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小说《围城》读后有感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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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钱钟书小说《围城》读后有感五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钱钟书小说《围城》读后有感1

第一次看《围城》,是好多几年前的事,听说这书有名,于是就读,除了觉得作者爱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印象不深。近日再读,越读越觉有味道,犹喜欢“导读”上一段文字,觉得说出了自已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所以我个人觉得《围城》比《官场显形记》《儒林外史》等讽刺遣责小说更进一步,就在于前者有固定的社会背景,离了这个社会背景,人物意义就大打折扣。

“好书不允诺廉价的幸福。”

那么《围城》又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呢?《围城》常被看作关系婚姻问题,所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冲进来”,其实不止钱钟书先生把在方渐鸿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来用来借喻自己的想法。

那我来剖析一下书中人方鸿渐。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

他层层深陷,却又浑然不知人的悲剧往往是由自己未能防微杜渐让造成的。

钱钟书小说《围城》读后有感2

高中的时候,喜欢读韩寒的作品,主要吸引我的是他的作品语言诙谐幽默、比喻生动形象。当时有很多的评论说,韩寒的这种写作风格是模仿了知名作家钱钟书。也因此,我找到了钱钟书的代表作《围城》来读。

《围城》的故事背景是抗战时期,讲述了主人公方鸿渐从出国留学到归国回来后四处碰壁的人生经历。他性格既善良又迂执,既正直又软弱,既不谙世事又玩世不恭。

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光说不练嘴把式的人,靠父母、靠朋友、靠运气的平庸的人。他志大才疏,又满腹牢骚,又爱自吹自擂。在归国之后,因为环境和自身能力的原因,在生活中遇到了种种困境。不论是爱情还是工作生活,他仿佛总是从一个困住自己的围城跳出,又跳入了另一个围城。他是一个有野心和梦想的人,对自己也有很高的期望值,很害怕失败,却又不愿意去努力。典型的间隙性踌躇满志,常规性混吃等死的一个生活状态。这样性格的人,往往是煎熬的。

方鸿渐是一个很立体的人物,在他的身上,我们很多人都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我相信,我们大多数人,从小的梦想都是很伟大的。但慢慢的在生活中,我们发现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们会发现,通往梦想的道路是曲折的,甚至是一种折磨。所以,我们习惯了选择一种更舒服的生活方式。

方鸿渐在留学期间,爱好甚广,但却没正经听过课,最后,连文凭都是买的。书中有这样的描写:“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身下那片树叶的功能,可以遮羞包耻。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他通过了这样一种方式,算是对自己满怀期待的亲人们一个交代。同时也给自己的一种自我安慰,久而久之,自己也会感觉文凭就是真的。但是到了考验能力的实践生活中,他就因为能力不足而开始四处碰壁。所幸,他还是比较幸运的,有各种亲戚朋友的帮衬,能够苟活于世。

我常常也在想,如果从现在的生活跳出,到社会去重新找工作,我能做什么,我有什么才能?本领或许才永远是我们最大的资本,不论什么时候,有本领才不会使生活陷入困境。我不想像方鸿渐一样,在这个更好的时代,重新的去评估自己,认识缺点和不足,不断的提高自己。

钱钟书小说《围城》读后有感3

方鸿渐,留学几年,惶惶终日,学历最终也是向爱尔兰人买过来的。回国路上,认识鲍小姐、苏小姐等留学生,面对苏小姐的钟情,方鸿渐觉得是一种负累和压力,却对唐小姐一见钟情。而赵辛楣,似于苏小姐两小无猜,十几年的追求,最终却不能抱得美人归,也算是死心吧。最后苏小姐嫁给了从未有过感情基础的曹元朗。这也是赵辛楣和方鸿渐关系和好的一个转折点,此后方鸿渐的人生旅途跟赵辛楣息息相关。

