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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王》读后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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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棋王》读后心得”,以供大家参考!

《棋王》读后心得1

第一次知道阿城是在崔永元的讲座中,从那时起就开始在网上搜索关于阿城的书籍。

《棋王树王孩子王》三篇简短的小说细细读来,很是喜欢阿城简练的笔法,对事件人物的描述也是及其简单,但是人物形象立体丰满。

三篇中尤其喜欢孩子王。

读了之后才知道孩子王就是老师。

高中学历的知青老杆儿,被分配到乡下,由于初三之前的李老师离开,于是老杆儿被调去教书。但他发现学生上课并没有课本,认识的文字也极少,连教师也只是有一本破烂的教科书,而且所教的内容都只是规定的教条,并不是真正的教学。

因此,老杆儿打破了从前的教学模式,毅然从教学生生字开始,也不许学生再抄写什么{红旗飘扬,战鼓震天}的社论。然而因此违反了学校的教学规定,为相关部门所不允许,最终被迫停止教书,回到了原来的地方继续劳动。

但是作为我一个个体,对这个老师却极为喜欢。

1.善于解决问题。教学对象是初三的孩子,国家困难,学生没有教材,认字不多,篇简单的文章都写不出来。于是以王福同学的小本子为蓝本来教学生识字。

2.善于处理师生关系.

视人是人,没有端着自己高高在上的架子,以自己是文化人自居。和学生的打赌,就很能反映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

3关注学生的进步与成长。

和王福打赌,王福用真诚和勤勉打动了我,也让王福知道了一个道理“记录一件事,永远在事后。”

此事之后王福开始抄写本字典,小说最后王福的作文就能明显发现作为主体的学生王福的成长。可能这也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一个民族只有不断的学习,不断的精进才能成长,一个文化才能得到延续。

《棋王》读后心得2

人还要有点儿东西,才叫活着。”这是阿城所著中篇小说《棋王》中主人公王一生最后悟出的一句话。

读过《棋王》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王一生的母亲对他的爱,和王一生朴素的人格操守。

王一生的家庭不富裕但充满了爱,一家人再苦再累也要供他上完初中。王一生母亲临死前交给王一生一幅棋,说“妈要走了,一辈子也没给你留下什么,只捡人家的牙刷把,给你磨了一副棋。我不识字,怕刻不对。你拿了去,自己刻吧,也算妈疼你好下棋。”这正是每一位母亲对孩子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不带丝毫保留的母爱。故事到了最后,王一生与九个象棋高手对决,对他最信任的朋友"我"说“书包你拿着,不管怎么样,书包不能丢。书包里有……我妈的无字棋。”这是王一生母亲的眷恋,没有那“三春晖”,哪来的“寸草心”?

王一生虽然渺小,但是他却永不泯灭,永不放弃,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里,他作为一个普通人,却完成了不平凡的人生追求。"何以解忧,唯有相棋"相棋为王一生提供了精神的享受,使他能够拥有一个自由生存的空间。王一生成了与众不同的人,保持着一种宁静,使他将人生看得谈泊,他无拘无束地沉迷于棋中。他不依赖于任何物质,只为下棋。

《棋王》读后心得3

一个作家的成长往往有其脉络,这条脉络常常通过他的作品呈现。阿城在《树王·棋王·孩子王》的序言中说:这三篇小说的确有书名所展现的顺序的,而且,不完全是依照创作的时间先后。

在阅读完阿城的三篇代表作之后,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树王》中尚有孩子撒娇似的抒情,《孩子王》的技法则早已成熟圆融、妥帖至极。也许,要么作为一个普通的文艺爱好者,出于某种新奇更爱好前者;要么作为一个尚在途中的写作学习者,出于对完成度的追求而更爱好后者。那么《棋王》呢?作为一部游走在中间地带的小说,应该将它看做是灵光乍泄的巅峰,还是阿城在其写作生涯上的转折?

《棋王》介乎于乡土文学和传奇故事之间。相较于《孩子王》,《棋王》的结构其实非常轻灵,是用“看与被看”这样二元式的结构搭建起来的。倘若寻求一个譬喻,那么,《棋王》好像用一种积木错落有致搭成的房间。“我”用“我”的目光去看生活中的“棋王”,更多的人由于“我”的目光而加入“我”的视角。直至小说的五分之三处,这个过程还很顺畅——越来越多的人对“棋王”的才华有所承认。最后,作者使了个绊子,制造“退赛”这一情节,反而将最后“棋王一人与多位高手同时下棋”的场面突出,几乎所有角色的目光聚焦到“棋王”身上。小说完成了一个从“乡土”至“传奇”的转变。那一瞬间,不管是小说的生命力还是“棋王”的生命力,都达到了一个圆满的完成。

看到最后的棋局我热泪盈眶:棋下完了,生活还是要过,但英雄始终是英雄。阿城的目光是很仁慈的。他成功地构造一种永恒的情态:无论棋王日后活的怎么样,他毕竟是曾经赢了那场棋局的棋手。这就好比各种各样的传奇故事——当人们开始讲述传说的时候,传说就在人们的口中永久地存留下来。这种永久,放在当时消解一切的政治背景下,放在不承认任何精神财富的蛮荒之地下,就是仁慈。对于时局,他的反抗是默不作声、旁敲侧击的反抗。

同时,阿城避免了一种传奇故事中多见的英雄主义——那些故事中,“群众”沦落为为主人公身后聚焦的布景板,或是映衬其精神品质的小丑。文中的“我”作为小说中棋王的第一个观看者,也仍然怀有自己的脾性与抱负。群众不是一个抽象的整体,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阿城的笔尖也很少有钱钟书式的(轻浮的)刻薄:没有谁值得嘲笑。人可以被爱,也可以被恨;可以哀其不幸,也可以怒其不争。但人不能被嘲笑——这是阿城的信念里生命的重量。在这样的目光下,读者才能获得一种久违的真实的感动。

