透,只有这样才是最纯粹的感受。

每一次读《小王子》,都被这种孩子式的看待世界的态度感动,多么天真、幼稚,可又多么纯洁、真诚。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整天忙忙碌碌,像一群群没有灵魂的苍蝇,喧闹着,躁动着,听不到灵魂深处真诚的低语。时光流逝,童年远去,我们渐渐长大,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的记忆,也消蚀了心底曾经拥有的那份童稚的纯真。我们沉溺于人世浮华,专注于利益法则,我们不顾心灵的沉重的桎梏,可是愈如此,愈体验到人生意义的虚无。读大学时,我看了不少现代派的作品,里面充满了欲望、异化和梦魇,这些对世界险恶真实的写照,看得人心里充满了卑琐失望。但是,每次读一遍《小王子》,就好像在清水中洗了个澡一般,心又重新变得剔透明亮了。

我一直有所坚信,我们都是追求幸福的孩子。

中外名著读后感4

从来没有一本人物传记能看得我如此激动,那一本,便是《阿甘正传》。或者多数人知道《阿甘正传》,都是因为那部家喻户晓的同名电影。然而我却选择看书,只因从书中,才能真真正正还原出阿甘这个人。医院的检查报告上对他的鉴定是智商轻度低下,学校的档案上认定了他不是正常人,在所有人心目中他是一个傻的,可是在我的眼中甚至所有读者的眼中,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智若愚的天才。

他智商只有两位数,然而他的一生却充满着传奇。他成为了大学美式足球明星,英雄,世界级乒乓球员,摔跤选手,象棋高手和商业大亨。他不了解“成人”社会中的明争暗斗,不懂“成人”心中的尔虞我诈,他用自己的思维看待这个世界。他热爱生活,一直向前,他心中存义,排除万难帮助他的朋友,他信守承诺,克服一切困难为逝去的兄弟完成遗愿。他的真诚折射出外在世界的险恶复杂与庸俗市侩,从阿甘的眼中,反映是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美国社会的缩影。读这本书的同时,我也在看《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中批判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庸俗,主人翁鄙视一切外在事物,并抵制这些华而不实的黑暗的人性,同是表现社会现实,《麦》书却让我感觉到少了一份阳光和人性可贵的真诚,更愿意读《阿甘正传》,只因阿甘那份执著和向上的精神。故事越往下走,越是觉得阿甘根本不像一个智商只有两位数的傻瓜,而更像一个学习能力高超的天才。中级光学中的计算对他来说易如反掌,只是看了几盘象棋对弈便掌握了方法并打败了冠军级的大师,这些看起来常人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掌握的东西他却一下子就能学会并且学得十分优秀。这些都是对于一个被认定为白痴的人是感到匪夷所思的。或许因为阿甘眼中的这个世界是简单的,因此他能把所有的事情都简单化了,而我们这些所谓的常人,却将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复杂化,甚至高傲地自以“高智商”地去改变这个世界。有时候想深一点,我们是否有点自欺欺人呢。

阿甘的眼中的世界是美好的。他不会阿谀奉承,不会耍计谋,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内心,他所表达的情感都是真挚的。我从心底里喜欢阿甘这种性格,即便他有时候的行为显得如此的笨拙。成人世界中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不真实,有时候又是那么的黑暗。阿甘的心境就如小孩子一样,让这个险恶的世界里多一份爱,多了一份真诚,多了阳光,多了温暖。

世界本来不复杂,只是人心将它变得很复杂。世界上又有多少个能像阿甘那样,保持着那个原本的模样,不带着面具,不揣测人心,真诚待人呢?糊涂并不是一种罪,或许糊涂,才能让自己感受到这个世界本来的美好。

中外名著读后感5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这部由卡勒德。胡赛尼写的名著让我的心灵受到激荡,它竟是这么的让人不忍卒读,有对国家与民族的思考,对善与恶的思考,对人性的思考。它更像一个警钟,有振聋发聩之效。

在阶级社会里,人一出生便是不平等的。阿米尔一出生便是少爷,理所应当的地享有荣誉,财产和来自一切亲朋好友的尊敬,恭维,而哈桑只能是少爷忠实的仆人,并且天生兔唇,奴性观念深入内心。就像他的爸爸哈里一样是阿米尔爸爸的仆人,他们是朋友,但更是主仆。阿米尔开口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开口的第一个词却是“阿米尔”。这让我难过,每个人开口的第一个词不应该为自己的至亲吗?