两人共同去三闾大学就职的路上结识了孙小姐。辛楣也无意中猜中了两人的结局,无意中也说出了孙小姐的性格,为人受过高等教育,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孙小姐最大的成功是嫁给了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给了方鸿渐。她和方鸿渐的结合也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型的大妇。反观这种类型的夫妇,双方都有很强的自尊心,都希望对方凡事顺从自己,以彰显自己的家庭地位和被尊重的需求。当夫妇双方都是这种想法,而没有一个人先低头,或者每次都是一方低头,这就慢慢造成了双方地位的不平等。都说婚姻双方应该是势均力敌的地位,其实这种相互压制,相互征服和被征服的心理,应该也是造成婚姻是座围城的根源所在。针对婚姻内的琐事,双方采取的也是太较真的态度,若凡事淡然些,可能就平息了很多。尤其是针对方鸿渐这种自尊心强,优柔寡断的性格,若处理事情不这么拖泥带水,果断下决定,也许后面也不会有这么多矛盾。

当然,事事不可能如自己想象般完美。人生的追求,也是无止境的,有时候也是义无反顾的,但是最终的结果,可能还是虚无缥缈的。看起来好像有点悲观,实际上我们要明白,追求最终理想和结局的虚妄,也正是让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一些事物,结果并不是最重要的,而是要认识到其本身的意义。

这就好比是围城,在外面的人,着急想进来,而进来的人,觉得腻了,又想跳出去。所以结婚或者相守到老,并不是最终的结果,你只要了解这些最终的意义,就要明白,其实过程才是重要的,才能让你在时间的经历中,不会觉得无趣。

钱钟书小说《围城》读后有感4

“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没看书之前我就耳熟能详,但不懂为什么这样描写婚姻,好像说结了婚的都想离婚似的,我现在就想进城,但是不知道城里是什么东西,想在这本书里找答案。

全书就一句话概括,一留洋学生外面混不下去了,坐船回家谋生的故事。钱钟书一代文学巨匠,故事情节应该会柳暗花明又一村,富有曲折的,或先抑后扬,或像武侠小说一样,前面写主人翁三脚猫功夫,后面独霸武林,实际上,方鸿渐回国后并没有升官发达,而是志高才疏,靠着朋友赵辛楣才勉强混口饭吃。这或许正是钱钟书的魅力所在,书中情节好比女人,有些女人靠化妆吸引异性,有些女人靠美颜博人眼球,而她却素颜出镜,时而回眸一笑,时而撒娇哭闹,时而温文尔雅,浮躁的心这时候安静了下来,静静的看着她,突然间被她戳中笑点,她的纤纤细手伸过来,把你挽向幸福的殿堂,殿堂只能呆一天,你和她回了家,她哭闹久了,你不让她哭了,她觉得你不爱她了,你想安慰她了,她也想和好了,你们面对面,可你还没安慰她就向你笑嘻嘻,你觉得自己被取笑了,怒吼了她,你看着她那拉长的背影渐渐消失了。钱钟书正是通过平凡的故事情节,通过大量语言细节描写,比喻修辞,让故事人物都活了,像是上演一部家庭剧,剧中的人真实的让人猜疑就是以钱钟书为模子写成的自传。

文中好的比喻描写数不胜数,“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嘴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只通过胡子的描写就把汪的小人形象描写出来了,接着“假使留下的这几根胡子能够挽留一部分运气,胡子没剃的时候,汪处厚的好运气更不用说......”,还是通过胡子引出下文描写汪的故事线,可谓生动形象。

有一段描写孩童的更是真实有趣,”阿丑爬上靠窗的桌子,看街上的行人,阿凶人小,爬不上,要大伯伯抱他上去,渐鸿忙着算账,不理他,他就哭丧着脸,嚷要撒尿......阿丑回过脸来说:’刚走过一个人,他一只手里拿一根棒冰,他有两根棒冰,舐了一根,又舐了一根。大伯伯,他有两根棒冰。’阿凶听得忘了撒尿,说:‘我也要看那个人,让我上去看。’阿丑得意道:'他走到不知哪儿去了,你看不见--大伯伯,你吃过棒冰没有?’阿凶老实说:‘我要吃棒冰。’阿丑忙从桌上跳下来,也老实说:‘我要吃棒冰。’”,还有通过阿丑的嘴无意露给大伯伯他妈妈背后说的闲话,“大伯伯,什么叫做‘关系”,导致鸿渐说棒冰不给阿丑吃,给阿凶吃,阿丑借故阿凶上次没还皮球,打了阿凶一耳光,阿凶大哭,撒的一地是尿。