阿城又一为人津津乐道之处是他的行文——简直不像是处在中国文坛先锋探索时期的、纯正的汉语。然而,用词精妙的奥秘,其实并不在用词本身。语言到了那个程度,已经不是语言的问题,而是观看、感知的问题。语言应当是对情境的微型裁剪。他很多四两拨千斤的动词是没法拿来直接用的。同时他的语言和情境应当是互文的关系——文学在山里无用,修辞和典故都失色,唯有人们对人、事、物的感知变得敏锐。

阿城承认平凡人的传奇,捕捉他们的细腻和无奈,尽管那个时代没有真正的英雄,可即便如此他们仍然崇高。尽管人不能永远扎根在一处,但阿城对那些情境的保存,也是永远真诚。

《棋王》读后心得4

如果以现在的眼光来看阿城的《棋王》《树王》《孩子王》,除了文字有些古朴,读来还算顺畅之外,如果还想琢磨出些意义的话,似乎是比较难得一件事了。但如果回到成书的那个年代,便觉得这些作品“生的逢时”,原因无他,在那个年代之中这些作品有着觉醒的意识。

在这三篇中短篇小说中,得承认阿城是有私心去反映一些历史问题的,好在做到了巧妙地拿捏文学艺术性和故事性,在情节推动、人物描写的细节上大下笔墨,让时至今日的我读起来觉得人物形象不生硬,与这些故事距离还算恰当,还算能感受到文字之趣。

我自己很喜欢了解那个年代,但那个年代主题内容受限的作品往往与历史大致面貌有所偏差。在阿城的这几篇作品中尚且还能看到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声音,尤为难得。很庆幸这些作品没去讲知青爱情故事、青春无悔或是伤痕累累,这些主题实在太大,非功力深厚的长篇作品无以承载。“三王”小说在我看来不同的故事描写和不同声音表达综述起来的关键词就是“觉醒”。

《棋王》中的王一生一辈子都是个棋迷,除此而外,就是分辨“馋”与“吃”。他只纯粹追求爱好,任由干将们“运动”他,他只为了有下棋的权力,提前努力学好功课。最后书没得读了,却一步步糅禅道于棋技,成为“棋王”。《树王》肖疙瘩有过功勋,因小错被放大下放,但他全盘接受了,并在新的环境里辛勤、平凡付出着。他对生活及一切无所适从又无法反驳。

《孩子王》里的“我”则是提出了比较“大声”的关于教育的一些呐喊。相比较而言,《棋王》最出色,《树王》太含蓄,《孩子王》则最急迫。《孩子王》觉醒的是作品中的“我”,《树王》谈不上完全觉醒,至少内心产生极大的冲突,《棋王》中觉醒来源于最后最精彩的“车轮棋战”,观棋的每个人和听到这个故事的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去觉醒。

每个时代都有奇才,如王一生,每个时代也有有点麻木有点冲突的人,如肖疙瘩,每个时代也都还有些不平,如当时的教育制度等。主人公都是卑微渺小的,但是作品发出的声音是与彼时的时代声音不同的,所以即使声音很低,也是呐喊。

《棋王》读后心得5

小说只能算中短篇,躺在床上半小时就能看完。我喜欢这种篇幅的文章,尤其是中国文人写的长篇,很少有我看得下去的。写得啰嗦,看得累人。作者懂得适可而止,懂得欲言又止,这种懂得很厉害。换我写,指不定就是旁征博引,长篇大论。写文章,讲故事,一定要懂得克制。克制你那浅薄的自我以为,浮夸的议论和廉价的内心戏。

回归到故事里的是故事的情节,情节之中最重要的是细节,细节之中最重要的是表现出来的感情。故事发生在“我”在下乡的火车上刚好和棋呆王一生是临座。这里交代了一下我和王的一些背景,写了几个事来说明王对棋的痴迷,还详细写了吃米饭这个细节。

后来,王一生跑来“我”农场看我。这里写了一群人吃蛇肉的场景以及王和农场的一个下棋高手过招。最后写他们去观看比赛。王一生没有报上名,但在赛后同前三甲以及其他人一起下棋。一对多,还都没输。

人就是这么一个人,故事的大概线索也简单。只能说,作者是讲故事的高手。写得好的故事,夸奖起来都一样:讲得有模有样的,挺像那么一回事的。我觉得,这是个很高的评价了。

小说的文字让我想起钱钟书的《围城》,文脉这种东西还是有的,还是能很明显的看出来。不过,钱钟书的文字太过炫技,反而给我感觉故事写得没那么好看。

文字,技巧应该为故事服务的,而不是相反。当然,《围城》也是好的作品。文章的意义没那么重要。故事精彩,文字上有力度,就会是一篇充满各种意义的文章。故事会自我延伸出意义,而不是由意义来定义故事。所以,我很讨厌在读后感里加上解读文章的各种各样的意义。

要说意义,也就是文章的末尾,作者已经明说了,再延伸,就是戏精了。“夜黑黑的,伸手不见五指。王一生已经睡死。我却还似乎耳边人声嚷动,眼前火把通明,山民们铁了脸,肩着柴禾林中走,咿咿呀呀地唱。我笑起来,想:不做俗人,哪儿会知道这般乐趣?家破人亡,平了头每日荷锄,却自有真人生在里面,识到了,即是幸,即是福。衣食是本,自有人类,就是每日在忙这个。可囿在其中,终于还不太像人。倦意渐渐上来,就拥了幕布,沉沉睡去。”

把这段多读两边,试着去感受文字之中的韵律,节奏和灵性。好的小说,大都这么一回事,所以,一定不是我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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