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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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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地震应急预案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有关地震应急预案例文,希望你喜欢。

有关地震应急预案1

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河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参照《河东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河东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地震应急,是指对破坏性和有重要影响的地震以及与地震有关、并影响社会稳定和减灾效果的事件的紧急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破坏性地震(包括一般、严重和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有感地震应急和临震应急。一般破坏性地震或有感地震发生后,由区政府领导我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严重破坏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损失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同时接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指挥和协调。破坏性地震临震的预报发布后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政府和有关街道办事处立即自动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5.0≤ms≤6.0级地震,也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

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灾区和地震强烈波及区的各街道办事处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迅速报告区政府并抄送区地震局;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设立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负责本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工作。区地震局要负责地震速报、地震灾害损失快速预评估、灾情速报和震情趋势判断等工作,并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地震局;向区政府提出应急反应建议;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工作;立即派出先遣现场工作队伍,开展地震现场考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社会宣传等工作。区政府视灾情对灾区进行支援、慰问。

二、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0至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6.0≤ms≤7.0级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灾区和地震强烈波及区的各街道办事处应立即采取应急行动,实施应急预案,并迅速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并报告市政府。

(一)街道办事处的应急行动

有关街道办事处迅速了解震情、灾情,报区政府并抄送区地震局;成立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负责本街道办事处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向区政府请求实行特别管制措施。有关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要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对灾区的救援。

(二)区政府的应急反应

1、区地震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区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应急工作建议。

2、区政府组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召集区地震、经贸、发展计划、民政、财政、公安、交通、卫生、建设、通信、人武、供电、物资等部门和单位通报震情、灾情;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派出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调区人武部迅速调集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救援。必要时,区政府决定采取交通管制和重灾区特别管制等措施。

3、区政府视灾情派工作组赴灾区进行慰问,并协助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做好应急工作。

4、根据灾情和受灾地区的请求,区政府确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区政府部署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区人武部负责迅速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和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办公室设在区地震局。

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险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并报市政府;负责与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贯彻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和下达的任务;协调各部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负责接待上级慰问团和地震现场工作团,处理咨询等有关事宜。

3、特大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采取以下应急行动:

(1)地震发生2小时之内,召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基本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研究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对地震应急工作实行集中领导。

(2)立即组织和启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

(3)向灾区派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及医疗救护队,并采取相关有效措施防止疫情发生。

(4)迅速派出由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地震局、广播电视局等单位组成的灾情、险情调查小组,对地震灾区的震中位置、地震烈度、震害损失等情况进行核实、报告,对灾区房屋和桥梁、水库、公路等重要工程及大型企业破坏情况进行调查、录像,及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抢险救灾的重点和队伍进入灾区应回避的路径等建议。建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灾情、险情的发展,不断增派、调整抢险救灾队伍。

(5)迅速组成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先遣队,赶赴重灾区直接组织指挥抗震救灾。先遣队应包括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地震、公安、安全、民政、通信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从事地震现场监测和通讯保障工作的人员与装备。

(6)迅速汇总灾情,在震后2小时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首次报告震情、灾情、险情及已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及时提出请求紧急支援的项目和内容。

(7)部署向灾区实施紧急支援的有关事宜。

(8)及时编制《震情灾情快报》和《抗震救灾通讯》,供各级各部门参阅并作为宣传部门报道依据。

本预案实施后,__年制定的《河东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政发〔__〕11号)同时废止。

有关地震应急预案2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局及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南坪辅导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校长郭廷民同志为组长,各处负责同志及班主任为小组成员,校务办公室兼防震减灾办公室,校长室为指挥部,蔡庆勉同志任联络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上课(自修)时间:

a、各班学生在上课(登班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避震:教学楼一二楼同时进行,二楼按先“中间后两边”序有序撤出;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就餐时间:

a、在餐厅就餐的学生在值日教师及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近及远”原则撤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操场中央;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及当地党委政府。

四、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从__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

有关地震应急预案3

为确保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给酒店造成的灾害,保障酒店财产和宾客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结合我酒店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执行总经理、财务总监。

成员:人事经理、保安经理、工程经理、行政总厨、餐厅经理、客房经理、夜总会经理、水疗经理、总台经理、财务经理。

注:发生突发事件时在组长、副组长和成员未到达之前,由总值班经理负责处理。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综合处理抗震救灾有关事宜;掌握震情和灾情,随时向酒店领导汇报,同时组织酒店工作人员进行抗震救灾。

二、各组任务与职责

(一)抢险救灾组(建议主要由工程部、后堂、保安部人员组成)

1、迅速集结人员和器材,抢救被埋压人员;

2、及时运送重伤员和调配救灾物资;

3、震后第一时间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4、抢修供电、供水、供气等管线和设备,迅速恢复供电、供水、供气主要职责:组织工程部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包括抢救被压埋人员;

5、保证通信联络设备的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接受和发布信息。

(二)医疗救护组(建议主要由销售部人员以及懂得医务常识的员工组成)

1、准备充足的药品,器械和设备;

2、根据酒店领导小组命令,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3、根据灾情情况,部署救护力量,妥善安置重伤员。

(三)治安保卫组(建议主要由保安部人员组成)

1、加强酒店内治安巡逻、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酒店安全稳定;

2、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完好、可用情况;