“贫民区逐渐蔓延,像市容上生的一块藓,政治性的恐怖事件,几乎天天发生,有志之士被压迫的慢慢像西洋大都市的交通路线,向地下发展,地底下原有的那些阴毒暧昧的人形爬虫,攀附了他们自增声价。”,类似这种手到擒来的比喻多如牛毛,最让人感到身临其境的是方鸿渐和妻子孙柔嘉的吵架过程,像平静的天空,开始天气晴朗,突然乌云挤走了太阳,太阳不甘示弱,努力发光,然而拼尽全力也无济于事,雨滴也来助兴,从一开始毛毛细雨演变成倾盆大雨,大雨过后,天阴了两三天才终于变晴朗,接着乌云来的更早了......

这本书看完,最让我惊叹的不是结局,而是文中的生活描写,处处充满了机智幽默,恰似杨绛先生说的,这部著作体现了钱钟书的“痴”,痴迷于玩,痴迷于乐,痴迷于玩乐中描写生活。生活是最真实的,用痴心去活了,方能写出另一个真实的生活。

答案或许我还没找到,经历了婚姻的人懂得他们生活的酸甜苦辣,我还是个城墙外寻找答案的人,但我能看到里面人。

钱钟书小说《围城》读后有感5

好的书越读越有味道,初读时平平淡淡,细细品味时忽觉意味深长,无论是里面的人物刻画还是生活哲理,都是用词简单连在一起确是佳偶天成的感觉。

书名起的更是妙不可言,困在围城里的人把自己的痛苦化作刀言锋语去刺痛身边的人,无处发泄的痛苦找到了一个可以回击的地方,方鸿渐和孙柔嘉便是如此,自从踏入“围城”他们之前的一切遍都不复存在了,开始的小吵彼此看到对方的眼泪是还有心疼,日子过得久了那点情分也被消耗殆净了,语言上的攻击已经不能满足了开始动起手来,渐渐的把在“围城”里迷失了自己也忘记了对方,本该是最亲密的人确还不如外人来的更加和谐。

围城外的人羡慕里面甜蜜幸福,围城里的人向往外面的自由无拘,可是无论是里面还是外面日子都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其实让自己的不快乐并不是因为在围城里或是在围城外,都是自己没有经营好,对自己的要求比对别人要求多,那无论是在围城里或是外都会过的好,也就不存在羡慕了,一切都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了。

书中最喜欢的人物是赵辛楣了,他为人洒脱,想的明白通透也拿得起放得下,比较有理性,虽然喜欢了苏文纨二十多年但是最后她选择了和别人结果时他也是真心祝她能幸福,看到她的丈夫时他也很失望,失望自己爱了多年的女人竟是如此虚荣如此没有眼光。 除了这些他和方鸿渐这个假象情敌的友谊也值得一说,当他意识到他们两个都没有娶到苏文纨时本是想互相同情,结果倒是自己做了恶人看错了,得知之前方鸿渐对苏文纨根本就避之不及,自己还那样对待人家,心中也生了愧疚之情,反倒和他成了好兄弟。在去三闾大学的途中更是对他喜欢,之前一直觉得他莽撞结果在途中他反倒是那个最稳中最照顾大家的人,而且也很有想法,处事也很有经验,相信他那样的人会过的很幸福。

除了赵还想说说唐晓芙,他是坐着笔下偏爱的人物,年轻漂亮干净果断,这样一个比较完美的形象作者没舍得让她嫁给方鸿渐。她对方鸿渐是有感情的可是像那样一个懦弱又自傲的人是配不上她的,总有一些感情是不得圆满才叫人念念不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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