有优越性的阿米尔不止一次捉弄哈桑,用文盲来讽刺哈桑,甚至让哈桑吃土来证明对自己的忠诚。其实,阿米尔的并没有这么强势,甚至有点懦弱。他嫉妒哈桑,只能通过这种伎俩泄泄私愤,因为父亲不仅仅爱着他,还爱着哈桑,哈桑的每一次生日他都不会忘,有什么好事总想着哈桑。哈桑是那样勇敢,善良,淳朴,甚至当你跟他说话时,就感觉自己是个大骗子。阿米尔偶然间听到父亲说:“一个不肯为父母挺身而出的人,长大后必然是懦弱的,要不是我亲眼看见他从他母亲肚子出来,我真不敢相信他是我儿子。”当然,阿米尔的心被刺痛了。谁不想拥有一份独一无二的爱啊!在风筝节那天,为了唤回父亲只爱他的机会,他买了风筝,干掉一个又一个的对手,如他所愿,他拿了第一。但是要把风筝追回来,他才算真正的第一,哈桑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一直到天黑,他在一个死胡同里找的了被一帮混混欺负的哈桑,条件是只有把追到的风筝交出来,才能幸免于难,哈桑却誓死捍卫。阿米尔内心的懦弱跳出来了,尽管每次他有难,哈桑总是挺身而出,他不一样,他怕,最终他退缩了,默默地离开了那个地方。哈桑拖着风筝,黑色的血地在雪地,刺眼之极。阿米尔有意无意地轻描淡写。

阿米尔,你以为哈桑没有看见不远处的你吗?你也真是懦弱啊!你为了逃避自己的愧疚,把自己的钱和手表压在哈桑床下,以盗窃之罪撵跑了他。你每晚夜不能寐,悔恨着遗忘着,那张温驯的脸却始终挥之不去。你终于离开了这去了美国,有了事业,爱情,却没有孩子,或许这是上天对你的惩罚吧。你从拉辛汗口中得知哈桑已死。你当然痛彻心扉,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两个人好无理由的爱你,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因恶通向善,是你的救赎。其实哈桑是你同父异母的兄弟,他的儿子在你的故国。你从美国回来了,那凋颓的断壁残垣不是你小时候的故乡。你冒着被大兵杀死的危险见到了哈桑的儿子。在决斗中,你肋骨断裂,人中裂开,肺被刺穿,就连结实都被打了出来。你却大笑,内心无比舒畅,你的愧疚终于有地方发泄了。还记得你用石榴击打哈桑,让他来缓解你的愧疚,哈桑却将石榴砸向自己的脑袋,石榴汁像血液一样从哈桑脑袋滴下,又是一阵刺痛。最终,你收养了哈桑的儿子,你的风筝追到了。

血淋淋的情节直击人性,“懦弱”,“自私”,“逃避”这些字眼都是我们所讨厌的.,但它们又时常出现在我们身上。或许每个人都有罪,他那么不愿让人言说,因为懦弱,因为嫉妒,因为要保护自己。不言,尘封过去是大多数人都会做的。中国的荀子有性恶伦一说,人之初,性本恶。懦弱或许是我们的天性,没能保护我们应该保护的人,确实是一种罪恶。由恶向善,追寻美好,追寻内心的风筝是我们应该做的。你忍心看到一个纯洁无暇的人对你说着:“为你,千千万万遍。”当他遭难时,你却袖手旁观吗?在道德与利益的博弈之间,你又会如何选择呢?

赎罪,是西方人的信仰,但中国人也应借鉴。我愿以赤子之心挽回被我伤害伤害之人受伤的心,似春日里第一片雪花融化,渐渐春回大地,追回儿时那遥远的,美好的回忆,让那风筝在我心头一直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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