3、地震灾害发生后,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4、维护治安,严防各种破坏活动;

5、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6、疏导酒店交通。

(四)人员疏散组(建议主要由餐厅、客房、总台、夜总会和水疗人员组成)临震应急疏散地点为酒店后院篮球场。

1、餐厅主要负责在酒店餐厅就餐宾客以及餐厅员工的疏散,要按照按离出口“近及远”原则撤离,即按包厢自前到后撤离到安全地区。

2、客房主要负责在酒店入住客房的宾客疏散。

(1)要告知员工与宾客,地震时第一不能跳楼,第二不能拥挤;

(2)部门经理和主管应组织安排宾客与员工从安全通道下楼,要避免碰撞、拥挤、踩伤。绝对禁止使用电梯;

(3)部门经理和主管在负责指挥宾客和员工疏散过程中,不得擅离岗位;。

(4)如楼层较高,建议宾客与员工在卫生间等小开间场所就地避险。

(五)物资供应组(建议主要由财务人员组成)

1、根据各部门提出的物资计划,负责采购、调拨急需的救灾物资;

2、接收酒店外援助,统筹安排;

3、为本酒店地域的灾民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4、运送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

(六)宣传组(建议主要由人事人员组成)

1、宣传普及地震科学知识,增强员工与宾客防震避险、自防自救能力和地震应急应变能力;

2、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安定民心;

3、收集灾情和救灾资料,编写震情通报;进行震害调查;负责地震伤亡和财产损失统计工作,评估灾情。

三、临震应急反应

接到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地震预报后,全酒店进入临震应急期。

1、酒店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措施,立即向各工作组传达临震处置意见,并按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准备消防器材;

2、宣传组利用宣传工具,立即开展应急宣传,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果断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确保酒店秩序稳定;

3、各组负责人制定本组应急方案。

四、破坏性地震震后应急对策

1、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进入第一线,了解震情和灾情,迅速组织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时将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的请求。启动抗震救灾指挥系统;

2、各工作小组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启动应急预案,完成各自任务;

3、启动各类通讯设备,确保通讯昼夜畅通,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随时与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4、根据震情灾情安排慰问工作,妥善安置宾客,保障宾客和员工的基本生活和安全,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及心理卫生方法方面的帮助;

5、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建筑、设施和设备,做好服务经营的恢复工作;

6、注意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员工情绪的稳定,维护正常生活及酒店安全秩序;

7、保安部要加强酒店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辖区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五、奖励和处罚

1、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就之一者,应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破坏性应急任务的;

(2)保护酒店财产和抢救人员有功的;

(3)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4)及时供应救援物资和工具成绩突出的;

(5)其他有特殊贡献的。

2、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以处分或处罚:

(1)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2)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擅离职守、临阵逃脱的;

(3)阻挠抗震救灾指挥组紧急调用物资、人员或占用场地的;

(4)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

(5)趁机哄抢酒店、宾客或者公民财产的;

(6)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7)散步谣言扰乱社会次序,影响破坏性应急工作的;

(8)有危害应急救援工作的其他行为。

有关地震应急预案4

为了进一步搞好应急工作,使全镇各村、各单位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x省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10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镇长担任,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2、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宣传干事和文化站长为成员。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4)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3、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分镇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巡防队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1)在地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4、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防疫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文教助理担任。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

(1)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5、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主管交通的副镇长担任,农机站站长、交管所等单位为成员。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发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6、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组织委员担任,电信支局的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7、供电保障组主要职责: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农电站站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农电站。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2)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8、生活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财政所长担任,成员为民政所长及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9、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镇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武装干事担任,各村民兵连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办公室。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10、人口疏散组主要职责: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人大主席担任,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学校校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11、恢复建设组主要职责: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抓城建的副镇长担任。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毁损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在半小时内向镇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汇报一次,镇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并迅速向市政府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有关地震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和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组织体系

2.1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必要时,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地方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响应机制

3.1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3.2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监测报告

4.1地震监测预报

中国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发布地震预报,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4.2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中国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报国务院,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民政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报国务院,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国务院。

5、应急响应

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搜救人员

立即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地震、消防、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吊车、起重机、千斤顶、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5.2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迅速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大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5.3安置受灾群众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在受灾村镇、街道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

5.4抢修基础设施

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

5.5加强现场监测

地震局组织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及全国震情形势进行研判。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6防御次生灾害

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水电站、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核电站等核工业生产科研重点设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工作。

5.7维护社会治安

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8开展社会动员

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

视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

5.9加强涉外事务管理

及时向相关国家和地区驻华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安排国外救援队入境救援行动,按规定办理外事手续,分配救援任务,做好相关保障;加强境外救援物资的接受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适时组织安排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

5.10发布信息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5.11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

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民政、地震、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5.12应急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指挥与协调

6.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6.1.1先期保障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中国地震局的信息通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做好灾情航空侦察和机场、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

(1)测绘地信局、民航局、总参谋部等迅速组织协调出动飞行器开展灾情航空侦察。

(2)总参谋部、民航局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机场的有序运转,组织修复灾区机场或开辟临时机场,并实行必要的飞行管制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需要。

(3)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抢修受损通信设施,协调应急通信资源,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损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

6.1.2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等,组织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国务院启动I级响应后,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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